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消音器的风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431817发布日期:2021-11-17 22:16阅读:241来源:国知局
带有消音器的风铃的制作方法
带有消音器的风铃
1.发明背景
发明领域
2.本发明总体上涉及风铃,并且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在存储位置和消音位置之间滑动的风铃消音器(wind chime silencer)。


背景技术:

3.强烈地,美国专利第9,024,161号教导了一种风铃消音器,其可以可移除地附接到风铃,以用于在需要时对风铃消音。消音器包括位于消音器的外周边中的多个凹部,以用于接合铃。消音器具有狭缝,该狭缝用于可移除地附接到铃的中央绳(central cord)。
4.现有技术教导了一种风铃消音器,其可以可移除地安装在风铃上;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完全移除消音器,风铃才能工作。一旦移除,消音器可能容易丢失或放错地方,因此在需要时无法使用。现有技术没有教导在不使用时可以保留在风铃上使得在需要时可以方便地使用的消音器。现有技术没有教导与风铃一体地形成的风铃消音器,并且该风铃消音器包括用于在存储位置和消音位置之间滑动消音器的可调节的锁定机构。
5.本发明满足这些需求并提供了另外的优点,如在下面的概述中描述的。
6.发明概述
7.本发明教导了构造和使用的某些益处,这引起了以下描述的目标。
8.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风铃,其包括用于悬挂多个铃的悬挂系统;将铃舌(clapper)悬挂在铃附近的中央绳;以及消音器。消音器包括主体,主体具有顶部表面和底部表面,顶部表面和底部表面一起形成径向延伸到外周边的中心区域;邻近外周边与中心区域径向隔开的多个铃孔隙(chime aperture),每个铃孔隙的尺寸和形状设定成接纳多个铃中的一个;中心区域中的中央孔(central hole),中央绳延伸穿过该中央孔,使得主体在铃舌上方可滑动地安装在中央绳上;以及在消音器和铃舌之间位于中央绳上的可调节的锁定机构,其用于将消音器锁定在消音位置或存储位置,在消音位置,主体位于多个铃的内部,其中每个铃位于一个铃孔隙内,在存储位置,主体位于铃上方。
9.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消音器的风铃,其具有现有技术没有教导的优点。
10.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消音器的风铃,该消音器保留在风铃上,使得消音器不会丢失,该消音器可滑动地安装在风铃上,以在存储位置和消音位置之间滑动。
11.通过下面结合附图的更详细的描述,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明显,附图借助于举例的方式说明了本发明的原理。
12.附图简述
13.附图图示了本发明。在这些图中:
14.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风铃的仰视透视图,图示了位于消音位置以对风铃消音的消音器;
15.图2是图1的风铃的俯视透视图;
16.图3是消音器的俯视平面图;以及
17.图4是风铃的侧剖面图,图示了已经移动到存储位置后的消音器。
18.发明的详细描述
19.上述附图图示了本发明,风铃包括一体的消音器,该消音器可以在存储位置和消音位置之间滑动。
20.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风铃10的仰视透视图,图示了位于消音位置以对风铃10消音的消音器50。图2是图1的风铃的俯视透视图。如图1

图2所示,风铃10包括用于在风吹时发出鸣响声音的鸣响声产生装置(chime generating device)20,以及用于在需要时选择性地使鸣响声产生装置20消音的消音器50。
21.如图1

图2所示,风铃10包括悬挂系统22,以用于将多个铃40围绕铃舌46悬挂。在该实施例中,悬挂系统22是从中心部分24向外延伸到平台周边26的悬挂平台的形式。在该实施例中,在中心部分24中存在中央孔28,以及与中心部分24径向隔开一定距离的多个周边孔30。
22.在该实施例中,悬挂平台22还包括围绕平台周边26向下延伸的凸缘32,使得悬挂平台22和向下延伸的凸缘32一起形成存储室34(其也在图4中图示)。虽然图示了该悬挂系统22的一个实施例,但是它不必是本文所示的悬挂平台的形式,而是可以具有风铃领域中已知的替代构造(例如,环、各种形式的框架以及用于隔开铃的各种绳的替代结构)。
23.悬吊元件36具有悬挂绳38,每个悬挂绳38延伸穿过悬挂平台22的周边孔中的一个,悬挂绳38各自延伸到多个铃40中的一个。在该实施例中,每个铃40呈管的形式以形成铃管,铃管40在以下更详细地讨论。在替代实施例中,铃40可以具有替代形状,例如现有技术风铃中通常使用的形状。
24.关于悬挂绳38,术语“绳”在此被广义地定义为包括任何形式的绳、细绳(string)、线(wire)、链(chain)、带(ribbon)或本领域已知的任何其他结构。悬挂绳38还可以用塑料覆盖,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增强、装饰、编织(woven)等。在该实施例中,悬吊元件36呈环钩(ring hook)的形式,但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悬吊元件36可以是可以从悬吊点悬吊悬挂绳38的任何元件(例如,结(tie)或环扣(ring fastener)、钩、夹子(clip)等)。中央绳42进一步从悬吊元件36延伸,穿过悬挂平台22的中心孔28,到达远端44,其中铃舌46安装在远端44上。在该实施例中,中央绳42终止于铃舌46下方的帆状物(sail)48,帆状物48操纵中央绳42的移动。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根据产品设计者的要求,鸣响声产生装置20可以仅具有铃舌46,而没有帆状物48。
25.在一些实施例中,铃管40呈长形的中空管的形式,其通常由铝、钢、竹、陶瓷等或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任何其他材料构成。铃管40可以以多种方式(例如铃管40的顶部中的孔隙、经由粘合剂、摩擦等或者使用由本领域技术人员设计的悬吊铃管40的任何其他方式)从悬挂绳38悬吊。在该实施例中,有六个铃管,但是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有比六个更多或更少的铃管,铃管的数量对应于悬挂绳38的数量。
26.图3是与图1和图2的风铃10分离的消音器50的俯视平面图。图3所示的消音器50与鸣响声产生装置20一体地形成,并且不打算被移除,而是保持附接到风铃10,使得消音器不会丢失。替代地,如以下所讨论的,当不使用时,消音器50移动到存储位置,如图4所示,而不
是像现有技术那样被移除。
27.如图3所示,消音器50包括主体52,主体52具有顶部表面54和底部表面56,顶部表面54和底部表面56一起形成中心区域58,中心区域58径向延伸到外周边60。主体52可以由任何合适的材料形成,所述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是柔软但有些刚性的材料,例如泡沫、橡胶、毛毡(felt)等,或任何其他适合于使铃管40消音而不损坏它们的材料。多个铃孔隙62邻近外周边60与中心区域58径向隔开,每个铃孔隙的尺寸和形状设定成接纳多个铃管40中的一个。出于本技术的目的,术语“孔隙”被定义为包括穿过主体52的完全包围铃40的孔,或者包括部分地包围铃40的任何形式的凹部或孔洞(bore)。多个铃孔隙62可以被制造成适应各种铃管直径和形状;此外,如以上提到的,所提供的铃孔隙62的数量可以有很宽的范围。
28.主体52的中心区域58具有中央孔64,并且中央绳42延伸穿过中央孔64,使得消音器50的主体52位于铃舌46上方。主体52可滑动地安装在中央绳42上,使得消音器50沿着鸣响声产生装置20的中央绳42在如图1

图2所示的消音位置和如图4所示并在以下讨论的存储位置之间向上或向下滑动,在消音位置,主体52位于多个铃管40上,其中每个铃管40位于一个铃孔隙62内。在消音位置,多个铃管40紧密配合在消音器50的其相应铃孔隙内,从而防止铃管40在消音位置接触铃舌46或彼此接触,从而使鸣响声产生装置20消音。
29.图4是风铃10的侧剖面图,图示了处于存储位置的消音器50。如图4所示,在存储位置,主体52位于多个管的上方,在这种情况下,位于悬挂平台22的存储室34内。存储室34被成形为接纳消音器50,消音器50在存储位置配合在存储室34内,并且不与铃管40接触。
30.该实施例的消音器50包括中央孔64(如图3所示),该中央孔64完全包围中央绳42,使得消音器50在没有至少部分地拆卸风铃10、断开悬挂系统22或铃舌46(如图1所示)的情况下不能从风铃10移除。
31.如图1和图4所示,可调节的锁定机构66在消音器50和铃舌46之间安装在中央绳42上,以用于将消音器50锁定在消音位置或存储位置。在该实施例中,锁定机构66呈弹簧夹具的形式,该弹簧夹具被弹簧偏压(spring

bised)以夹紧绳42,但是在压缩机构66时该弹簧夹具可以被释放。然而,在替代实施例中,锁定机构66可以是能够根据本发明的教导容易调节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夹具(例如,机械止动件(mechanical stop)、夹子、扭转紧固件(twist

fastener)、环等)。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绳锁68可以在铃舌46下方位于中央绳42上;然而,替代地,当不需要调节时,可以使用本领域已知的任何其他的附接铃舌46的形式。
32.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可以使用另一种用于锁定的装置来代替锁定机构66。除了以上讨论的不同的机械机构之外,由于中央绳42和消音器50之间的摩擦,锁定也可以替代地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设计替代机构和系统,并且这些替代方案应该被认为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33.如在本技术中所使用的,词语“一(a)”、“一(an)”和“一个(one)”被定义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所引用的项目,除非另有具体陈述。术语“大约”和“约”被定义为意指+/

10%,除非另有陈述。此外,术语“具有”、“包括(include)”、“包含”和类似术语被定义为意指“包括(comprising)”,除非另有具体陈述。此外,在以上提供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在此被定义为包括相似和/或等价的术语,和/或对于给定本专利申请的教导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被认为是明显的替代实施例。虽然已经参照至少一个特定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但是应当清楚地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些实施例,而是本发明的范围由对本发明做出的权利要
求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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