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由物侧到像侧依次包括:
具有负曲折力的第一透镜;
具有负曲折力的第二透镜;
具有正曲折力的第三透镜;
具有正曲折力的第四透镜;
具有负曲折力的第五透镜;
具有正曲折力的第六透镜;
具有正曲折力的第七透镜;
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15.7<f2/f<-5.5;
其中,f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还包括: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在近光轴处为凸面、像侧面在近光轴处为凹面,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在近光轴处为凹面,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在近光轴处均为凸面,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在近光轴处均为凹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2<f123/f<4;
其中,f123为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及所述第三透镜的组合焦距,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6.3<sds2/sags2<7;
其中,sds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通光孔径,sags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孔径处至所述第二透镜的中心点平行于光轴的距离。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4<f6/f<5.7;
其中,f6为所述第六透镜的焦距,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3.5<f7/f<6.3;
其中,f7为所述第七透镜的焦距,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5.3mm<f4*f5/f<-4mm;
其中,f4为所述第四透镜的焦距,f5为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9.5mm<f*tan(fov/2)<10.5mm;
其中,fov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最大视场角,f为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有效焦距。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
3.3<rs7/ct7<6.7;
其中,rs7为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于光轴处的曲率半径,ct7为所述第七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
10.一种取像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及
感光元件,所述感光元件设置在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像侧。
1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及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取像模组,所述取像模组安装在所述壳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