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挡风玻璃,其被用作波导;
投影装置,其用于产生图像光;和
贴附在所述挡风玻璃的内表面的波导膜,所述波导膜上形成有具有光学衍射功能的功能性区域,所述功能性区域至少包括:
入射功能性区域,所述入射功能性区域内设置有将投影装置发出的图像光耦合至挡风玻璃,并实现图像光扩展的耦入阵列结构;
出射功能性区域,所述出射功能性区域内设置有将挡风玻璃内传输过来的图像光耦合出挡风玻璃,并实现图像光扩展的耦出阵列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导膜包括贴合面及与所述贴合面相对的功能面,所述波导膜经贴合面贴合在所述挡风玻璃的内表面,所述功能性区域形成于所述功能面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入阵列结构、所述耦出阵列结构为二维阵列结构,所述二维阵列结构经两次叠加曝光形成,所述两次叠加曝光为:
固定曝光光源与波导位置,完成第一次曝光,获得一维光栅结构;
曝光光源保持不动,波导沿中心旋转预定角度,完成第二次曝光,获得所述二维阵列结构;
所述曝光光源由两束平面波构成,两束平面波形成一曝光干涉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入阵列结构和所述耦出阵列结构为结构相同的二维阵列结构,所述二维阵列结构的两个光栅取向的夹角为90°~16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阵列结构的两个光栅取向的夹角为120°。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阵列结构的周期为200nm~600nm,深度为50nm~600n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导膜包括:
第一波导膜,所述入射功能性区域形成于所述第一波导膜上;和
与所述第一波导膜分开贴附并与所述第一波导膜间隔开的第二波导膜,所述出射功能性区域形成于所述第二波导膜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射功能性区域和所述出射功能性区域一体形成于一片所述波导膜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波导膜的材料包括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聚碳酸酯(pc)薄膜。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