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微结构扩散板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6810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微结构扩散板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属于医用诊断照明光源,也可作为一种手持便携式日常生活照明光源使用。



背景技术:

五官科(又名:眼、耳、鼻、咽喉科)疾病是常见疾病,可以严重地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医用诊疗电筒、灯笔、口腔灯等是五官科医生为病人检查眼、耳、鼻、咽喉病症的常用照明工具。

由于以LED为光源的灯具有质优、耐用、节能的显著特点,目前LED电筒、灯笔在五官科检查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LED光源一般都是单波长的点光源,而且在封装时通常都有凸透镜,透镜有将光线集中的作用,因此,LED光源发出的光线比普通白炽灯要强很多。由于LED的发光集中,方向性较强,容易在所照射区域内产生较高的亮度而产生眩光问题,使人在LED强光照射下产生不适感,甚至造成视力功能降低。

目前有采用防晕光白色磨砂玻璃的LED集成技术生产的LDE医用照明产品,该类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LED强光对人体眼睛的伤害,但由于白色磨砂玻璃的使用不可必免地使灯具的透光率降低,影响了LED灯具的照射亮度,在实际使用中表现出其功能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医疗诊断用LED电筒、灯笔强光源对患者视力的潜在危害,消除患者就诊时近距离在强光照射下所产生的不适感本,在不降低光源照明亮度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以表面具有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为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解决目前医用诊疗LED电筒、灯笔在使用中的眩光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将具有表面微结构的聚合物光扩散板应用于医用五官科照明灯筒结构中,提供一种表面具有微结构光扩散板为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利用光学透镜原理,通过聚合物材料微纳制造技术制备生产的具有表面微结构的聚合物光扩散板可作为一种配光材料,实现高光能量与高均匀度平衡。灯筒主要结构由底座,外壳,电路印刷板,反光碗,灯罩固定环,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LED灯,控制开关及电源部分组成。所述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是高分子聚合物 材料,其表面附有的微结构可以有多种形式:其形状可以是凹陷的半球形、V型槽、U型槽等;其排布可以是矩形阵列、六边形排布、多项式排布等。所述具有表面微结构光扩散板灯罩安放于灯罩固定环内,安装于反光碗前端,并罩住LED灯。灯罩固定环与外壳螺纹连接以固定光扩散板灯罩。LED灯固定于电路印刷板上并通过该电路印刷板与电源部分连接,整体封装在外壳内。外壳与底座螺纹连接。电源的通断由所述控制开关控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以具有表面微结构的聚合物光扩散板为LED灯的灯罩。利用具有表面微结构的聚合物光扩散板对光线有效的发散作用,使LED点光源透过光扩散板后有效地发散,使得照射光线变得均匀,而其照射亮度不受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可以消除患者就医时近距离被LED强光照射所产生的不适感,解决LED光源使用中的眩光问题,减少LED光源对患者眼睛的潜在伤害。同时,由于光扩散板附有的微结构转光特性,使得光扩散板的透光率可达70-90%,使其照明亮度不受影响。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是具有微结构扩散板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结构的结构图。

在图中,1、底座,2、外壳,3、电路印刷板,4、反光碗,5、灯罩固定环,6、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7、LED灯,8、控制开关,9、电源部分。

具体实施方式:

具有微结构扩散板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结构由底座1,外壳2,电路印刷板3,反光碗4,灯罩固定环5,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6,LED灯7,控制开关8,电源部分9组成。

所述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6,是高分子聚合物材料,其表面附有的微结构可以有多种形式:其形状可以是凹陷的半球形、V型槽、U型槽等;其排布可以是矩形阵列、六边形排布、多项式排布等。

所述具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灯罩6安放于灯罩固定环5内,安装于反光碗4前端,并罩住LED灯7。

所述灯罩固定环5与外壳2采用螺纹连接以固定光扩散板灯罩6。

所述LED灯7固定于电路印刷板3上并通过该电路印刷板与电源部分9连接,整体封装在外壳2内。外壳2与底座1采用螺纹连接。电源的通断由所述控制开关8控制。

使用具有微结构扩散板灯罩的无眩光LED医用诊疗灯筒时,将控制开关8置于通电状态时,通过电路印刷板3使电筒电路处于导通状态,LED灯7亮,LED光源发出强光通过具 有表面微结构聚合物光扩散板面罩6的光扩散作用变得均匀柔和。反光碗4不仅有聚光作用,少部分经光扩散板面罩6反射回来的光线经反光碗4的反射,再通过光扩散板面罩6发射出去,有效地降低光损,使透光率进一步提高。

应当说明:本实用新型以上的说明及附图,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而已,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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