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属于日光灯领域。
背景技术:
LED日光灯管是采用CREE与AOD超高亮LED白光作为发光光源,外壳为亚克力/铝合金(客户定义),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采用小功率器件,采用的LED颗粒比较多,成本较低,但整体照度水平低,另一种采用贴片式功率器件,采用LED颗粒少,照度水平较高,但对光学设计的要求很高,否则分布控制较差,眩光问题严重。
现有技术公开申请号为:CN201420500641.9的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明显提高产品质量,散热性能好,光衰减小,同样的光亮度下电量能耗降低一半,延长使用寿命;拆装方便、运输损耗小,减少维修维护成本;节约大量时间、能源资源,经济效益良好,便于推广。是由:Led日光灯座,Led日光灯管壳体,Led光模基板,Led灯珠,Led日光灯引针,Led日光灯管散热罩,Led驱动电源装置,电源导线,固定装置,散热罩装配半孔,Led灯固定安装孔,引针槽孔,灯管壳体导向键,Led光模装配槽,散热罩导向卡槽,散热叶条,散热导流槽构成Led日光灯管壳体的两端同轴线设置圆筒形的Led日光灯座,Led日光灯座中部均布设置一对引针槽孔,引针槽孔内设置Led日光灯引针。但是该产品没有导轨装置,不能通过阻燃绝缘底座和PVC单臂连接支架,不能移动和旋转,不方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其结构包括连接头、灯座、PVC单臂、导轨、电源线、散热孔、阻燃绝缘底座、支架、连接孔、支架下盖、灯管,所述灯座与支架固定连接,所述PVC单臂与阻燃绝缘底座活动连接,所述导轨与阻燃绝缘底座固定连接,所述电源线设于支架内部,所述散热孔设于支架上方,所述阻燃绝缘底座设于支架上方,所述支架设于支架下盖上方,所述连接孔与连接头活动连接,所述支架下盖设于灯管上方,所述灯管与灯座活动连接,所述阻燃绝缘底座设有固定螺母、卡位块、旋转头,所述固定螺母与阻燃绝缘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卡位块设于阻燃绝缘底座侧边,所述旋转头设于卡位块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下盖两侧设有两个灯座。
进一步地,所述导轨下方均匀分布着一排散热孔。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侧边均布分布着两个PVC单臂。
进一步地,所述所述连接头与灯管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设有导轨装置,通过阻燃绝缘底座和PVC单臂连接支架,方便移动和旋转,支架上设有散热孔,可充分散热延长灯管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导轨旋转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连接头-1、灯座-2、PVC单臂-3、导轨-4、电源线-5、散热孔-6、阻燃绝缘底座-7、支架-8、连接孔-9、支架下盖-10、灯管-11、固定螺母-70、卡位块-71、旋转头-7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商业展柜用回转散热led日光灯管装置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连接头1、灯座2、PVC单臂3、导轨4、电源线5、散热孔6、阻燃绝缘底座7、支架8、连接孔9、支架下盖10、灯管11,所述灯座2与支架8固定连接,所述PVC单臂3与阻燃绝缘底座7活动连接,所述导轨4与阻燃绝缘底座7固定连接,所述电源线5设于支架8内部,所述散热孔6设于支架8上方,所述阻燃绝缘底座7设于支架8上方,所述支架8设于支架下盖10上方,所述连接孔9与连接头1活动连接,所述支架下盖10设于灯管11上方,所述灯管11与灯座2活动连接,所述阻燃绝缘底座7设有固定螺母70、卡位块71、旋转头72,所述固定螺母70与阻燃绝缘底座7固定连接,所述卡位块71设于阻燃绝缘底座7侧边,所述旋转头72设于卡位块71下方,所述支架下盖10两侧设有两个灯座2,所述导轨4下方均匀分布着一排散热孔6,所述支架8侧边均布分布着两个PVC单臂3,所述所述连接头1与灯管11固定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导轨4上设有阻燃绝缘底座7和PVC单臂3,通过与支架8连接,控制灯管的照明方向,支架8上设有多个散热孔6可充分散热延长灯管使用寿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