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的弦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01854发布日期:2020-03-17 15:38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改进的弦琴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弦乐乐器结构,尤指一种增加音箱长度而无须变更弦长及内部共鸣宽度,进而增加共鸣音量并维持音色的功能。



背景技术:

古琴是中国的拨弦乐器,有三千年以上历史,古琴音域宽广,音色深沉,余音悠远,起初为五弦,汉朝起定制为七弦,并有标志音律的13个徽,其为古代中国文化地为最崇高的乐器;又其古琴一般长约120至125公分,宽约20公分,厚度则约6公分,琴体前广后窄,底板扁平,面板呈弧形凸起,令面板和底板间构成共鸣腔室,又琴体底板部有大小两个出音孔,位于中段部分较大的孔称为龙池,尾端较小的孔称为凤沼,琴头上端部称为额,额下端镶有用以架弦的岳山,通常选择硬木等较为坚硬的物质,且岳山靠近额一侧设有承露,其设承露有七个弦眼,用以穿设琴弦,而琴腰以下称为琴尾,其具有刻有浅槽的龙龈,用以与岳山相架弦使用,而其龙龈两侧的边饰称之为冠角或焦尾,而弦借由承露的弦眼由下往上穿设,并经过岳山,绕过龙龈而于琴底的雁足绑设固定,而借由弹拨琴弦通过震动传导至面板和底板间构成的共鸣箱发出琴音;古琴可根据共鸣腔室的大小来决定音量的大小,而依照不同尺寸的古琴分成大琴及小琴,共鸣腔室的大小更决定音色的不同,令古琴有不同的呈现形式(如:仲尼式、落霞式、连珠式等形式),借由共鸣腔具有不同形状的内缘而令音色产生细微变化,又其龙龈设置在琴的最尾端处,因此大小琴的规格尺寸决定了其岳山与龙龈间的有效弦长以及共鸣腔室长度,以致不同规格的古琴音色具有差异。

依上述而言,一般古琴其弹奏时音量大小在于其共鸣腔室的长度及内部空间的宽度与高度,但由于其古琴的结构限制住共鸣腔室的长度尺寸,改变宽度又会进一步造成音色的变化,因此有时需要依靠具有扩音效果的琴桌等辅佐,相当麻烦不便,且携带上更是不便利;又其古琴在结构上增加共鸣腔室长度来令音量提升时,会导致设置在古琴最尾端处的龙龈与岳山间的弦距产生变化,进而造成弦距变长而改变音调令影响其音色,而过长的弦距会导致其琴声空洞疲乏,因此共鸣腔室限制在既有的长度内,令其音量无法提高,且其琴身的宽度更是决定出共鸣后的音色,若改变其琴身的宽度来增大音量时更是本末倒置,使其原有音色失去味道,因此需仰赖其它的辅具帮助以提升或扩大其音量,实为一大弊端问题,而亟待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弦乐乐器结构,尤指一种增加音箱长度而无须变更弦长及内部共鸣宽度,进而增加共鸣音量并维持音色的功能。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进的弦琴结构,包含:一琴体,以一面板及一底板所组合,并于该面板与该底板之间形成一共鸣空间;而该琴体一端处界定出一琴额,该琴额下端的底板处设有一护轸;而该琴体另一端则界定出一尾托,一龙龈,设于该琴体的尾托处,而于该尾托处呈槽状,供琴弦绕过该龙龈而装设;且于该底板中段两侧处设有二相对称的雁足,供由该龙龈处绕设琴弦接绑于各雁足处,而与该琴额的护轸垫高该琴体;又该底板处设有至少一呈长条孔状的出音孔;一岳山,设于该琴体的琴额的面板呈凸设型态,而界定出一架弦端,供琴弦架高,其特征在于:该琴体的尾托借由该琴体的面板与底板朝尾端延展,并由该龙龈两侧延伸而形成二延伸部,借由该龙龈两侧延伸二侧壁呈长槽开放形态,令延展的面板与底板间形成二延伸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功效在于:借由该琴体是以一面板及一底板所组合,并于该面板与该底板之间形成一共鸣空间;而该琴体一端处界定出一琴额,并于该琴额下端的底板处设有一护轸;而该琴体另一端则界定出一尾托,一龙龈,设于该琴体的尾托处,而于该尾托处呈槽状,供琴弦绕过该龙龈而装设;且于该底板中段两侧处设有二相对称的雁足,供由该龙龈处绕设琴弦接绑于各雁足处,而与该琴额的护轸垫高该琴体;又该底板处设有至少一呈长条孔状的出音孔;一岳山,设于该琴体的琴额的面板呈凸设型态,而界定出一架弦端,供琴弦架高;并借由该琴体的尾托由该面板与底板朝尾端延展,并由该龙龈两侧延伸二侧壁至末端而形成二延伸部,借由该龙龈两侧的各侧壁呈长槽开放形态,令延展的面板与底板间形成二延伸空间;使各延伸部的延伸空间具有额外的共振空间,而无需增加龙龈与岳山间的距离;借此,提供一种弦乐乐器结构,尤指一种增加音箱长度而无须变更弦长及内部共鸣宽度,进而增加共鸣音量并维持音色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透视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一)。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请参阅图1至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改进的弦琴结构;包含:一琴体1、二雁足2及一岳山3;其中:

该琴体1,以一面板11及一底板12所组合,并于该面板11与该底板12之间形成一共鸣空间10;而该琴体1一端处界定出一琴额13,该琴额13下端的底板12处设有一护轸131;而该琴体1另一端则界定出一尾托14,一龙龈141,设于该琴体1的尾托14处,而于该尾托14处呈槽状,供琴弦绕过该龙龈141而装设;且于该底板12中段两侧处设有二相对称的雁足2,供由该龙龈141处绕设琴弦接绑于各雁足2处,而与该琴额13的护轸131垫高该琴体1;又该底板12处设有至少一呈长条孔状的出音孔121;一岳山3,设于该琴体1的琴额13的面板11呈凸设型态,而界定出一架弦端31,供琴弦架高;

该琴体1的尾托14借由该琴体1的面板11与底板12朝尾端延展,并由该龙龈141两侧延伸而形成二延伸部15,借由该龙龈141两侧延伸二侧壁151呈长槽开放形态,令延展的面板11与底板12间形成二延伸空间150;

借由以上结构,兹更进一步说明如后:

前述该护诊131更以分岔状朝下方两侧延伸,而与各雁足2垫高该琴体1;

其中该琴体1的面板11设有一靠近该琴额13的嵌槽111,又该岳山3底端设有一凸设部32而与该嵌槽111相接设;

前述更设有一承露4,呈板状,供设置于该岳山3侧边且设置于该琴体1的面板11处,而该承露4设有多个呈穿孔状的弦眼41,供穿设琴弦;

其中该承露4呈二个而夹设于该岳山3侧边处;

其中该琴体1的面板11内底面更设有至少一纳音112,由该面板11内底面处延伸而呈凸设型态并对应于该底板12的出音孔121位置处;

其中各延伸部15的末端的该底板12处更设有一呈斜设型态的抵设区152;

其中各雁足2以一体成型或结合方式的任一者设于该底板12处;

其中该尾托14的龙龈141与该延伸部15的侧壁151所连接呈现的长槽呈大弧面的弧角;

其中各延伸部15的侧壁151朝内呈阶段状而增加各延伸部15的延伸空间150;

借由上述内容,针对本新型改进的弦琴结构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说明,包含:一琴体1、二雁足2及一岳山3;其中:该琴体1、各雁足2、该岳山3其各个结构已于前述叙明,故不再叙述:

首先,该琴体1以一面板11及一底板12所组合,该面板11以弧状与该底板12相结合令其形成一共鸣空间10,用以供琴弦震动时产生的声音共鸣;且该琴体1的共鸣空间10处设有至少一支撑柱101,抵接于该面板11与该底板12间,以支撑该面板11及该底板12;而该琴体1一端处界定出一琴额13,并于该琴额13下端处设有一护轸131;以及于该底板12中段两侧处设有二呈相对称的雁足2,以利各护轸131与各雁足2提供垫高该琴体1的高度;并借由该琴体1靠近该琴额13位置处设有该岳山3,设于该面板11呈凸设型态,而界定出该架弦端31,供琴弦架高;并经过该琴体1另一端的尾托14设有该龙龈141,而于该尾托14处呈槽状状,供琴弦绕过该龙龈141其槽状而由该底板12处绑设于各雁足2;至此,该琴体1的面板11设有一靠近该琴额13的嵌槽111,又该岳山3底端设有该凸设部32而与该嵌槽111相接设,以将琴弦夹设于该岳山3的凸设部32与该琴体1的面板11的嵌槽111间,且更借由该承露4设置于该岳山3侧边而设于该琴体1的面板11处,并固定琴弦而往该龙龈141位置处带动,令该岳山3于该面板11处借由该架弦端31架高其琴弦,并使琴弦抵掣该龙龈141处并朝下绕至该底板12而绑束于该雁足2处,令其琴弦于该龙龈141与该岳山3之间呈现出可供拨弹的有效弦长;并经由该底板12处设有至少一呈长条孔状的出音孔121;令弹奏时该共鸣空间10所产生的共鸣音释出,以扩大其声量;

至此,借由该琴体1的面板11与底板12由该尾托14的龙龈141两侧处朝尾端延展而形成各延伸部15,并形成该延伸空间150,且各延伸部15于该龙龈141处形成一呈开放状的侧壁151,令该龙龈141呈开放的长槽型态并与各延伸空间150呈封闭状态,借由各延伸空间150令其共鸣的整体空间拉长,而无需延长其龙龈141与岳山3之间的有效弦长,增加共鸣效果,更不需改变其该共鸣空间10原本的宽度设置,而维持其原有的弹奏音色;

而前述该琴体1的面板11内底面更设有至少一纳音112,由该面板11内底面处延伸而呈凸设型态并对应于该底板12的出音孔121位置处,而可供该共鸣空间10内传递的声音于该出音孔121释出时,借由该纳音112呈凸设型态并位于该出音孔121位置处以改变声音共震时传递的方向,令部分声音可顺畅发出,而剩余声音于该共鸣空间10内旋回以增加其音色;

又该延伸空间150的底板12处更可设有至少一出音孔121,借由该出音孔121将声音传出提高整体音量;

再者,该岳山3所固定的琴弦更由该承露4将弦夹设于该岳山3与该承露4间穿出,而将琴弦绕设于该岳山3,令每根弦呈间隔排列,又该承露4设有各弦眼41而由各弦眼41穿设,借由各弦眼41以排列每根弦的距离;

另外,该延伸部15的末端的该底板12处更设有一呈斜设型态的抵设区152,而可供本新型于垂直摆放于墙面时,呈斜设型态的该抵设区152与地面平行而利于摆放;

特别一提,当使用于前述该尾托14的龙龈141与各延伸部15的侧壁151所连接呈现的长槽呈大弧面的弧角,用以供其使用的琴弦由该龙龈141处绕至底端时于该龙龈141处弧角增加弦与该琴体1接触面,以提升弹奏时弦震动传递至各延伸空间150的效果;

由于本新型改进的弦琴结构,其功效在于:借由该琴体1以一面板11及一底板12所组合,并于该面板11与该底板12之间形成一共鸣空间10;而该琴体1一端处界定出一琴额13,并于该琴额13下端的底板12处设有一护轸131;而该琴体1另一端则界定出一尾托14,一龙龈141,设于该琴体1的尾托14处,而于该尾托14处呈槽状,供琴弦绕过该龙龈141而装设;且于该底板12中段两侧处设有二相对称的雁足2,供由该龙龈141处绕设琴弦接绑于各雁足2处,而与该琴额13的护轸131垫高该琴体1;又该底板12处设有至少一呈长条孔状的出音孔121;一岳山3,设于该琴体1的琴额13的面板11呈凸设型态,而界定出一架弦端31,供琴弦架高;并借由该琴体1的尾托14由该面板11与底板12朝尾端延展,并由该龙龈141两侧延伸二侧壁151至末端而形成二延伸部15,借由该龙龈141两侧的各侧壁151呈长槽开放形态,令延展的面板11与底板12间形成二延伸空间150;使各延伸部15的延伸空间150具有额外的共振空间,而无需增加龙龈141与岳山3间的距离;借此,提供一种弦乐乐器结构,尤指一种增加音箱长度而无须变更弦长及内部共鸣宽度,进而增加共鸣音量并维持音色的功能。

综合以上所述,一种改进的弦琴结构又未曾见于诸书刊或公开使用,诚符合新型专利申请要件。以上所述乃是本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及所运用的技术原理,若依本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其所产生的功能作用仍未超出说明书及图式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