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户外灯,特别涉及一种太阳能户外灯。
背景技术:
随着太阳能应用技术的发展,和太阳能具有发的资源丰富化,无环境污染等优势,太阳能在户外充电上得到广泛的推广使用,目前的太阳能户外等均采用平板式太阳能板进行太阳光能吸收,但是平板式只有在太能照射角度与太阳能板呈九十度角度的时候,受光面积最大,太阳能吸收率最大,而随着日照时间的推移,太阳光的照射角度不断的变化,太阳光与平板式太阳能板的角度会渐趋变小,则太阳能板的受光面积渐渐变小,不能将一天的太阳光充分吸收运用,太阳能利用率低;为了解决前述技术问题,许多生产商通过安装可调节转向头来调节太阳能板的转向角度,以使得太阳能板能够时刻正朝向太阳光照射方向,但是该结构的太阳能板,结构复杂,安装维护不便,,实用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便利,能够充分运用太阳能光,提升太阳能利用率的太阳能户外灯。
为实现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解决方案为:一种太阳能户外灯,包括碳纤维外壳、控制电路板、LED灯组板、太阳能薄膜板和太阳能电池,所述碳纤维外壳的顶部上设置所述太阳能薄膜板,所述太阳能薄膜板呈球形弧状结构,所述太阳能薄膜板与碳纤维外壳之间构成真空腔;所述碳纤维外壳的底部上设有用于安装LED灯组板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与LED灯组板之间安装有所述控制电路板,所述安装槽的槽口上设有出光面;所述碳纤维外壳的底部上还设有用于安装太阳能电池的电池仓;所述碳纤维外壳上位于安装槽和电池仓之间设有隔离凸起,所述隔离凸起内填充有真空;所述LED灯组板、太阳能薄膜板和太阳能电池均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连接。
进一步的是:所述控制电路板包括太阳能/市电转换模块、集成控制模块、市电接入模块、光电转换模块和电池检测模块;所述太阳能薄膜板依次与集成控制模块、光电转换模块和太阳能电池电连接,所述太阳能电池通过电池检测模块与集成控制模块连接;所述集成控制模块还通过市电接入模块与市电连通;所述集成控制模块通过太阳能/市电转换模块与所述LED灯组板电连接。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所述太阳能户外灯,采用的是呈球形弧状结构的太阳能薄膜板,球形弧状结构使得太阳能薄膜板能够在各个方向上均具有受光面,无论太阳光随着日照时间如何改变照射角度,太阳能薄膜板始终都能够接收到太阳光能,能够有效的对太阳光能进行吸收利用,提升了太阳光能利用率;而且仅仅通过太阳能薄膜板的形状结构变化就能够达到提升太阳能利用率的目的,结构简单,制作便利,实用性高;进一步的是,所述太阳能户外灯的控制电路板采用的是太阳能供电和市电供电的双向控制的方式,通过时刻监测太阳能电池的供电能力,判断太阳能电池的供电时长,在太阳能电池无法足够支持LED灯组板发光的时候,控制电路板能够控制直接切换为市电供电模式,能够有效避免如阴雨天气长时间缺少太阳能供电时太阳能户外灯的断电现像发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揭示的是,一种太阳能户外灯,包括碳纤维外壳1、控制电路板2、LED灯组板3、太阳能薄膜板4和太阳能电池5,所述碳纤维外壳1的顶部上设置所述太阳能薄膜板4,所述太阳能薄膜板4呈球形弧状结构,所述太阳能薄膜板4与碳纤维外壳1之间构成真空腔11;所述碳纤维外壳1的底部上设有用于安装LED灯组板3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与LED灯组板3之间安装有所述控制电路板2,所述安装槽的槽口上设有出光面6;所述碳纤维外壳1的底部上还设有用于安装太阳能电池5的电池仓;所述碳纤维外壳1上位于安装槽和电池仓之间设有隔离凸起12,所述隔离凸起12内填充有真空;所述LED灯组板3、太阳能薄膜板4和太阳能电池5均与所述控制电路板2电连接。所述太阳能户外灯采用的是碳纤维外壳1,具有质量轻便特点,相对于传统金属外壳能够减轻60%的重量,而结构上设置的真空腔11和填充有真空的隔离凸起12具有隔热作用,使得太阳能户外灯各组件之间的热量不会相互传递,能够避免太阳能电池、太阳能薄膜板等高温对控制电路板、LED灯组板的损坏,提升太阳能户外灯的使用寿命。
参考图2,所述控制电路板2包括太阳能/市电转换模块21、集成控制模块22、市电接入模块23、光电转换模块24和电池检测模块25;所述太阳能薄膜板4依次与集成控制模块22、光电转换模块24和太阳能电池5电连接,所述太阳能电池5通过电池检测模块25与集成控制模块22连接;所述集成控制模块22还通过市电接入模块23与市电连通;所述集成控制模块22通过太阳能/市电转换模块21与所述LED灯组板3电连接。
综上所述设计的太阳能户外灯,结构简单,安装便利,能够充分运用太阳能光,提升太阳能利用率,实现双向控制方式,避免缺电现象发生。
以上所记载,仅为利用本创作技术内容的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项技艺者运用本创作所做的修饰、变化,皆属本创作主张的专利范围,而不限于实施例所揭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