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快速散热的筒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95418发布日期:2019-12-13 18:20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可快速散热的筒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快速散热的筒灯。



背景技术:

筒灯是一种嵌入到天花板内光线下射式的照明灯具。它的最大特点就是能保持建筑装饰的整体统一与完美,不会因为灯具的设置而破坏吊顶艺术的完美统一。这种嵌装于天花板内部的隐置性灯具,所有光线都向下投射,属于直接配光。可以用不同的反射器、镜片、百叶窗、灯泡,来取得不同的光线效果。筒灯不占据空间,可增加空间的柔和气氛,如果想营造温馨的感觉,可试着装设多盏筒灯,减轻空间压迫感。

筒灯由于长时间工作,会产生大量的热量,而且现有筒灯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热量难以散发,进而使筒灯中各部件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影响筒灯的使用寿命,严重时可引发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可快速散热的筒灯,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安全,散热效率好,提高灯具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快速散热的筒灯,包括灯罩,所述灯罩内部设置有灯泡,所述灯罩顶部设置有导风筒,所述导风筒顶部设置有进风口,所述导风筒底部与所述灯罩内部连通,所述导风筒内设置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设置有风扇和驱动所述风扇转动的微型电机,所述灯罩外部设置有由金属材质制成的外壳,所述灯罩底部与所述外壳底部设置有间隙,所述外壳顶部设置有出风口。

进一步,所述外壳外表面沿圆周方向等间距设置有若干片散热片。

进一步,所述出风口为所述外壳顶部与所述导风筒外壁之间的缝隙。

进一步,所述导风筒外部设置有环形挡尘板,所述挡尘板位于所述外壳顶部上方。

进一步,所述进风口位于所述导风筒顶部侧面。

进一步,所述外壳外部相对两侧设置有弹簧卡扣。

进一步,所述外壳为锥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可快速散热的筒灯,包括灯罩,所述灯罩内部设置有灯泡,所述灯罩顶部设置有导风筒,所述导风筒顶部设置有进风口,所述导风筒底部与所述灯罩内部连通,所述导风筒内设置有安装架,所述安装架设置有风扇和驱动所述风扇转动的微型电机,所述灯罩外部设置有由金属材质制成的外壳,所述灯罩底部与所述外壳底部设置有间隙,所述外壳顶部设置有出风口。在微型风机和风扇作用下,空气依次经过导风筒进入灯罩内部,将灯泡产生的热量带走,热空气从灯罩与外壳之间的间隙流动至外壳内部,通过金属外壳散发部分热量,同时热空气从外壳顶部的出风口排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安全性高,散热效率好,提高了灯具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快速散热的筒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可快速散热的筒灯的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灯罩2——导风筒

21——进风口22——安装架

23——风扇24——微型电机

25——挡尘板3——外壳

31——出风口32——散热片

33——弹簧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并不是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限制于此。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可快速散热的筒灯,包括灯罩1,所述灯罩1内部设置有灯泡11,所述灯罩1顶部设置有导风筒2,所述导风筒2顶部设置有进风口21,所述导风筒2底部与所述灯罩内部连通,所述导风筒2内设置有安装架22,所述安装架22设置有风扇23和驱动所述风扇23转动的微型电机24,所述灯罩1外部设置有由金属材质制成的外壳3,所述灯罩1底部与所述外壳3底部设置有间隙,所述外壳3顶部设置有出风口31。微型电机24驱动风扇23转动,风扇23将外部空气引入灯罩1内部,将灯罩1内灯泡11产生的热量带走,热空气经过灯罩1与外壳3之间的间隙,流入灯罩1与外壳3之间的空隙中,热空气在流经灯罩1与外壳3之间的空隙时,部分热量与金属外壳3进行热交换散热,然后从外壳3顶部的出风口31排出灯具外部,实现对灯具散热目的。

所述外壳3外表面沿圆周方向等间距设置有若干片散热片32,散热片32由金属材质制成,通过散热片32可以增加热交换面积,提高散热效率。

所述出风口31为所述外壳3顶部与所述导风筒2外壁之间的缝隙,热风从外壳3与导风筒2外壁之间的缝隙排出。

所述导风筒2外部设置有环形挡尘板25,所述挡尘板25位于所述外壳3顶部上方,防止灰尘落入筒灯内部,影响照明效果。

所述进风口21位于所述导风筒2顶部侧面,防止灰尘落入筒灯内部,影响照明。

所述外壳3外部相对两侧设置有弹簧卡扣33,通过弹簧卡扣33将筒灯固定在天花板上。

所述外壳3为锥形结构,便于热空气排放及缩小筒灯体积。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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