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和图像形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915958发布日期:2022-05-06 04: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被构造为进行图像形成操作的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和所述受力部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二轴旋转,并且其中,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受力部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一距离比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二距离和所述第一轴与所述受力部之间的第三距离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并且在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5.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所述第一单元被构造为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和所述受力部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并且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二轴旋转,并且在与所述第一轴正交的方向上所述受力部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一距离比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二距离和所述第一轴与所述受力部之间的第三距离短。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
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包括被构造为支撑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承载件,并且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承载件上。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承载件包括被构造为支撑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支撑部,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所述受力部与所述支撑部在位置上交叠。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连接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的第一线与连接所述第一轴和所述受力部的第二线之间形成的角度小于60
°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盒,其中,所述角度小于30
°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受力部是在与所述第一轴正交的方向上远离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突出的突起,并且被构造为在所述受力部的前端与所述装置主体接触。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感光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三轴旋转。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盒,其中,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受力部被布设为,使得穿过所述第二轴和所述第三轴的线在所述受力部与所述第一轴之间穿过。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所述第三轴的下方。17.根据权利要求14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盒沿所述第三轴的方向可拆卸地附装到所述装置主体。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受力部被布设为,使得在垂直方向上,所述受力部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在位置上交叠。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包括显影框架,并且所述显影框架包括分隔壁,所述分隔壁被构造为,将所述显影框架的内部划分为被构造为容纳显影剂的显影剂容纳室和布设有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室,所述分隔壁具有开口,所述影剂容纳室和所述显影室通过该开口彼此连通,并且其中,所述受力部被布设为,使得在垂直方向上,所述受力部与所述显影室在位置上交叠。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显影室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影剂容纳室的至少一部分的正上方。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盒,其中,所述影剂容纳室包括运送件,所述运送件被构造为将来自所述影剂容纳室的显影剂运送到所述显影室。22.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被构造为进行图像形成操作的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受力部以及被构造为支撑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框架,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
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所述显影框架包括分隔壁,所述分隔壁被构造为,将所述显影框架的内部划分为被构造为容纳显影剂的显影剂容纳室和布设有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室,所述分隔壁具有开口,所述影剂容纳室和所述显影室通过该开口彼此连通,并且其中,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显影室由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划分为第一区域和比所述第一区域更靠近所述感光件的第二区域,则所述第一区域的容量大于所述第二区域的容量。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26.根据权利要求22至2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显影剂容纳室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三区域和所述第三区域下方的第四区域,则所述第三区域的容量大于所述第四区域的容量。27.根据权利要求22至2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28.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所述第一单元被构造为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受力部以及被构造为支撑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框架,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所述显影框架包括分隔壁,所述分隔壁被构造为,将所述显影框架的内部划分为被构造为容纳显影剂的显影剂容纳室和布设有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室,所述分隔壁具有开口,所述影剂容纳室和所述显影室通过该开口彼此连通,并且
其中,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显影室由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划分为第一区域和比所述第一区域更靠近所述感光件的第二区域,则所述第一区域的容量大于所述第二区域的容量。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30.根据权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32.根据权利要求28至3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显影剂容纳室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三区域和所述第三区域下方的第四区域,则所述第三区域的容量大于所述第四区域的容量。33.根据权利要求28至3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34.根据权利要求22至3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影剂容纳室包括运送件,所述运送件被构造为将来自所述影剂容纳室的显影剂运送到所述显影室。35.根据权利要求22至3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感光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三轴旋转,并且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所述第三轴的下方。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盒沿所述第三轴的方向可拆卸地附装到所述装置主体。37.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被构造为进行图像形成操作的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二轴旋转,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所述垂直线交叠,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当所述
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二轴布设为比所述垂直线更靠近所述感光件,而当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二轴布设为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39.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被构造为进行图像形成操作的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的第一位置与的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所述垂直线交叠,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所述垂直线交叠,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40.根据权利要求37至3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42.根据权利要求37至4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43.根据权利要求37至4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包括橡胶层和由金属制成的第一轴,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处于与进行所述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姿态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垂直线与所述第一轴交叠。44.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所述第一单元被构造为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二轴旋转,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
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交叠,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所述垂直线交叠,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当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二轴布设为比所述垂直线更靠近所述感光件,而当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二轴布设为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46.一种盒,所述盒附装到图像形成装置的装置主体,所述盒包括: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件,所述第一单元被构造为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以及第二单元,其与所述第一单元耦接并且包括显影剂承载件和受力部,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在所述受力部受到来自所述装置主体的力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并且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水平线的上方,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穿过所述第一轴的垂直线交叠,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布设为与所述垂直线交叠,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受力部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47.根据权利要求44至4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的重心位于所述水平线的上方,并且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盒,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的状态下,所述重心位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下方。49.根据权利要求44至4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如果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由所述水平线划分为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下方的第二部分,则所述第一部分比所述第二部分重。50.根据权利要求44至4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包括橡胶层和由金属制成的第一轴,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单元由所述装置主体支撑并且所述第二单元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状
态下,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垂直线与所述第一轴交叠。51.根据权利要求37至5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包括被构造为与所述显影剂承载件接触并供应显影剂的供给件,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比所述供给件重,并且其中,所述供给件布设为比所述垂直线更远离所述感光件。52.根据权利要求37至5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感光件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三轴旋转,并且其中,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位于所述第三轴的下方。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盒沿所述第三轴的方向可拆卸地附装到所述装置主体。54.根据权利要求37至5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其中,所述第二单元包括显影框架,并且所述显影框架包括分隔壁,所述分隔壁被构造为,将所述显影框架的内部划分为被构造为容纳显影剂的显影剂容纳室和布设有所述显影剂承载件的显影室,所述分隔壁具有开口,所述影剂容纳室和所述显影室通过该开口彼此连通。55.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盒,其中,所述显影室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影剂容纳室的至少一部分的正上方。56.根据权利要求54或55所述的盒,其中,所述影剂容纳室包括运送件,所述运送件被构造为将来自所述影剂容纳室的显影剂运送到所述显影室。57.根据权利要求1至5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所述盒还包括:偏压件,其被构造为将所述第二单元向所述第二位置偏压。58.一种图像形成装置,其包括:装置主体;根据权利要求1至5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盒;以及曝光设备,其被构造为在所述感光件上形成静电潜像。59.根据权利要求58所述的图像形成装置,所述图像形成装置还包括:力施加单元,其被构造为向所述受力部施加力,以移动所述受力部;驱动源,其被构造为驱动所述力施加单元;以及控制单元,其被构造为通过所述驱动源控制所述力施加单元的操作。

技术总结
盒配设有:第一单元,其包括感光体;以及第二单元,其包括显影剂载体和受力部,所述第二单元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一轴旋转以相对于所述第一单元,在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接触的第一位置跟所述显影剂承载件与所述感光件分离的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第一单元呈现与进行图像形成操作时相同的朝向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单元通过其自重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所述显影剂载体被构造为能够绕第二轴旋转。当在所述第一轴的方向上观察时,所述受力部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一距离比所述第一轴与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二距离和所述第一轴与所述受力部之间的第三距离短。所述受力部之间的第三距离短。所述受力部之间的第三距离短。


技术研发人员:角田秀树 竹内俊阳 秋叶悠 吴服秀一 川村知史 厚祐辅 后藤穰司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佳能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2020.08.27
技术公布日: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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