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以及设置在壳体内的全光镜片和显示单元,其中:
所述显示单元为能够将全光电子信号转换为可视信号的单元;
沿所述显示单元的显示方向,所述全光镜片设置于所述显示单元的前方;
所述全光镜片上设置由多个透镜均匀排布构成的透镜阵列;所述透镜与显示单元上的像素单元簇对应匹配设置,所述透镜的成像面覆盖相应的像素单元簇,且每个像素单元簇的中心位于相对应透镜的焦平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像素单元簇为正方形结构时,且所述全光镜片为平面镜片时,与所述像素单元簇相对应的透镜的直径根据如下公式计算得到:
其中,d为透镜的直径,n为像素单元簇中显示像元的个数,r为显示像元直径,e为显示像元的间距,α为全光数据缩放比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像素单元簇为正方形结构时,且所述全光镜片为弧面镜片时,与所述像素单元簇相对应的透镜的直径根据如下公式计算得到:
其中,d为透镜的直径,n为像素单元簇中显示像元的个数,r为显示像元直径,e为显示像元的间距,α为全光数据缩放比例,β为全光镜片缩放比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形状与像素单元簇的形状一致,其中,所述像素单元簇的形状包括正方形、圆形和六边形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成像区域与对应的像素单元簇的面积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半透材质的成像面板,沿所述显示单元的显示方向,所述成像面板设置于全光镜片的前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面板的中轴线与全光镜片的中轴线相重合。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面板与全光镜片的间距为产生全光电子信号所使用透镜的焦距。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面板活动设置于所述壳体内、且能够沿所述壳体的中轴线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