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目镜包括:
至少一个镜片,包括沿着所述镜片的横向边缘的突出部;
至少一个耳柄;以及
保持组件,包括:
接合突出部,附接至所述镜片,所述接合突出部包括接合结构和开口,所述开口形成在所述接合突出部的两个侧壁之间,所述接合结构包括具有切口的互锁部分;以及
联接机构,所述联接机构附接至所述耳柄的端部,所述联接机构包括:
壳体,配置成接纳所述接合突出部;以及
杆机构,所述杆机构相对于所述壳体能够旋转地安装,以在打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运动,从而与所述接合突出部脱离接合或接合,所述杆机构包括接合部分和可致动部分,所述接合部分具有挂钩,所述可致动部分配置成由用户推动以将所述杆机构从所述闭合位置移动到所述打开位置,其中所述杆机构配置成围绕水平旋转轴旋转,
其中,所述镜片的突出部配置成接纳在形成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两个侧壁之间的所述开口中,以及
其中,所述切口配置成当所述杆机构处于所述闭合位置时接纳所述杆机构的所述挂钩,以相对于所述镜片紧固地安装所述耳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配置成永久地安装至所述镜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的所述横向边缘包括至少一个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配置成与在所述接合突出部的所述开口中形成的弯曲表面形成过盈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被配置成能够移除地附接至所述镜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旋转轴配置成在横向于所述壳体的纵轴的方向上延伸通过所述壳体的第一侧和第二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能够在前向方向上从所述打开位置朝向所述闭合位置旋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能够在朝向所述壳体的底部部分的前向方向上从所述打开位置朝向所述闭合位置旋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的一部分定位在形成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底部部分中的腔体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包括偏置构件,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将所述杆机构推向所述闭合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沿着竖直轴延伸和收缩。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以非零角度相对于竖直轴延伸和收缩。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相对于所述壳体能够旋转地且能够滑动地安装,以使所述杆机构在打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运动,从而用于与所述接合突出部脱离接合或接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配置成能够在前后方向上移动,以被接纳在所述壳体的开口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所述后部部分包括至少一个接合结构,所述至少一个接合结构配置成在所述接合突出部移动至所述壳体中时与形成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开口的内表面上的至少一个接合构件接合。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结构包括至少一个锥形通道,所述至少一个锥形通道形成在所述后部部分的横向表面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当组装所述护目镜时,所述耳柄相对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的后端,在后部位置处铰接地联接至所述壳体。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当组装所述护目镜时,所述耳柄相对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的后端,在前部位置处铰接地联接至所述壳体。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前部部分配置成能够旋转至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上。
19.一种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目镜包括:
至少一个镜片,每个镜片包括沿着所述镜片的横向边缘的接合突出部,所述接合突出部包括带切口的互锁部分;
至少一个耳柄;
框架,配置成接纳所述至少一个镜片,所述框架包括联接机构,其中所述联接机构包括:
壳体,配置成接纳所述接合突出部;以及
杆机构,所述杆机构相对于所述壳体能够旋转地安装,以在打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运动,从而与所述接合突出部脱离接合或接合,所述杆机构包括接合部分和可致动部分,所述接合部分具有挂钩,所述可致动部分配置成由用户推动以将所述杆机构从所述闭合位置移动到所述打开位置,其中所述杆机构配置成围绕水平旋转轴旋转,
其中,所述切口配置成当所述杆机构处于所述闭合位置时接纳所述杆机构的所述挂钩,以相对于所述镜片紧固地安装所述耳柄。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每个镜片包括镜片部件和接合部件,其中所述接合部件包括所述接合突出部并且配置成永久地安装至所述镜片部件。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片部件的顶部和横向边缘的一部分配置成接纳在形成于所述接合部件的两个侧壁之间的开口内。
22.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每个镜片包括镜片部件和接合部件,其中所述接合部件包括所述接合突出部并且被安装至所述镜片部件,所述接合部件配置成能够移除地附接至所述镜片部件。
2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旋转轴配置成在横向于所述壳体的纵轴的方向上延伸通过所述壳体的第一侧和第二侧。
24.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能够在朝向所述壳体的底部部分的前向方向上从所述打开位置朝向所述闭合位置旋转。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的一部分定位在形成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底部部分中的腔体内。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杆机构包括偏置构件,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将所述杆机构推向所述闭合位置。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沿着竖直轴延伸和收缩。
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构件配置成以非零角度相对于竖直轴延伸和收缩。
29.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配置成能够在前后方向上移动,以被接纳在所述壳体的开口内。
3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当组装所述护目镜时,所述耳柄相对于所述接合突出部的后部部分的后端,在后部位置处铰接地联接至所述壳体。
3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突出部包括接触表面,所述接触表面配置成接触所述杆机构的互补表面,其中所述接触表面和所述互补表面配置成至少在插入方向上允许所述至少一个镜片与所述框架之间的卡扣配合连接。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护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表面和所述互补表面具有楔形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