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特征:
1.一种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由物侧至像侧依次包括:具有正屈折力的第一透镜,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于近轴处为凸面;具有负屈折力的第二透镜,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于近轴处为凸面,像侧面于近轴处为凹面;具有屈折力的第三透镜;具有屈折力的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的第五透镜;具有屈折力的第六透镜;具有屈折力的第七透镜,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于近轴处为凹面;且所述光学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f*43/(imgh*fno)<25;其中,f为所述光学系统的有效焦距,imgh为所述光学系统于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区域的对角线长度,fno为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数。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1.9≤(|r32|+|r42|)/f≤7.2;其中,r32为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r42为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5≤(|f2|+|f3|)/r31≤22;其中,f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为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r31为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f/f1≤2;其中,f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屈折力,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或像侧面中的至少一个存在反曲点,且所述光学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r41/r51|≤1;其中,r41为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r51为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f≥7.2mm;ttl≤7mm;ttl/f≤1.0;其中,ttl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系统的成像面于光轴上的距离。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4≤(|f1|+|f2|+|f3|)/f≤27;其中,f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为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
6≤ttl/(ct23+ct45)≤8.3;其中,ttl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光学系统的成像面于光轴上的距离,ct23为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上的距离,ct45为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至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上的距离。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条件式:-0.5≤|r41|/f4≤0.2;其中,r41为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f4为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10.一种取像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感光元件以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光学系统,所述感光元件设置于所述光学系统的像侧。1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以及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取像模组,所述取像模组设置于所述壳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