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98822发布日期:2018-12-25 20:00阅读:1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纹影系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



背景技术:

在众多流场显示技术中,纹影法一直是流场显示较为清晰的一种技术,它不但直观地演示了流场的流动图谱,展示了流态地结构,而且也获得了流场地某些定量试验数据流场的直观显示对于数据采集分析可以提供直接的物理依据,进一步它还在声场、流场、传热、冲击波、等离子放电等方面研究中广泛使用。

但纹影法对光源的要求高。纹影系统的灵敏度与纹影镜焦距和刀口切割光源大小有直接关系,纹影镜焦距越大,刀口挡掉光源部分越大,纹影系统灵敏度越高。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光源越小,刀口挡掉光源部分越大,纹影系统灵敏度越高。但在常见的纹影光源装置中,一般在光源前加光栅等装置调节光源的大小,这会对光源产生一定干涉现象,同时仪器多,调试费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用以提升纹影系统中光源的光束质量,以及提升纹影系统的灵敏度。

其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所述纹影光源包括:控制端、触屏手机、三维升降台、纹影镜、CMOS相机、扰动区域,其中;

所述触屏手机放置于所述三维升降台上,所述触屏手机与纹影镜、CMOS 相机保持在同一高度;

所述控制端与所述触屏手机无线连接;

两次通过扰动区域即因干扰源引起的空气折射率变化的区域,图像信息被COMS相机所采集。

可选的,所述触屏手机的触屏分辨率为1024*768。

可选的,所述控制端用于控制所述触屏手机上的图像尺寸以及亮度。

本实用新型可以在极小的范围内调整光源大小,即:最小可以每次将点光源半径增加或减少一个像素点;同时可以减少调节光源大小的光栅装置,这使得可以减弱光源的干涉效应和衍射效应,极大的提高了光源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触屏手机与计算机之间的无线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详细的说明,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技术特征只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说明,而不是限定,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为的本实用新型中的一种纹影系统中的纹影光源,该纹影光源包括:控制端11、触屏手机12、三维升降台13、纹影镜14、CMOS相机15,扰动区域16。

所述触屏手机12放置于所述三维升降台13上,所述触屏手机12与纹影镜 14、CMOS相机15保持在同一高度;

所述控制端11与所述触屏手机12无线连接。

这里的控制端11可以为计算机或其他终端。

具体来讲,本实用新型采用触屏手机光源放在三维升降台13上,如图2所示:将计算机11、触屏手机12依次放在三维升降台13上,构成图1中光源部分;计算机11与触屏手机12通过无线通信连接。

计算机11的类型无特殊要求,只需能显示分辨率在1024×768以上,色彩质量在16位以上的图形即可,计算机1中的图形编辑器是是由PC端中安装的专业绘图软件构成,例如Autocad等专业绘图软件,只要能够绘制符合要求的彩色图形,即可生成相应的光源。

触屏手机12应采用分辨率在1024×768以上,色彩质量在16位以上的类型,要保证彩色图像质量。进一步可以使用显示屏是使用LCD技术和LED技术制成的显示屏,例如:iPad,iWatch等基于LCD显示模组的电子产品。

附图2给出了具体的实施例子,以双光程纹影系统的黑白纹影法为例,采用本实验新型所设计的新型光源,在计算机11控制触屏手机12生成大小、亮度合适的光源,调节光源的水平位置,使之成像最清晰的位置(焦点)与光源处于同一水平线。触屏手机12上的光源发出锥形光,两次通过扰动区域16即因干扰源引起的空气折射率变化的区域,图像信息被COMS相机15所采集,检测点成像是否清晰无暗缝,若有成像处有阴影,则适当调节光源竖直平面的二轴调节旋钮,使光点成像饱满,调节相机镜头聚焦位置,使之焦距于镜子上;适当调节光圈,确保成像清晰。最终在计算机上呈现实验段即扰动区域16的图像信息。

在纹影系统中,使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纹影光源,可以在实验要求内尽可能的将光源大小调节到最佳效果(每次可以将点光源半径增加或减少一个像素点),在此基础上能调出亮度、灵敏度相对合适的光源,使图像更加清晰;又不用加光栅等实验仪器来调节光源大小,减少了光源的干涉现象,提高光源质量,进一步提高了纹影系统灵敏度,使纹影法成像的效果更加清晰。同时可以调节光源的光束质量、发光强度和光谱特性等属性,解决了光源不均匀这一问题,做到一套仪器重复利用。

尽管已描述了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请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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