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用于发射光束;
衍射光学元件,复制并扩展所述光束以覆盖填充被照明空间;
所述光束在衍射光学元件上形成的入射光束的发散角不小于经所述衍射光学元件后形成的相邻衍射光束之间的夹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镜,所述透镜位于所述光源以及所述衍射光学元件之间,用于发散或汇聚所述光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含阵列光源。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包含微透镜阵列,所述微透镜阵列中的各个单元与所述阵列光源中的子光源对应。
5.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以规则排布形式覆盖所述被照明空间。
6.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以不规则排列形式覆盖所述被照明空间。
7.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以相邻的方式覆盖所述被照明空间。
8.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以重叠的方式覆盖所述被照明空间。
9.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的排列密度不均匀。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泛光照明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衍射光束中高阶衍射光束的排列密度大于低阶衍射光束的排列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