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投光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可拼接式投光灯。
背景技术:
投光灯是指定被照面上的照度高于周围环境的灯具,又称聚光灯,通常,它能够瞄准任何方向,并具备不受气候条件影响的结构,主要用于大面积作业场矿、建筑物轮廓、体育场、立交桥、纪念碑、公园和花坛等,因此,几乎所有室外使用的大面积照明灯具都可看作投光灯,投光灯的出射光束角度有宽有窄,变化范围在0°~180°之间,其中光束特别窄的称为探照灯。
然而现有的投光灯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对于投光灯的整体结构相对固定,不能够实现拼接式的安装方式,另一方面在投光灯连接处的密封保护性上有所不足,降低了投光灯的实际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新型可拼接式投光灯。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可拼接式投光灯,包括固定架和壳体,所述固定架的两侧竖直端内部螺旋贯穿连接有传动杆,且传动杆的内侧通过垫块与壳体卡接固定,所述垫块的外表面设置有压块,所述垫块的内部中心处设置有储油仓,所述壳体的底部设置有接线端子,所述壳体的内表面螺栓固定有夹线环,所述壳体的内表壁且位于夹线环的下表面设置有冷却管,所述夹线环的内表壁等角度设置有弹性杆,所述壳体的上表面卡接有灯罩,所述灯罩的内表壁设置有照明灯管,所述灯罩的上表面卡接有玻璃盖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架的横截面呈U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壳体的外表壁设置有防锈层。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传动杆与垫块的连接处设置有软胶管,且软胶管与储油仓的开口端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夹线环的俯视截面为三段式结构,其中端为半圆弧形结构,两端为水平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垫块的内部且位于压块的内侧设置有压杆。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投光灯整体采用拼接式的组装方式,实现了相邻零部件之间快速安装和拆卸的操作流程,增强了投光灯的操作灵活性,降低了使用人员的操作负担,其次,通过设置的压块和储油仓,当垫块嵌入壳体两侧内部时,压块会受到壳体的压力使得压块向内压缩,此时压块通过压杆挤压储油仓,将储油仓内的油体压出导入软胶管内,从而使得软胶管膨胀变形,对传动杆和垫块的连接处缝隙进行密封填充,避免传动杆和垫块之间发生松动的现象,进而便于传动杆的旋转调节处理,最大化的提高了投光灯的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可拼接式投光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夹持环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传动杆连接处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照明灯管、2-玻璃盖板、3-灯罩、4-固定架、5-传动杆、6-垫块、7-壳体、8-接线端子、9-防锈层、10-夹持环、11-冷却管、12-弹性杆、13-软胶管、14-压块、15-储油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新型可拼接式投光灯,包括固定架4和壳体7,固定架4的两侧竖直端内部螺旋贯穿连接有传动杆5,且传动杆5的内侧通过垫块6与壳体7卡接固定,垫块6的外表面设置有压块14,垫块6的内部中心处设置有储油仓15,壳体7的底部设置有接线端子8,壳体7的内表面螺栓固定有夹线环10,壳体7的内表壁且位于夹线环10的下表面设置有冷却管11,夹线环10的内表壁等角度设置有弹性杆12,壳体7的上表面卡接有灯罩3,灯罩3的内表壁设置有照明灯管1,灯罩3的上表面卡接有玻璃盖板2。
固定架4的横截面呈U形结构,壳体7的外表壁设置有防锈层9,传动杆5与垫块6的连接处设置有软胶管13,且软胶管13与储油仓15的开口端连接,夹线环10的俯视截面为三段式结构,其中端为半圆弧形结构,两端为水平结构,垫块6的内部且位于压块14的内侧设置有压杆。
将夹持环10通过螺栓覆盖在冷却管11上方并且与壳体7固定连接时,弹性杆12会与冷却管11相互接触发生挤压现象,此时根据冷却管11直径的大小,使得弹性杆12被压缩变形到一定程度,进而对冷却管11的安装位置起到限位保护的作用。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壳体7放置在固定架4的内侧,垫块6卡接在壳体7两侧外表壁,然后将传动杆5贯穿固定架4的内部嵌入垫块6内部,此时压块14挤压储油仓15内的油体进入软胶管13内,对传动杆5和垫块6连接处进行密封保护,接线端子8连接到电源导线对投光灯进行供电,此时照明灯管1发出光线穿过玻璃盖板2后向外照射,而壳体7内部产生的热量被冷却管11吸附,以降低壳体7内部的工作温度,使得该投光灯完整运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