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路灯,具体为一种多功能路灯,属于照明设施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扩大,其中路灯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路灯的种类已不再是单一照明功能,很多场合还具有着装饰、广告等功能。
传统的建设过程中,对于不同的施工环境而需要使用特定类型的路灯,适用范围有限,通用性不足,并且路灯的功能较少,不能很好的满足社区生活的需求。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多功能路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多功能路灯。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多功能路灯,包括灯体、支撑杆、支撑柱以及防盗电箱;所述灯体连接定位架,且定位架连接主定位盒;所述主定位盒固定在支撑杆内部;所述支撑杆内壁设有第一分定位盒、第二分定位盒以及第三分定位盒。
优选的,所述第二分定位盒与所述第一分定位盒、所述第三分定位盒之间的夹角均为60°。
优选的,所述主定位盒与所述第一分定位盒、所述第三分定位盒之间均为120°。
优选的,所述第一分定位盒表面设有盖板,且盖板内部设有定位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路灯在顶部设有四个不同方位的定位盒,工人可根据施工环境需要而改变灯体的安装数量,从而实现路灯在单臂、双臂以及三臂之间灵活转变,大大提高了安装效率和设备的通用性,便于维护,并且一种灯柱可满足多种路灯类型的安装需要,从而简化了路灯的生产流程,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单臂灯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定位盒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防盗电箱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三臂灯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双臂灯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灯体,2、定位架,3、第一分定位盒,301、盖板,302、定位槽,4、支撑杆,5、罩板,501、小型电灯,6、支撑柱,7、防盗电箱,701、无线路由器,702、电源盒,703、防盗锁,8、翻转座椅,801、USB接口,9、支撑底座,10、主定位盒,11、第二分定位盒,12、第三分定位盒,13、网线,14、电源总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所示,一种多功能路灯,包括灯体1、支撑杆4、支撑柱6以及防盗电箱7;所述灯体1连接定位架2;所述定位架2连接主定位盒10;所述主定位盒10固定在支撑杆4内部;所述支撑杆4内壁设有第一分定位盒3、第二分定位盒11以及第三分定位盒12,通过设置四个不同方位的定位盒,从而可以使得工人能够根据施工环境需要,而改变灯体1的安装数量,实现单臂、双臂以及三臂的灵活转变,一种灯柱便可满足多种需求,大大简化了生产流程,降低了生产成本;所述第一分定位盒3表面设有盖板301;所述盖板301内部设有定位槽302,不使用的定位盒可通过盖板301进行保护,使用的定位盒需将盖板301拆下,将定位架2固定在定位槽302中;所述支撑杆4侧壁连接罩板5,罩板5能够起到遮阳、挡雨的作用;所述罩板5内部设有小型电灯501;所述支撑杆4底部设置支撑柱6;所述支撑柱6侧壁连接翻转座椅8,翻转座椅8便于小区中的居民在散步时休息;所述翻转座椅8侧壁设有USB接口801,便于居民给手机充电;所述支撑柱6一侧设置防盗电箱7;所述防盗电箱7内部设有电源盒702;所述电源盒702连接电源总线14;所述电源盒702顶部设有无线路由器701,实现小区无线覆盖;所述无线路由器701连接网线13;所述防盗电箱7外表面设有防盗锁703;所述支撑柱6底部设有支撑底座9。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第二分定位盒11与所述第一分定位盒3、所述第三分定位盒12之间的夹角均为60°,实现三臂、双臂路灯的安装。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主定位盒10与所述第一分定位盒3、所述第三分定位盒12之间均为120°,使得灯体定位更为牢固。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罩板5呈弧形,且罩板5位于翻转座椅8的顶部,可对座椅进行有效的保护。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电源盒702通过导线连接至所述USB接口801,便于居民对手机充电。
本发明在使用时,根据施工环境选择对应的灯体1数量,当需要使用单臂时,灯体1安装在主定位盒10内,双臂时,灯体1安装在主定位盒1和第二分定位盒11处,三臂时灯体1安装在主定位盒1、第一分定位盒3以及第三分定位盒12上,拆下盖板301,将定位架2安装在定位槽302中,然后将支撑底座9固定在地面上,将网线13接入无线路由器701,电源总线14接入电源盒702中,日常中,居民可坐在翻转座椅8上,连接无线,通过USB接口801给手机充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