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净化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04617发布日期:2018-12-25 20:20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净化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净化灯。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LED净化灯出线方式通常是在灯具的侧面出线,此种出线方式很不美观,同时也只适合普通市场的要求,部分欧洲的发达国家在灯具接线时需要另外再加入一个接线盒才能符合安装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LED净化灯,其符合部分欧洲的发达国家的安装要求,同时又不影响此类型灯具的安装外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LED净化灯,包括外壳、位于外壳内部的灯体、与外壳端部配合固定的堵头、线材、接线端子和固定螺丝,所述堵头包括配合固定的上盖和下盖,所述上盖设有出线孔,所述下盖设有用于固定线材的固定凹台,所述上盖和外壳对应固定凹台位置均设有一螺丝孔,所述线材一端与灯体电性连接,其另一端经过固定凹台和出线孔与接线端子电性连接,所述固定螺丝与两个螺丝孔配合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上盖包括顶壁、上左侧壁、上右侧壁、上后侧壁,所述出线孔设于上后侧壁,所述下盖包括底壁、下左侧壁、下右侧壁、下后侧壁,所述固定凹台位于下盖前部,所述上盖与下盖前部配合固定,所述下盖的后部形成接线端子的容置槽。

进一步的,所述下左侧壁、下后侧壁的内侧设有凹槽,所述上左侧壁、上右侧壁对应设有与凹槽配合固定的凸条。

进一步的,所述底壁为向下突出的弧形板。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凹台的左后侧设有一卡线壁,所述出线孔对应设于上后侧壁的左部。

进一步的,所述外壳左右两侧设有卡条,固定凹台左右两侧延伸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对应设有与卡条卡合固定的卡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堵头上设置接线端子,同时进行防拉设计,给灯具安装提供了空间,使其符合部分欧洲的发达国家的安装要求,同时又不影响此类型灯具的安装外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净化灯分解示意图;

图2为实用新型堵头装配后示意图;

图3为实用新型上盖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用新型下盖结构示意图;

图5为实用新型外壳局部示意图;

图6为实用新型净化灯安装后示意图。

图中:10-外壳,11-卡条,20-堵头,30-线材,40-接线端子,50-固定螺丝,60-上盖,61-顶壁,62-上左侧壁,63-上右侧壁,64-上后侧壁,65-凸条,66-出线孔,70-下盖,71-底壁,72-下左侧壁,73-下右侧壁,74-下后侧壁,75-凹槽,76-固定凹台,77-卡线壁,78-卡槽,80-螺丝孔,90-外部安装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LED净化灯,包括外壳10、位于外壳10内部的灯体(图中未示出)、与外壳10端部配合固定的堵头20、线材30、接线端子40和固定螺丝50,所述堵头20包括配合固定的上盖60和下盖70,所述上盖60包括顶壁61、上左侧壁62、上右侧壁63、上后侧壁64,所述下盖70包括底壁71、下左侧壁72、下右侧壁73、下后侧壁74,所述下左侧壁72、下后侧壁74的内侧设有凹槽75,所述上左侧壁62、上右侧壁63对应设有与凹槽75配合固定的凸条66,所述下盖70前部设有用于固定线材30的固定凹台76,所述上盖60与下盖70前部配合固定,所述下盖70的后部形成接线端子40的容置槽,所述上后侧壁64设有一出线孔66,所述上盖60和外壳10对应固定凹台76的位置均设有一螺丝孔80,所述线材30一端与灯体电性连接,其另一端经过固定凹台76和出线孔66与接线端子40电性连接,所述固定螺丝50与两个螺丝孔80配合固定以实现对线材30的固定。

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壁71为向下方突出的弧形板。

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凹台76的左后侧设有一卡线壁77,卡线壁77的设置给线材30提供了绕线空间,便于收纳多余的线材30,所述出线孔66对应设于上后侧壁64的左部,

本实施例中,所述外壳10左右两侧设有卡条11,固定凹台76左右两侧延伸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对应设有与卡条11卡合固定的卡槽78。

具体的,下盖70与外壳10卡合固定,上盖60与下盖70配合固定,线材30一端与灯体电性连接,另一端依次经过固定凹台76、卡线壁77形成的绕线空间、出线孔66与接线端子40电性连接,接线端子40与线材30连接后至于下盖70后部的容置槽内,固定螺丝50与上盖60和外壳10上的螺丝孔80配合固定,从而压紧固定凹台76上的线材30,此种设计有很好的防拉效果,安装灯具时,外部安装线90与接线端子40直接连接固定即可,同时接线端子40至于容置槽内,不会影响灯具整体的装配外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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