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69792发布日期:2019-10-28 23:51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红外镜头调焦器。



背景技术:

红外无热化镜头调焦方式多采用指螺定焦、抱箍定焦、密封圈配合定焦等定焦方式。指螺定焦存在螺纹容易发生损坏、镜头容易因振动等原因发生松落、光轴偏离等状况。抱箍定焦具有尺寸大、密封性差、调焦器与镜头间的配合面较多等缺点。密封圈配合定焦方式由于其密封性好、定焦稳定,可以克服上述两种定焦方式的缺点,目前在红外镜头领域被广泛采纳,但不同镜头前端调焦槽的大小、深度、数量不统一,一种调焦器通常只能配合一种镜头。这导致了调焦器的种类繁多、兼容性差,为调焦器设计、使用带来诸多不便,兼容性差已严重影响了密封圈调焦器的推广。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兼容性较高的红外线调焦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红外镜头调焦器,其通过径向调焦块固定红外镜头,可与多种红外镜头配合,因而具有较高的兼容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红外镜头调焦器,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中央设有沿厚度方向贯穿、以安装红外镜头的过孔,所述过孔设有沿径向贯穿侧壁的径向安装孔,所述径向安装孔中设有径向调焦块,所述径向调焦块的前端插入所述过孔中、以对红外镜头进行固定,所述径向调焦块能够沿径向移动、以固定至少两种红外镜头,所述底座还设有用以固定所述径向调焦块的固定部。

优选地,所述径向调焦块呈条状,其具有沿长度方向延伸的径向调焦导槽,所述固定部为手调螺钉,所述手调螺钉与所述径向调焦导槽配合对所述径向调焦块进行固定。

优选地,所述底座设有对红外镜头进行让位的光路斜位,所述光路斜位位于所述过孔的前侧,且其直径由所述过孔的中部向所述底座前侧面的方向逐渐增加。

优选地,所述底座设有至少3个所述径向安装孔,全部所述径向安装孔于所述过孔的周向均匀分布,全部所述径向安装孔中均设有所述径向调焦块。

优选地,全部所述径向调焦块均设有用以标记其插入过孔中深度的标记刻度。

优选地,还包括用以插入红外镜头前端调焦槽、以固定红外镜头的轴向调焦块。

优选地,所述径向调焦块的前部设有沿所述过孔轴向贯穿的轴向安装孔,所述轴向调焦块设置于所述轴向安装孔中,所述径向调焦块的前端还设有用以固定所述轴向调焦块的锁紧螺钉。

优选地,所述锁紧螺钉的螺帽设有防滑橡胶套。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包括底座和径向调焦块,底座中央设有沿厚度方向贯穿的过孔,红外镜头安装在过孔中。过孔设有沿径向贯穿侧壁的径向安装孔,径向调焦块设置在径向安装孔中,径向调焦块的前端插入过孔中能够对红外镜头进行固定。

径向调焦块能够沿径向移动,从而使红外镜头调焦器能够固定至少两种红外镜头,底座还设有固定部,当径向调焦块前端与红外镜头的侧壁贴合时,由固定部对径向调焦块进行固定,完成红外镜头的安装。由于红外镜头调焦器能够固定多种红外镜头,因此其具有较高的兼容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与红外镜头配合的剖视图。

其中,图1至图4中的附图标记为:

底座1、径向调焦块2、手调螺钉3、轴向调焦块4、锁紧螺钉5、红外镜头6、光路斜位11、径向安装孔12、径向调焦导槽21、轴向安装孔22、轴向调焦导槽4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请参考图1至图4,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主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侧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剖视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与红外镜头配合的剖视图。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包括底座1和径向调焦块2,如图1和图2所示,底座1的中央设有沿厚度方向贯穿的过孔,红外镜头6安装在过孔中。过孔的侧壁设有沿径向贯穿的径向安装孔12,径向调焦块2与径向安装孔12间隙配合,径向调焦块2的前端插入过孔中,并能够在径向安装孔12中沿过孔的径向移动,当红外镜头6装入过孔中后,调节径向调焦块2的位置,使径向调焦块2的前端与红外镜头6的外侧壁相贴合,从而对红外镜头6进行定位。另外,底座1还设有固定部,当径向调焦块2移动至适当位置后,通过固定部对径向调焦块2进行固定,从而达到固定红外镜头6的目的。当红外镜头调焦器与红外镜头6固定后,沿周旋转红外镜头调焦器即可实现红外镜头6的焦距调整。固定部可具体为销轴、卡块等结构。底座3可由ABS材料通过机加工或3D打印等方式制成,径向调焦块2可具体为铝合金结构件。

具体的,底座1设有至少3个径向安装孔12,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底座1设有4个径向安装孔12,4个径向安装孔12位于同一垂直过孔轴线的平面内,且沿过孔的周向均匀分布,每个安装孔中均设有一个径向调焦块2。当需要固定红外镜头6时,调节4个径向调焦块2的位置,使其前端均与红外镜头6的外侧壁相贴合,且位于与过孔同心的圆周内。

另外,红外镜头6通常设有调焦槽,因此径向调焦块2的前端设有沿过孔轴向延伸的轴向调焦块4,轴向调焦块4能够插入调焦槽中,对红外镜头6进行定位,调节完成后,通过固定部对径向调焦块2进行固定。

本实施例中,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底座1中设有径向调焦块2,径向调焦块2可沿过孔的径向移动,使全部径向调焦块2前端所围成的圆周直径可变,从而使径向调焦块2可固定不同规格的红外镜头6,提高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兼容性。

可选的,固定部为手调螺钉3,底座1在过孔的外周设有沿过孔的轴向延伸的第一定位孔,第一定位孔与径向安装孔12垂直,第一定位孔位于径向安装孔12后方的部分具有与手调螺钉3相配合的内螺纹。径向调焦块2呈条状,其具有沿长度方向延伸的径向调焦导槽21,径向调焦导槽21为条型孔,其位置与第一定位孔的位置相对应。手调螺钉3与径向调焦导槽21通过过盈配合可实现对径向调焦块2的固定。

具体的,需要固定径向调焦块2时,将手调螺钉3穿过径向调焦导槽21并与第一定位孔的内螺纹相连,使径向调焦块2固定;需要移动径向调焦块2时,将手调螺钉3从径向调焦导槽21中抽出,从而使径向调焦块2可沿径向移动。

由于固定红外镜头6需要对多个径向调焦块2进行同步调节,为方便控制调节的准确性,全部径向调焦块2均设有标记刻度,用户可根据标记刻度判断径向调焦块2插入过孔中的深度,将全部径向调焦块2均设置于同一刻度上,可保证全部径向调焦块2前端所在的圆周与过孔同心,进而保证红外镜头6与过孔具有较高的同轴度。

另外,如图4所示,红外镜头6的前部通常为圆锥状,为避免过孔的侧壁与红外镜头6发生碰撞,底座1中设有对红外镜头6进行让位的光路斜位11。具体的,光路斜位11位于过孔的前部,过孔在由中部向前侧面的方向上直径逐渐增加,从而形成锥状结构,该锥状结构为光路斜位11。

本实施例中,固定部为手调螺钉3,底座1中设有穿过径向安装孔12的第一定位孔,径向调焦块2设有径向调焦导槽21,手调螺钉3设置于第一定位孔中、并与径向调焦导槽21通过过盈配合的方式对径向调焦块2进行固定。手调螺钉3具有便于拧紧和松退等优点,方便用户对红外镜头6进行固定。

红外镜头6通常设有朝向前端的调焦槽,不同规格的镜头调焦槽的深度也不完全相同,因此为方便轴向调焦块4与不同深度的调焦槽进行配合,轴向调焦块4与径向调焦块2也采用可移动的方式进行连接。轴向调焦块4可具体为铝合金结构件。

具体的,径向调焦块2的前部设有沿过孔轴向贯穿的轴向安装孔22,轴向调焦块4设置于轴向安装孔22中,二者间隙配合,轴向调焦块4可在轴向安装孔22中沿过孔的轴向移动,改变轴向调焦块4在径向调焦块2后方的长度,从而与不同深度的调焦槽进行配合。

另外,径向调焦块2的前端还设有与轴向安装孔22相交的第二定位孔,第二定位孔中设有用于固定轴向调焦块4的锁紧螺钉5,轴向调焦块4设有轴向调焦导槽41,锁紧螺钉5与轴向调焦导槽41过盈配合能够固定轴向调焦块4。

此外,固定红外镜头6时,锁紧螺钉5的螺帽与红外镜头6的外侧壁相贴合,为避免红外镜头6在螺帽的挤压下发生损坏,螺帽的外周设有防滑橡胶套。

本实施例中,轴向调焦块4与径向调焦块2采用可移动的方式进行连接,通过调节轴向调焦块4的位置,可控制其位于径向调焦块2后方的长度,从而与不同深度的调焦槽进行配合,进一步提高红外镜头调焦器的兼容性。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与另外几个实体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红外镜头调焦器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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