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族灯,具体是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
背景技术:
水族灯,也称水草生长灯,目前水族灯主要是用LED灯珠制作,也称LED水族灯,LED水草生长灯,LED水草补光灯。水族灯是一种特殊的灯具,依照植物生长规律必须需要太阳光,而水族灯就是利用太阳光的原理,灯光代替太阳光给水草生长发育环境的一种灯具,其能使灯管发出超白光,使水体透明、清晰,水草颜色逼真,同时能促进水草光合作用,促进水草生长发育。主要适用于为水族馆和水族景观及观赏性鱼类提供最佳的照明。
现有的水族灯,其控制装置是一般都是集成在水族箱上,或与水族箱一体固定,其操作不够方便,因此,本申请提出了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包括控制器主体,控制器主体的两端分别连接有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控制器主体连接在DC电源与水族灯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主体包括控制器下壳、控制器电路板和控制器上壳,所述控制器下壳和控制器上壳通过固定螺丝固定连接,将控制器电路板封装在内,控制器上壳的表面设有位置对应控制器电路板的按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主体与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的连接处均设有防水橡胶套,所述防水橡胶套处于控制器下壳和控制器上壳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下壳在对应固定螺丝的孔位处固定有橡胶套帽。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电路板上电性连接有无线模块,控制器电路板通过无线模块与智能手机建立无线通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实现将本控制器主体连接在DC电源与水族灯之间,即可实现对水族灯的外接控制,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水族灯控制不便的问题,操作方便,不占用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的爆炸图。
图2为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控制器下壳、2-控制器电路板、3-控制器上壳、4-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5-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6-固定螺丝、7-橡胶套帽、8-防水橡胶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水族灯用外接控制器,包括控制器主体,具体的,所述控制器主体包括控制器下壳1、控制器电路板2和控制器上壳3,所述控制器下壳1和控制器上壳3通过固定螺丝6固定连接,将控制器电路板2封装在内,控制器上壳3的表面设有位置对应控制器电路板2的按键,即通过该按键可以直接对水族灯进行控制,控制器主体的两端分别连接有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4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5,实际上,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4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5的端部线缆均与控制器电路板2焊接,实现电路的导通,将本控制器主体连接在DC电源与水族灯连接好,即可实现对水族灯的外接控制,操作方便,不占用空间,而且,控制器电路板2内可以搭载手握式复位,当控制器电路板2内置程序调乱时、可以用手握住控制器主体一端10秒,程序便可以恢复出厂设置。
实施例2
为了提升控制器主体的密封性能,所述控制器主体与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4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5的连接处均设有防水橡胶套8,所述防水橡胶套8处于控制器下壳1和控制器上壳3之间,用于对连接处进行密封。
而且,所述控制器下壳1在对应固定螺丝6的孔位处固定有橡胶套帽7,旨在用于对固定螺丝6的孔位进行封闭。
实施例3
为了进一步提升外接控制器控制方便性,所述控制器电路板2上电性连接有无线模块,控制器电路板2通过无线模块与智能手机建立无线通讯,即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实现对水族灯的控制,无线模块可以为无线网络模块、蓝牙模块等,在此不进行具体的限定,同时由于无线模块属于现有技术,因此,在此也不对其型号进行具体的限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技术方案中,通过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公头4和自锁注塑式防水连接头母头5实现将本控制器主体连接在DC电源与水族灯之间,即可实现对水族灯的外接控制,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水族灯控制不便的问题,操作方便,不占用空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