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学防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40998发布日期:2018-07-27 21:27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光学防眩系统。



背景技术:

在目前现反光杯采用抛物面对光束处理;准直型反光杯外表面抛物面通常为旋转抛物面,为了获得准直光束,通常将LED光源置于抛物面焦点的位置,这样在理论上就可以获得完全准直的光束,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反光杯高度的限制,从朗伯型分布的LED中发出的小角度光束不会反射到反光杯内表抛物面,而是直接反射到光斑外围,使得这部分光束没有受到控制,反光杯高度越低,直接反射的光束越多,出光角越大,通过反光杯获得准直光束的设计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反光杯高度的限制,不能形成真正意义的准直,在一些光学系统高度受限的应用场合并不适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光学防眩系统。

本光学防眩系统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光学防眩系统,它包括LED光源、导光柱和反光杯;所述导光柱设于所述反光杯内;

反光杯设有入射口,LED光源产生的光线从入射口进入所述反光杯内,并通过所述导光柱与反光杯的配合,将校准后的光线射出反光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所述反光杯配置有光源支架,且反光杯安装在光源支架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光源支架设有骨位,导光柱通过所述骨位与光源支架连接,且导光柱利用所述骨位与光源支架精准对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所述光源支架设有灯位,所述LED光源放置在所述灯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光源支架端面向上凸起形成骨位,导光柱的底部设有凹位,骨位与凹位配合使导光柱精准对接在光源支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光源支架设有连接口,反光杯的底端设有卡部,反光杯的卡部插入连接口后旋动反光杯,以实现将反光杯卡紧在光源支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方案,导光柱放置于入射口;所述导光柱具有凸出部,且所述凸出部的位置设于入射口直径之外,以利用反光杯对导光柱的位置进行限定。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一、在整体组装中,导光柱与光源支架用凸起的骨位使之方便对位;二、反光杯利用卡部与光源支架稳当组装;三:使用不同的发光角时,只更换反光杯就可以轻易的实现.使得使用成本大大的降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光学防眩系统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光学防眩系统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反光杯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光源支架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较佳实施例中的导光柱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数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较佳实施例:如图1~图5所示,一种光学防眩系统,它包括LED光源10、导光柱20和反光杯30;所述导光柱20设于所述反光杯30内;反光杯30设有入射口31,LED光源10产生的光线从入射口31进入所述反光杯30内,并通过所述导光柱20与反光杯30的配合,将校准后的光线射出反光杯。

所述反光杯30配置有光源支架40,所述光源支架40设有灯位41,所述LED光源10放置在所述灯位41;光源支架40设有连接口42,反光杯30的底端设有卡部32,反光杯30的卡部32插入连接口42后旋动反光杯30,使卡部32与连接口42错位,以实现将反光杯30卡紧在光源支架40。

光源支架40端面向上凸起形成骨位43,导光柱20通过所述骨位43与光源支架40连接;导光柱20的底部设有凹位21,骨位43与凹位21配合使导光柱20精准对接在光源支架40;导光柱20放置于入射口31;所述导光柱20具有凸出部22,且所述凸出部22的位置设于入射口31直径之外,以利用反光杯30对导光柱20的位置进行限定。

在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优选地”、“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适方式结合。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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