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
背景技术:
在进行美术培训时,进行需要带领学生到户外进行写生,户外写生往往需要分别携带绘画工具和画板,比较麻烦,也比较占用空间。另外现有的绘画装备比较多,都需要人力携带,比较重的情况下对使用人员的体力是一项很大的消耗。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中进行美术绘画时,占用空间大,且重量较重不便携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底部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底部安装有移动轮,所述箱体一侧对称固定连接有套筒,所述套筒内活动套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一侧水平固定连接有螺杆,所述箱体上竖直开设有与螺杆相匹配的通槽,所述螺杆一端贯穿通槽于箱体内螺纹连接有螺帽,所述箱体顶部安装有箱盖,所述箱盖靠近连接杆的一侧与箱体顶部铰接,所述箱盖另一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杆,所述连接杆顶部于套筒上方固定连接有握把,所述连接杆外活动套设有圆环,所述圆环位于套筒和握把之间,所述圆环与套筒之间固定连接有背带,两个所述圆环之间固定连接有挡板,所述挡板一侧于箱盖上方铰接有画板,所述画板底部开设有若干个与限位杆相匹配的调节槽,所述画板顶部安装有遮雨布。
优选的,两个所述套筒之间固定连接有透气海绵板。
优选的,所述箱体顶部一侧开设有卡槽,所述箱盖上固定连接有与卡槽相匹配的卡块。
优选的,所述箱体内竖直安装有插板,所述箱体内壁底部开设有与插板相匹配的插槽,所述插板一侧固定连接有笔袋。
优选的,所述箱盖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架,且把手架外表面套设有防滑套。
优选的,所述调节槽为四个,且调节槽呈弧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套筒、圆环、背带、连接杆、螺杆、握把和移动轮,能拖动或背起工具箱,方便携带,且连接杆的高度可调,适用于不同身高的学生;
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箱盖、限位杆、画板、调节槽和遮雨布,能翻转箱盖来支撑画板,无需携带画板架,多个调节槽用来改变画板倾斜角度,且遮雨布能避免雨水滴落到工具箱里;
综上,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拖动和背负,方便携带,无需画板架,减小空间占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的侧视图。
图中:1箱体、2支撑腿、3移动轮、4套筒、5连接杆、6螺杆、7通槽、8螺帽、9箱盖、10限位杆、11握把、12圆环、13背带、14挡板、15画板、16调节槽、17遮雨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美术培训写生用便携式工具箱,包括箱体1,箱体1底部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支撑腿2底部安装有移动轮3,箱体1一侧对称固定连接有套筒4,套筒4内活动套设有连接杆5,连接杆5一侧水平固定连接有螺杆6,箱体1上竖直开设有与螺杆6相匹配的通槽7,螺杆6一端贯穿通槽7于箱体1内螺纹连接有螺帽8,箱体1顶部安装有箱盖9,箱盖9靠近连接杆5的一侧与箱体1顶部铰接,箱盖9另一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杆10,连接杆5顶部于套筒4上方固定连接有握把11,连接杆5外活动套设有圆环12,圆环12位于套筒4和握把11之间,圆环12与套筒4之间固定连接有背带13,两个圆环12之间固定连接有挡板14,挡板14一侧于箱盖9上方铰接有画板15,画板15底部开设有若干个与限位杆10相匹配的调节槽16,画板15顶部安装有遮雨布17。
两个套筒4之间固定连接有透气海绵板,箱体1顶部一侧开设有卡槽,箱盖9上固定连接有与卡槽相匹配的卡块,箱体1内竖直安装有插板,箱体1内壁底部开设有与插板相匹配的插槽,插板一侧固定连接有笔袋,箱盖9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架,且把手架外表面套设有防滑套,调节槽16为四个,且调节槽16呈弧形。
本实用新型中,学生首先将绘画工具放入箱体1里,然后盖上箱盖9,在携带时,若工具箱过重,可调整套筒4上的连接杆5到合适高度,再握紧握把11利用箱体1底部的移动轮3来拖动工具箱,减少体力消耗,若工具箱重量一般或路面不平,可直接用背带13背起工具箱,便于携带,到达写生地点后,翻转箱盖9,让箱盖9上的限位杆10卡进画板15上的调节槽16内,对画板15起到支撑作用,无需携带画架,减小空间占用,画板15的高度通过移动挡板14来进行调整,多个调节槽16则用来改变画板15的倾斜角度,画板15上的遮雨布17能避免雨水滴落进箱体1里,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