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708阅读:490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灯具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



背景技术:

市场上的LED灯具基于其不同的应用场所,可以划分为很多个品种。天井灯、工矿灯作为LED灯具中的一种常见产品,一般均是由电源、散热器、光源以及反光杯组成,其中光源是用于发光的组件,所述电源为光源提供能源供给,所述散热器用于将光源所发出的热快速散发出去,反光杯则是用于对光源发出的光进行调光,以确保光源发出的光可以按照要求进行照射,满足人们的照明需求。

但是,上述现有天井灯和工矿灯在实际使用中,其大部分均是采用分布式光源,即其通常都包括呈矩阵阵列状或者满天星式或者是沿若干个同心圆圆弧间隔布设的若干个LED晶粒,比如市场上基本采用菲利浦EMC塑料支架3030灯珠,每颗一瓦,100瓦就要上百颗;其缺点是多个LED晶粒分布地太开,太多发光位置不同,又不连续,造成被照物体菱角菱线、线条都不明显,且模糊,最主要是产生的影子太多,太杂乱,不适合商业照明。

现有技术采用上述分散式设计的核心原因是因为LED晶粒产生的热量无法被快速散发出去,虽然现有技术中有采用COB二氧化氮陶瓷封装基板(主要是利用陶瓷的高导热性能)来实现集中式照明,但是由于在组装过程中需要固定连接,如果整个封装基板在生产加工时有一点点不平整,在锁固时很容易让整块基板弄破碎掉,生产加工难度大,组装成本过高;再者对于COB基板其具体是通过导热膏来与散热器的导热板实现无缝隙相连,但是由于导热膏的导热系数比较低,虽然COB基板中的陶瓷层可以快速将热量导出,但是由于导热膏的原因,仍然像被掐住脖子一下,热量无法被快速散发出去,影响了最终的散热效率。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深入研究,遂有本案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可以应用在天井灯和工矿灯上,从而具有散热效果佳的特点。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包括用于将LED晶粒中热量传导出来的导热板以及用于将导热板中的热量散发到大气中的若干个散热片,所述导热板在靠近若干个散热片一侧形成有镀镍层,所述导热板的镀镍层与所述若干个散热片之间通过锡焊层固定相连。

进一步,所述若干个散热片分为直接与导热板固定相连的第一散热片组以及通过导热杆而与第一散热片组热传递相连的第二散热片组,所述第二散热片组位于第一散热片组的上方,所述第一散热片组和第二散热片组均是由若干个散热片形成的环形体。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其完全改变了传统技术中导热板和若干个散热片之间的碰触式连接方式,而是采用锡焊的方式来替代,保证了导热板和若干个散热片之间的热传导效率,进而大大提高了整个LED灯具的导热散热性能,提升了整个LED灯具的使用寿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确保了热量的快速疏导,提升了整个LED灯具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速散热结构应用在LED灯具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快速散热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导热板和散热片之间的连接关系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导热板-1;镀镍层-11;散热片-2;

第一散热片组-21;第二散热片组-22;锡焊层-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包括导热板1和若干个散热片2,所述导热板1用于将LED晶粒中热量传导出来,所述若干个散热片2用于将导热板1中的热量散发到大气中,所述导热板1在靠近若干个散热片2一侧形成有镀镍层11,所述导热板1的镀镍层11与所述若干个散热片2之间通过锡焊层3固定相连。

这样,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LED灯具的快速散热结构,其完全改变了传统技术中导热板1和若干个散热片2之间的碰触式连接方式,而是采用锡焊的方式来替代,保证了导热板1和若干个散热片2之间的热传导效率,进而大大提高了整个LED灯具的导热散热性能,提升了整个LED灯具的使用寿命。

如图2所示,为了让散热片2可以更快将热量散发出去,所述若干个散热片2分为直接与导热板1固定相连的第一散热片组21以及通过导热杆而与第一散热片组21热传递相连的第二散热片组22,所述第二散热片组22位于第一散热片组21的上方,所述第一散热片组21和第二散热片组22均是由若干个散热片形成的环形体。如此利用立体式结构的第一散热片组21和第二散热片组22的结构设计,大大提高了整个散热结构的散热效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确保了热量的快速疏导,提升了整个LED灯具的使用寿命。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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