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学成像镜头组,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光焦度;以及
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4.5<f3/f≤-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满足0.5<R1/R7<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5满足1.0<R6/R5<1.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31满足0≤DT21/DT31<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的组合焦距f12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1.0≤f12/f<2.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TTL/f≤1.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到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的轴上最短距离FFL满足(TTL-FFL)/TTL≤0.5。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还包括光阑,所述光阑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L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满足0.5<SL/TTL<1.0。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还包括光阑,所述光阑到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D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到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D满足0.5<SD/TD<1.0。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五透镜分别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的总和∑CT满足0<(CT3+CT4)/∑CT≤0.5。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34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五透镜中任意相邻两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的总和∑AT满足0≤T34/∑AT<0.5。
12.光学成像镜头组,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光焦度;以及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TTL/f≤1.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满足0.5<R1/R7<2.0。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5满足1.0<R6/R5<1.6。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31满足0≤DT21/DT31<1.5。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的组合焦距f12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1.0≤f12/f<2.0。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4.5<f3/f≤-3.0。
18.根据权利要求12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到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的最短距离FFL满足(TTL-FFL)/TTL≤0.5。
19.根据权利要求12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还包括光阑,所述光阑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L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成像镜头组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满足0.5<SL/TTL<1.0。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阑到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SD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到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D满足0.5<SD/TD<1.0。
21.根据权利要求12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五透镜分别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的总和∑CT满足0<(CT3+CT4)/∑CT≤0.5。
22.根据权利要求12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镜头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34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五透镜中任意相邻两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的总和∑AT满足0≤T34/∑AT<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