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工矿灯。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工矿灯多为若干个灯条拼接在灯架上,导致散热面积小且散热空间不足;而且,这些工矿灯没有设置透镜等散光器件,使得亮度不足、可视范围比较窄;除此以外,用户还需要手动去开关灯,且无法根据需要调节灯的亮暗程度。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矿灯,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工矿灯,包括电源、灯排和灯珠,所述灯排包括底座和基板,所述基板和底座一体成型,所述灯珠固定安装基板上,该灯珠与电源电性连接;还包括透镜,所述透镜可拆卸地安装在基板下端面。
进一步地,还包括防水圈,所述防水圈与透镜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电器盒盖板、侧盖和中间件,所述侧盖的个数为两个,该两个侧盖分别与底座和基板一体成型的两端固定连接,所述电器盒盖板通过中间件可拆卸连接在两个侧盖之间,该电器盒盖板位于底座的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中间件为V形支架,所述V形支架与底座固定连接,所述电器盒盖板设在V形支架上。
进一步地,还包括抗浪涌装置,所述抗浪涌装置与底座的下端面固定连接,该抗浪涌装置的输入端与电源电性连接,抗浪涌装置的输出端与灯珠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可拆卸安装于电器盒盖板上端面,该控制装置与灯珠电性连接;控制装置包括感应装置和控制电路,所述感应装置与所述控制电路电性连接,用户通过远程终端与该感应装置信号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应急电源装置,所述应急电源装置固定连接于底座的上端面,所述应急电源装置与灯珠电性连接。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工矿灯中灯排一体成型的设计使得工矿灯的散热效果更好,增加了透镜的设计使工矿灯的可视范围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结构分解图;
图3为图1的俯视图;
图4为图1的仰视图。
图中:1、应急电源装置;2、底座;3、基板;4、LED驱动电源;5、感应装置;6、接线盖;7、安装板;8、透镜;9、防水圈;10、侧盖;11、L型安装铁;12、抗浪涌装置;13、出线孔盖板;14、电器盒盖板;15、V型支架;16、LED灯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一种工矿灯,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电源、灯排和灯珠,灯排包括底座2、基板3,灯珠与电源电性连接,底座2和基板3一体成型,灯珠固定安装在基板3上;还包括透镜8,透镜8与基板3安装灯珠的一面可拆卸连接。
一体成型的结构增加了工矿灯的散热面积和散热空间,有效地延长了工矿灯的使用寿命。
灯珠采用LED灯珠16,因为LED灯珠16节能、寿命长,且适应性强。LED灯珠16均匀分布在基板3上。
如图4所示,还包括安装板7和防水圈9,防水圈9与透镜8可拆卸连接,透镜8和防水圈9一体通过安装板7安装在基板下端,透镜的数量为4个,分别设置在电器盒盖板14的两侧,透镜8通过安装板7与防水圈9固定安装于基板3的灯排下端。透镜8采用玻璃透镜或塑料透镜。玻璃透镜耐高温,穿透率高,但是质量重、易碎、成本高,导致使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塑料透镜可以通过注塑完成产品成型,容易实现非球面聚光,减少光斑的黄晕斑现象;但是穿透率不如玻璃透镜,耐温也不及玻璃透镜,所以根据实际需求可选取不同的透镜;透镜的使用可有效使得可视范围更广。
如图3所示,基板3和底座2一体成型为凸形,在一体成型的整体的两侧各加一个侧盖10,用于保护内部器件,在侧盖10的两侧固定连接有L型安装铁11,通过L型安装铁11将灯具固定在墙体上,在底座2的两端固定安装有V型支架15,在两V型支架15件架设有电器盒盖板14,电器盒盖板14与底座2和基板3一体成型的结构之间形成中空区域。
为保护电线的使用安全和寿命,在中空区域内底座2的下端固定安装有出线孔盖板13,在底座的外部加设有接线盖6,可有效避免电线与外界的接触。另外,在电器盒盖板14上固定安装有LED驱动电源4,用于为LED灯珠正常供电。
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在电源与用电装置之间加设有抗浪涌装置12,抗浪涌装置12的输入端与电源电性连接,抗浪涌装置12的输出端与用电装置电性连接,可以有效吸收电涌,有效降低电涌对智能电器造成的伤害。
为了实现智能化,还包括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固定安装在电器盒盖板14的上端面,该控制装置与LED灯珠16电性连接;控制装置包括感应装置5和控制电路,感应装置5与控制电路电性连接,用户可利用WiFi或蓝牙与感应装置5信号连接,进一步通过控制电路控制LED灯珠16的明暗或亮灭。
为了防止停电而无法实现照明,在底座2的上端设有应急电源装置1,应急电源装置1与LED灯珠16电性连接,可在停电的时候通过打开应急电源装置1实现短暂的照明。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