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目镜锁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60764发布日期:2019-05-15 22:21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目镜锁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目镜锁定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瞄准镜大部分不可锁定目镜筒,这样在瞄准镜的使用过程中目镜容易移位,再次使用是需要重复调节,现有可锁定的产品是依靠外用螺钉固定,长时间固定会使目镜筒发生断裂或者受损,而且降低了目镜筒的使用寿命,达不到客户所需效果。因此亟需研发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目镜锁定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目镜锁定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一种目镜锁定结构,包括镜身,所述镜身上设置有目镜筒、目镜框、锁紧圈、锁紧螺钉、目镜外压圈和限位圈;所述的目镜筒、目镜框成圆筒状;所述的目镜框设置在目镜筒的内部,所述的目镜筒的内表面设有内槽,所述的内槽设置在目镜筒的端部,所述的目镜筒的一端设置有凸台,所述的凸台顶部开设有贯通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所述的目镜筒上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位于所述第一通孔的下方并且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第一通孔相连通,所述的第二通孔还与所述内槽的相连通,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的内侧均设有内螺纹,所述第一通孔、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锁紧螺钉的外螺纹相匹配,所述的锁紧螺钉穿设在凸台的第一通孔上,所述的目镜外压圈安装在目镜框的端部;所述的目镜框上套设有锁紧圈,所述的锁紧圈滑动设置于目镜框上,所述的锁紧圈呈环状结构,所述的锁紧圈安装在目镜筒的端部,所述锁紧圈的端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圈,所述的限位圈呈环状结构,所述的限位圈可滑动的套设于目镜框上,所述的限位圈设置在远离所述内槽的一端。

优选地,所述的限位圈的厚度大于所述的锁紧圈的厚度。

优选地,所述的锁紧圈由柔性材料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通过锁紧圈与锁紧螺钉相结合,使锁紧圈内侧紧贴目镜框的外侧,将目镜框锁定,结构简单,锁紧可靠;本实用新型的锁紧圈受外力挤压变形、并吸收变形力,有效避免目镜框在被锁定时结构断裂或者受损,并能有效延目镜框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瞄准镜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处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目镜锁定结构的锁紧示意图。

附图中:

1、目镜筒 11、内槽 12、凸台

13、第一通孔 14、第二通孔 2、目镜框

3、锁紧圈 4、锁紧螺钉 5、目镜外压圈

6、镜身 7、限位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3所示,一种目镜锁定结构,包括镜身6,所述镜身6上设置有目镜筒1、目镜框2、锁紧圈3、锁紧螺钉4、目镜外压圈5和限位圈7;所述的目镜筒1、目镜框2成圆筒状;所述的目镜框2设置在目镜筒1的内部,所述的目镜筒1的内表面设有内槽11,所述的内槽11设置在目镜筒1的端部,所述的目镜筒1的一端设置有凸台12,所述的凸台12顶部开设有贯通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13,所述的目镜筒1上开设有第二通孔14,所述第二通孔14位于所述第一通孔13的下方并且所述第二通孔14与所述第一通孔13相连通,所述的第二通孔14还与所述内槽11的相连通,所述第一通孔13和所述第二通孔14的内侧均设有内螺纹,所述第一通孔13、所述第二通孔14与所述锁紧螺钉4的外螺纹相匹配,所述的锁紧螺钉4穿设在凸台12的第一通孔13上,所述锁紧螺钉4穿依次穿过第一通孔13、第二通孔14后进入内槽11内。在调节到位后,通过锁紧螺钉4顶压锁紧圈3,使锁紧圈3将目镜框2卡紧而防止轴向移动。所述的目镜外压圈5安装在目镜框2的端部;所述的目镜框2上套设有锁紧圈3,所述的锁紧圈3滑动设置于目镜框2上,所述的锁紧圈3呈环状结构,所述的锁紧圈3由柔性材料制作而成,所述的锁紧圈3受外力挤压变形,撤除外力后,在自身弹力作用下回复原状,所述的锁紧圈3安装在目镜筒1的端部,所述锁紧圈3的端部固定连接有限位圈7,所述的限位圈7呈环状结构,所述的限位圈7可滑动的套设于目镜框2上,所述的限位圈7设置在远离所述内槽11的一端,所述的限位圈7的厚度大于所述的锁紧圈3的厚度,通过限位圈7及内槽11对锁紧圈3滑动位移进行限定,使其在一定的范围内移动。

所述的锁紧圈3受外力挤压变形、并吸收变形力,有效避免目镜框2在被锁定时结构断裂或者受损,并能有效延目镜框2的使用寿命。

使用时,调整目镜框2至合适位置,推动限位圈7,限位圈7推动锁紧圈3向目镜筒1的另一端运动,使得锁紧圈3进入内槽11内,转动锁紧螺钉4,锁紧螺钉4穿依次穿过第一通孔13、第二通孔14后顶压锁紧圈3,使锁紧圈3内侧紧贴目镜框2的外侧,将目镜框2锁定。

尽管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说明性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以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范围,对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只要各种变化只要在所附的权利要求限定和确定的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内,一切利用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用新型创造均在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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