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壳体(10),包括底板(15)及设于所述底板(15)一周边缘上的侧板(16),所述底板(15)与所述侧板(16)围合形成有内腔(11),所述侧板(16)上开设有第一半孔(12),所述第一半孔(12)与所述内腔(11)相通,所述内腔(11)中设有第一卡扣(14);
线束(20),一端穿过所述第一半孔(12)进入所述内腔(11)中;
压件(30),所述压件(30)安装于所述侧板(16)上并具有第二半孔(31)及第二卡扣(33),所述第二半孔(31)与所述第一半孔(12)相对抵接设置,所述第二卡扣(33)可与所述第一卡扣(14)卡接,以使所述线束(20)被所述第一半孔(12)及所述第二半孔(31)包覆压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11)中设有两个第一卡扣(14),所述压件(30)设有两个所述第二卡扣(33),两个所述第一卡扣(14)与两个所述第二卡扣(33)一一对应扣合;
两个所述第二卡扣(33)沿第一方向(x)对称设于所述第二半孔(31)两侧,所述第一卡扣(14)与所述第二卡扣(33)沿第二方向(y)相互扣合,所述第一方向(x)、所述第二方向(y)及所述第一半孔(12)的轴向两两相互垂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孔(12)的内壁设有第三凸条(121),所述第三凸条(121)沿所述第一半孔(12)周向延伸;
所述第二半孔(31)的内壁设有第四凸条(311),所述第四凸条(311)沿所述第二半孔(31)周向延伸。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还开设有通槽(13),所述通槽(13)自所述侧板背离所述底板的一端边缘沿第二方向(y)延伸至所述第一半孔(12),所述压件(30)容置于所述通槽(13)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13)的内侧壁设有第一凸条(131),所述压件(30)与所述侧板(16)相面对的侧边开设有第一凹槽(32),所述第一凸条(131)与所述第一凹槽(32)配合引导所述压件(30)沿所述第二方向(y)装入所述通槽(13)中。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槽(13)的内侧壁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压件(30)与所述侧板(16)相面对的侧边设有第二凸条,所述第二凸条与所述第二凹槽配合引导所述压件(30)沿所述第二方向(y)装入所述通槽(13)中。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16)开设有第三凹槽(132),所述第三凹槽(132)自所述通槽(13)及所述第一半孔(12)的底部沿所述第二方向(y)延伸,所述压件(30)设有两凸块(34),两所述凸块(34)对称设于所述第二半孔(31)沿第一方向(x)的两侧,两所述凸块(34)分别插入所述第三凹槽(132)的对应位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腔(11)中设有与所述线束(20)电连接的电路板(40),所述压件(30)朝向所述内腔的一侧设有在所述第二卡扣(33)与所述第一卡扣(14)扣合时压紧所述电路板(40)的压板(35)。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线装置包括两个所述线束(20)及两个所述压件(30),所述侧板(16)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所述第一半孔(12),两个所述压件(30)分别将两个所述线束(20)对应压紧于两个所述第一半孔(12)中。
10.一种照明设备,包括光源组件(5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设备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照明设备的压线装置,所述压线装置包括电路板(40),所述电路板(40)设于所述内腔(11)中,所述光源组件(50)设于所述电路板(4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