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304916发布日期:2020-09-23 01:27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车内氛围灯,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汽车内部环境净化的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



背景技术:

汽车现在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城市中,人们每日通勤都有大量的时间处于车内空间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室内外环境可用喷洒酒精、消毒水等方式进行杀菌消毒,但车内密闭狭小的空间内并不适用此类消毒手段,而现有车内常用的紫外线消毒法因紫外线不可见导致打开后容易忘记难以及时控制开关,且现有的车内紫外光灯散射问题也会导致杀菌效率低下导致需要较长的使用时间,均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的危害。

因此,如何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一步保障车内的环境安全并有效杀灭细菌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一优势在于提供一种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其中,通过所述车内氛围灯能够有效地杀灭细菌,调节车内空间环境。

本申请的另一优势在于提供一种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其中,通过所述导光结构能有效利用紫外光源对车内环境进行杀菌,并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本申请的另一优势在于提供一种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其中,所述车内氛围灯通过可见光与紫外光同时点亮熄灭的方式,有效管理紫外光的工作时间。

为了实现上述至少一优势,本申请提供一种车内氛围灯,其包括:

包括壳体的灯体;安装于所述灯体的紫外光源,用于产生紫外光;安装于所述灯体的可见光源,用于产生可见光;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导光结构,包括反射罩和透光罩,其中,所述反射罩包覆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用于将所述紫外光源产生的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源产生的可见光反射至透光罩,所述透光罩,用于允许所述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透出,通过这样的方式,限制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出射方向。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被控制同时开启和关闭。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进一步包括可导通地连接于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包括用于同时开启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开启按钮和用于同时关闭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关闭按钮。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安装于同一高度。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安装位置距离照射面的高度为340.00mm至350.00mm。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与所述照射面所成夹角为120°。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反射罩具有形成于其周面的反射面和位于底部的开口,所述透光罩对应于所述开口。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灯体的壳体由不透紫外光的材料制成。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壳体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根据本申请的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紫外光源为uvc紫外led,所述可见光源为可见光led。

为了实现上述至少一优势,本申请提供一种用于车内氛围灯的导光结构,包括:

灯体、反射罩和透光罩,其中,所述灯体包括紫外光源及可见光源,所述反射罩包覆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用于将所述紫外光源产生的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源产生的可见光反射至透光罩,所述透光罩,用于允许所述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透出,通过这样的方式,限制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出射方向。

通过对随后的描述和附图的理解,本发明进一步的目的和优势将得以充分体现。

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目的、特点和优势,通过下述的详细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得以充分体现。

附图说明

从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详细描述中,本申请的这些和或其它方面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清楚并更容易理解,其中:

图1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结构图。

图2图示了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一具体实施示例的示意图

图3图示了根据本申请较佳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导光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术语和词不限于字面的含义,而是仅由本发明人使用以使得能够清楚和一致地理解本申请。因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很明显仅为了说明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如所附权利要求和它们的等效物所定义的限制本申请的目的而提供本申请的各种实施例的以下描述。

可以理解的是,术语“一”应理解为“至少一”或“一个或多个”,即在一个实施例中,一个元件的数量可以为一个,而在另外的实施例中,该元件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术语“一”不能理解为对数量的限制。

虽然比如“第一”、“第二”等的序数将用于描述各种组件,但是在这里不限制那些组件。该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组件与另一组件。例如,第一组件可以被称为第二组件,且同样地,第二组件也可以被称为第一组件,而不脱离实用新型构思的教导。在此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关联的列出的项目的任何和全部组合。

在这里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各种实施例的目的且不意在限制。如在此使用的,单数形式意在也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示例外。另外将理解术语“包括”和/或“具有”当在该说明书中使用时指定所述的特征、数目、步骤、操作、组件、元件或其组合的存在,而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数目、步骤、操作、组件、元件或其组的存在或者附加。

示例性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

图1是本申请提供的较佳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申请提供的较佳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安装位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根据本申请的该较佳实施例的所述车内氛围灯,供安装于车内的预设位置,包括:灯体10、紫外光源20、可见光源30、反射罩40以及透光罩50。

如图1所示,所述灯体10包括壳体11,所述紫外光源20被配置于所述灯体10内,用于产生紫外光;所述可见光源30被配置于所述灯体10内,用于产生可见光;所述反射罩40以及透光罩50被配置于所述壳体11内,其中,所述反射罩40包覆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用于将所述紫外光源20产生的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源30产生的可见光反射至透光罩50,所述透光罩50,用于允许所述紫外光20和所述可见光30透出,通过这样的方式,限制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的出射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的所述灯体10内的所述紫外光源20以及所述可见光源30被控制同时开启和关闭,通过可见光提示使用者紫外光源20正处于工作杀菌状态,以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的所述灯体10内的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可导通地连接于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包括用于同时开启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的开启按钮和用于同时关闭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的关闭按钮。

如图1图2所示,图2为本申请提供的较佳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安装位置示意图,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的所述灯体10的所述紫外光源20于所述可见光源30安装于同一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的所述灯体10的所述紫外光源20于所述可见光源30安装位置距离照射面的高度为340.00mm至350.00mm。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灯体10内的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于所述照射面所成夹角为120°。

进一步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所述车内氛围灯的所述反射罩40具有形成于其周面的反射面和位于底部的开口,所述透光罩50对应于所述开口。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灯体10的壳体11由不透紫外光的材料制成,避免周边紫外光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造成伤害。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灯体10的壳体11由不锈钢材料制成,避免周边紫外光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造成伤害。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透光罩50由高透石英玻璃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车内氛围灯,其中,所述灯体10内的紫外光源20为uvc紫外led,所述可见光源30为可见光led。

如图3示出了根据本申请较佳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导光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根据本申请该较佳实施例的所述车内氛围灯导光结构,包括:包括壳体11的灯体10、被配置于灯体10内的紫外光源20及可见光源30、被配置于所述壳体11内的反射罩40及透光罩50;其中所述所述反射罩40包覆所述紫外光源20和所述可见光源30,用于将所述紫外光源20产生的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源30产生的可见光反射至透光罩50,所述透光罩50,用于允许所述紫外光和所述可见光透出,通过这样的方式,限制所述紫外光源和所述可见光源的出射方向。

综上,基于本申请实施例的所述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被阐明,其至少具有如下优势:

首先,所述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能够有效集中紫外光对车内环境进行灭菌处理,高效净化车内环境。

其次,所述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能够减少紫外光散射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再次,所述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能够通过可见光源有效管理紫外光源的工作状态,避免因紫外光不可见而遗忘控制开光造成的人身损害。

还有,所述车内氛围灯及其导光结构通过特定的角度和高度能够有效减少车内人员与紫外光接触,并有效对车内环境进行杀菌净化。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申请的基本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申请中提及的优点、优势、效果等仅是示例而非限制,不能认为这些优点、优势、效果等是本申请的各个实施例必须具备的。另外,上述公开的具体细节仅是为了示例的作用和便于理解的作用,而非限制,上述细节并不限制本申请为必须采用上述具体的细节来实现。

本申请中涉及的器件、装置、设备、系统的方框图仅作为示例性的例子并且不意图要求或暗示必须按照方框图示出的方式进行连接、布置、配置。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可以按任意方式连接、布置、配置这些器件、装置、设备、系统。诸如“包括”、“包含”、“具有”等等的词语是开放性词汇,指“包括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这里所使用的词汇“或”和“和”指词汇“和/或”,且可与其互换使用,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不是如此。这里所使用的词汇“诸如”指词组“诸如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申请的装置、设备和方法中,各部件或各步骤是可以分解和/或重新组合的。这些分解和/或重新组合应视为本申请的等效方案。

提供所公开的方面的以上描述以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做出或者使用本申请。对这些方面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并且在此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方面而不脱离本申请的范围。因此,本申请不意图被限制到在此示出的方面,而是按照与在此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的特征一致的最宽范围。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上述描述及附图中所示的本发明的实施例只作为举例而并不限制本发明。本发明的目的已经完整并有效地实现。本发明的功能及结构原理已在实施例中展示和说明,在没有背离所述原理下,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可以有任何变形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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