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机支架以及头戴式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719155发布日期:2021-01-24 06:5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主体,所述机架主体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及相对设置的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连接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第四表面连接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机架主体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两个光机安装孔,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二表面上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分别位于每一所述两个光机安装孔的两侧,所述支撑板向远离所述机架主体的一侧延伸设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一表面的中部设置容置槽,所述容置槽位于所述两个光机安装孔之间。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一表面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位于所述容置槽在所述第三表面一侧的槽壁边缘上。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在所述第四表面一侧的槽壁开设有开口。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二表面且连通所述容置槽的贯穿孔。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一表面上设置让位槽,所述让位槽分别位于所述机架主体的两端。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让位槽在所述第三表面一侧的槽壁上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三表面且与所述让位槽相通的通孔。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四表面上设置有限位结构,所述限位结构包括相对设置或错位设置的限位板和卡勾。9.根据权利要求1-3、7-8任一项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设置有贯穿所述第二表面和所述第四表面的连接孔。10.根据权利要求1-3、7-8任一项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具有依次相连接的第一边、第二边和第三边,所述支撑板在所述第一边处与所述机架主体连接,所述第二边位于所述支撑板靠近所述第四表面的一侧,所述第三边位于所述支撑板靠近所述第二表面的一侧,所述第二边向所述第三边一侧倾斜设置。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设置有加强肋,所述加强肋与所述支撑板连接。12.一种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包括:第一壳体主体;和安装框,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主体的一侧,开设有贯穿所述安装框的安装孔;第二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连接形成容纳空间,包括:第二壳体主体,与所述第一壳体主体相对设置;和装配框,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的一侧,与所述安装框相对设置,所述装配框向所述安装框一侧弯折设置,并与所述安装框远离所述第一壳体主体的一侧连接,所述装配框在与所述安装孔相对的位置开设有装配孔,所述安装孔及所述装配孔与所述容纳空间相通;以及光机支架,安装在所述容纳空间内,所述光机支架包括机架主体,所述机架主体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及相对设置的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连接所述
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第四表面连接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所述机架主体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两个光机安装孔,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二表面设置有置于所述安装框与所述装配框之间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分别位于每一所述两个光机安装孔的两侧,所述支撑板向远离所述机架主体的一侧延伸设置。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包括两个,分别为第一安装框及第二安装框,所述第一安装框及第二安装框间隔设置,所述装配框包括两个,分别为第一装配框及第二装配框,所述第一装配框及第二装配框间隔设置,所述第一安装框与所述第一装配框连接,所述第二安装框与所述第二装配框连接。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在所述安装孔的边缘设置第一抵接凸沿,所述第一抵接凸沿自所述安装框在所述安装孔处的边缘向所述装配框的一侧凸伸设置。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配框在所述装配孔的边缘设置第二抵接凸沿,所述第二抵接凸沿自所述装配框在所述装配孔处的边缘向所述安装框的一侧凸伸设置。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具有依次相连接的第一边、第二边和第三边,所述支撑板在所述第一边处与所述机架主体连接,且所述第二边与所述第二抵接凸沿间隔设置,第三边与所述第一抵接凸沿间隔设置。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设备还包括光机组件,所述光机组件包括:光机,安装在所述机架主体的所述第一表面上,与所述光机安装孔相对设置;分光镜,安装在所述装配孔处,与所述光机相对设置,设置在所述支撑板的所述第二边与所述第二抵接凸沿之间;以及反射镜,安装在所述安装孔处,与所述分光镜相对设置,设置在所述所述支撑板的第三边与所述第一抵接凸沿之间。18.根据权利要求12-17任一项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一表面的中部设置容置槽,所述容置槽位于所述两个光机安装孔之间。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在所述第一表面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位于所述容置槽在所述第三表面一侧的槽壁边缘上。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安装板相对的位置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壳体朝向所述安装板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所述安装板的边缘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卡扣结构连接的第二卡扣结构。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主体开设有贯穿所述第二表面且连通所述容置槽的贯穿孔,所述头戴式设备还包括鼻托组件,所述鼻托组件包括:安装座,安装在所述容置槽内;以及鼻托,一端穿设于所述贯穿孔,并与所述安装座连接。22.根据权利要求12-17、19-21任一项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设备还包括:支撑组件,与所述壳体组件相连接形成一框架,包括:第一支腿,与所述第一壳体一端连接;和
第二支腿,与所述第一壳体另一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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