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防风路灯。
背景技术:
路灯是人们常见的交通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且大多较为空旷的地区,传统的路灯防风性能较差,且多采用外伸出的结构,照明范围有限,且外伸出的部分多会造成鸟儿停留,鸟粪堆集,影响景区的环境。因此亟需一种结构合理防风且照明范围广的路灯来解决这些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合理,照明范围广且具有驱鸟功能的防风路灯。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一种防风路灯采用的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风路灯,包括底座、灯杆和固定设置在灯杆上方的灯具,灯具包括承台,承台上设置有竖直向上的灯管,灯管的外侧轴向设置有照明板,所述照明板的一端固定在承台上,另外一端逐渐远离所述灯管,照明板下方设置有光线增强装置。照明板设置在承台外周,结构合理照明范围广,且防风效果优良。
进一步地,所述灯杆数量为三,所述灯杆均布设置在底座上。多组灯杆更加稳固,防风效果优良。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板上开设有减重孔。减少灯具的重量,防风效果优良。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板朝向底座的一端设置有灯带。照明范围更广。
进一步地,所述承台外周面设置有驱鸟眼。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灯管的外侧轴向设置有照明板,所述照明板的一端固定在承台上,另外一端逐渐远离所述灯管,照明板下方设置有光线增强装置。照明板上开设有减重孔,照明范围广且防风效果优良。
2、承台外周面设置有驱鸟眼。能够有效驱离飞禽,路灯免维护且能够防止鸟类驻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是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部放大图;
其中,1底座,2灯杆,3灯具,31承台,32灯管,33照明板,34光线增强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竖直”、“外周面”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术语“竖直”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防风路灯,包括底座1、灯杆2和固定设置在灯杆2上方的灯具3,灯具3包括承台31,承台31上设置有竖直向上的灯管32,灯管32的外侧轴向设置有照明板33,照明板33的一端固定在承台31上,另外一端逐渐远离所述灯管32,照明板33下方设置有光线增强装置34。照明板33设置在承台31外周,结构合理照明范围广,且防风效果优良。
较佳地,灯杆2数量为三,灯杆2均布焊接在底座1上。多组灯杆2更加稳固,且灯杆2之间留有间隙,风能够轻易穿透,防风效果优良。
较佳地,照明板33上开设有减重孔。风能够轻易地从照明板33间穿过,减少照明板33自重的同时,风能够轻易穿过照明板33,缓冲效果优良。
较佳地,照明板33朝向底座1的一端设置有灯带。
较佳地,承台31外周面蒙罩有驱鸟眼。能够有效驱离飞禽,避免其在灯具3上驻留,造成环境污染。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工作过程与原理:一种防风路灯,包括底座1、灯杆2和固定设置在灯杆2上方的灯具3,灯具3包括承台31,承台31外周面设置有驱鸟眼,承台31上设置有竖直向上的灯管32,灯管32的外侧轴向设置有照明板33,照明板33的一端固定在承台31上,另外一端逐渐远离所述灯管32,照明板33朝向底座1的一端设置有灯带,照明板33上开设有减重孔,照明板33下方设置有光线增强装置34。照明范围广且防风效果优良。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的能涵盖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