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具备显示影像的显示面板,所述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
包括盖板,其配置为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前表面重叠,且保护所述显示面板,
所述盖板的至少一部分形成有开口部,所述开口部设置有用于进行规定信息的输入/输出的设备,
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与所述设备相对的区域中进行黑色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备通过不透明的固定部件而固定在所述开口部,
所述固定部件配置于所述设备与所述开口部之间的间隙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盖板的所述开口部的周缘中的与所述显示面板相对的面上形成有遮挡光的遮光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是检测用户的指纹的指纹传感器。
5.一种电子设备,其包括至少一个显示装置和至少一个控制装置,所述电子设备的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面板,其显示影像;以及
盖板,其配置为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前表面重叠,且保护所述显示面板,
所述盖板的至少一部分形成有开口部,所述开口部设置有用于进行规定信息的输入/输出的设备,
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与所述设备相对的区域中进行黑色显示,
所述控制装置进行控制以在所述显示面板上显示影像的同时,从所述设备进行所述信息的输入/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