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全射角的LED灯泡,属于灯泡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射角灯就是用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射灯。传统射灯多采用卤素灯,发光效率较低、比较耗电、被照射环境温度上升、使用寿命短。光源在发光原理、节能、环保的层面上都远远优于传统照明灯具。而且发光的单向性形成了对射灯配光的完美支持。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0980129727.7的一种电灯泡设备,包括灯泡主体、灯帽组件。灯泡主体界定出外表面和内部。灯帽被安装至灯泡主体,组合限定电灯泡状结构。组件包括基板、变压器电路和连接电路。以及连接电路由基板支持,其中连接电路电连接和变压器电路。变压器电路适于改变给供电的输入功率。组件被安装至电灯泡状结构以使多个被沿着灯泡主体的外表面设置,其中来自的光线被向内引入内部并随后从内部向外引出。组件可以进一步包括围绕的散热器主体。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照射光度有限,照射距离短。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全射角的LED灯泡,以解决照射光度有限,照射距离短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全射角的LED灯泡,其结构包括接触点、圆盘、灯头、照明器、芯柱、灯芯线、线路器、螺丝套、支架、导线、线圈、外壳,所述接触点与圆盘固定连接,所述灯头与照明器活动连接,所述照明器由射线、电子束、灯丝、电源、高压电、玻璃组成,所述射线与电子束相连接,所述电源与高压电活动连接,所述玻璃设在高压电下方,所述芯柱与灯芯线相连接,所述线路器设在螺丝套下方,所述支架与导线活动连接,所述线圈与外壳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圆盘与灯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器上方设有芯柱。
进一步地,所述灯芯线与线路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螺丝套上方设有支架。
进一步地,所述导线与线圈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通过圆盘与接触点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高压电内设有电压控制芯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照明器,通过电源连接接触点,使灯丝通电,由电子束将灯光传播至射线来进行照明,避免灯光夜晚照射时光度受限,延长照射距离。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全射角的LED灯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照明器示意图。
图中:接触点-1、圆盘-2、灯头-3、照明器-4、射线-401、电子束-402、灯丝-403、电源-404、高压电-405、玻璃-406、芯柱-5、灯芯线-6、线路器-7、螺丝套-8、支架-9、导线-10、线圈-11、外壳-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全射角的LED灯泡,其结构包括接触点1、圆盘2、灯头3、照明器4、芯柱5、灯芯线6、线路器7、螺丝套8、支架9、导线10、线圈11、外壳12,所述接触点1与圆盘2固定连接,所述灯头3与照明器4活动连接,所述照明器4由射线401、电子束402、灯丝403、电源404、高压电405、玻璃406组成,所述射线401与电子束402相连接,所述电源404与高压电405活动连接,所述玻璃406设在高压电405下方,所述芯柱5与灯芯线6相连接,所述线路器7设在螺丝套8下方,所述支架9与导线10活动连接,所述线圈11与外壳12相连接。
本专利所说的玻璃406是由二氧化硅和其他化学物质熔融在一起形成的,所述电源404是将其它形式的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
当使用者想使用本专利的时候,通过电源404连接接触点1,由高压电405发电力,使灯丝3通电,电子束402将灯光传播至射线401,经过灯芯线6来照明,避免灯光夜晚照射时光度受限,延长照射距离。
本实用新型的触点1、圆盘2、灯头3、照明器4、芯柱5、灯芯线6、线路器7、螺丝套8、支架9、导线10、线圈11、外壳12,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解决照射光度有限,照射距离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设有照明器,通过电源连接接触点,使灯丝通电,由电子束将灯光传播至射线来进行照明,避免灯光夜晚照射时光度受限,延长照射距离,具体如下所述:
射线401与电子束402相连接,所述电源404与高压电405活动连接,所述玻璃406设在高压电405下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