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从物侧朝向像侧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正的光焦度;
第二透镜;
第三透镜,在光轴附近凸面朝向像侧;
第四透镜;
第五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负的光焦度;
第六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正的光焦度;以及
第七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负的光焦度,像侧面在光轴附近凹面朝向像侧且形成为在光轴上以外的位置具有极点的非球面;
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的所有透镜由各自单个透镜构成,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在光轴附近凹面朝向像侧且形成为在光轴上以外的位置具有极点的非球面,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在光轴附近凸面朝向物侧且形成为在光轴上以外的位置具有极点的非球面,并且第六透镜的像侧面在光轴附近凸面朝向像侧,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在光轴附近凹面朝向物侧,满足以下的条件式(1):
(1)1.8<νd3/νd4<4.0
其中,
νd3:第三透镜相对于d线的色散系数,
νd4:第四透镜相对于d线的色散系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形状形成为在光轴附近凸面朝向物侧的弯月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正的光焦度且凸面朝向物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在光轴附近具有负的光焦度且凹面朝向物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在光轴附近凸面朝向物侧且在光轴上以外的位置具有极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的条件式(2):
(2)0.80<t2/t3<15.0
其中,
t2:第二透镜的像侧面至第三透镜的物侧面为止的光轴上的距离,
t3:第三透镜的像侧面至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为止的光轴上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的条件式(3):
(3)0.70<σd/f<1.30
其中,
σd: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第七透镜的像侧面为止的光轴上的距离,
f:摄像镜头整个系统的焦距。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的条件式(4):
(4)6.0<(d6/ttl)×100<13.0
其中,
d6:第六透镜的光轴上的厚度,
ttl:光学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