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包括:
屏幕盖板、显示组件和主上支架;
所述主上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和支架凸台,所述支架凸台设置在所述支架本体的一侧;
所述屏幕盖板的一端设置在所述支架凸台上,所述显示组件设置在所述支架本体与所述屏幕盖板之间;
所述支架凸台与所述屏幕盖板的一端之间设置有点胶区域,所述点胶区域包括多个按照预设规则排布的点胶子区域,在所述点胶区域中设置有胶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点胶区域包括:
依次连接的第一点胶子区域、第二点胶子区域和第三点胶子区域;
所述第一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垂直;
所述第二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平行;
所述第三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形成第一预设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点胶区域包括:
依次连接的第四点胶子区域和第五点胶子区域;
所述第四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平行;
所述第五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形成第二预设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点胶区域包括:
依次连接的第六点胶子区域和第七点胶子区域;
所述第六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垂直;
所述第七点胶子区域与所述支架本体所处的平面形成第三预设夹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架凸台中与缓冲区域相邻的位置处设置有防溢胶凸台。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组件包括:
第一偏光片、上层玻璃和下层玻璃,
所述第一偏光片的一面与所述屏幕盖板连接,所述第一偏光片的另一面与所述上层玻璃的一面连接,所述上层玻璃的另一面与所述下层玻璃的一面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下层玻璃的一面电镀有导电电路和发光层;
所述导电电路与所述发光层电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组件包括:
彩色滤光玻璃、液晶、薄膜晶体管玻璃、第二偏光片、第三偏光片和背光板,所述薄膜晶体管玻璃承载所述液晶;所述第二偏光片的偏振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三偏光片的偏振方向;
所述第二偏光片的一面与所述屏幕盖板连接,所述第二偏光片的另一面与所述彩色滤光玻璃的一面连接,所述彩色滤光玻璃的另一面与所述薄膜晶体管玻璃的一面连接,所述薄膜晶体管玻璃的另一面与所述第三偏光片的一面连接,所述第三偏光片的另一面与所述背光板的发光面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还包括:
预压泡棉;
所述预压泡棉设置于显示组件与所述支架本体之间。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显示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