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1574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影银幕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



背景技术:

电影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影银幕出现了很多电子的显示屏幕,但是电子的显示屏幕成本高,幕布由于其成本低,使用方便在大部分电影院中仍然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银幕面积比较大,落上灰尘后很难清理,甚至需要把幕布卸下来进行清理,而且幕布上的灰尘时间久了很难清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对幕布上的灰尘及时清理的除尘装置,以解决幕布的除尘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包括支架、幕布和卷幕筒,所述支架之间设置有卷幕筒,所述幕布的上端固定在所述卷幕筒上,所述卷幕筒的两端设置有同轴的卷轴,所述卷轴的端部分别和所述支架转动连接,所述卷幕筒的下方设置有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转轴和所述转轴上的刷毛,所述转轴的端部分别和所述支架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中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连接着减速器,所述减速器和所述卷幕筒的卷轴4通过链轮传动结构传动连接,所述卷幕筒的卷轴和所述除尘装置的转轴通过链轮传动结构传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刷毛沿着所述除尘装置的转轴圆周分布,所述转轴上刷毛的分布长度大于等于幕布的宽度。

进一步的,所述刷毛最外缘的直径大于所述卷幕筒把幕布全部收起时的外缘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的上下两端固定在墙壁上。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具有以下优势:

当卷轴滚动将幕布收起或放下时,除尘装置会在卷轴的转动下转动,刷毛就会把幕布上的灰尘扫落,每次收起或放下除尘装置都会把幕布上的灰尘扫落,防止幕布上灰尘的积累,此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保证银幕良好的放映效果。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支架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幕布;2-支架;3-卷幕筒;4-卷轴;5-除尘装置;51-转轴;52-刷毛;6-电机;7-减速器。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带除尘装置的银幕架,包括支架2、幕布1和卷幕筒3,支架2之间设置有卷幕筒3,幕布1的上端固定在所述卷幕筒3上,所述卷幕筒3的两端设置有同轴的卷轴4,所述卷轴4的端部分别和所述支架2转动连接,所述卷幕筒3的下方设置有除尘装置5,所述除尘装置5包括转轴51和所述转轴上的刷毛52,所述转轴51的端部分别和所述支架2转动连接。

支架2中设置有电机6,电机6连接着减速器7,所述减速器7和所述卷幕筒3的卷轴4通过链轮传动结构传动连接,所述卷幕筒3的卷轴4和所述除尘装置5的转轴51通过链轮传动结构传动连接。电机6可以控制减速器7正传或者反转,从而控制卷幕筒3正转或者反转,对幕布1达到收起或者展开的效果。

刷毛52的材质比较柔软,不会对幕布1造成损害,刷毛52沿着所述除尘装置5的转轴51圆周分布,所述转轴51上刷毛52的分布长度要跟幕布1的宽度相同或者大于幕布1的宽度。刷毛52最外缘的直径大于所述卷幕筒3把幕布1全部收起时的外缘直径。

支架2的上下两端固定在墙壁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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