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建筑用uv灯管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uv灯管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建筑用uv灯管。
背景技术:2.紫外线灯管则简称uv灯管,按波段的不同,各具有不同的用途;强紫外线高压紫外线灯管由高品质的纯石英管材制造而成,使紫外线能高程度及大量的穿透;
3.建筑用的uv灯管在安装时不够便捷,功能性较低,影响使用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用uv灯管,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建筑用uv灯管,包括外壳、在外壳内固定设置的导向杆、以及可对调节位置的固定座,所述外壳内临近顶端固定设置有导向杆,其导向杆上可移动设置有移动框,所述移动框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支杆,且支杆与固定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座上开设安装槽,在安装槽的其中一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第二安装座之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安装座上还安装有接口,所述外壳的内壁上固定安装有第一安装座,所述第一安装座与第二安装座上的接口可对uv灯进行安装。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壳的顶部位于两端均固定设置有一个定位块,在两个定位块之间固定连接有固定杆。
8.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杆上可移动设置有两个移动块,其移动块的两端固定设置有固定边,所述移动块上开设一个螺孔,在固定杆上开设多个等间距的螺孔,其螺孔的重合处采用螺栓固定。
9.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移动框上还采用旋紧螺帽进行旋紧固定。
10.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槽的另外两个侧壁上均开设滑槽,所述第二安装座的两端固定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可在滑槽中滑动。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2.1、通过在壳体内临近顶部固定连接有导向杆,在导向杆上设置有可移动,使得固定座中的第二安装座与第一安装座之间的距离可调,可对多种长度的uv灯管进行安装,提高功能性;
13.2、通过在固定座上开设有安装槽,在安装槽的其中一个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弹簧,弹簧的一端与第二安装座之间固定连接,对uv灯管进行安装时,uv灯管的一端先安装在第二安装座上的接口上,对uv灯管的一端施加一个作用力,在弹簧的左右下,第二安装座向一侧移动,最后将uv灯管的另一端安装在第一安装座上,即可完成对uv灯管的安装,操作便捷。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17.图中:1、外壳;2、定位块;3、固定杆;4、移动块;5、固定边;6、螺孔;7、导向杆;8、移动框;9、固定座;10、第一安装座;11、uv灯;12、安装槽;13、第二安装座;14、接口;15、弹簧;16、滑槽;17、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18.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建筑用uv灯管,包括外壳1、在外壳1内固定设置的导向杆7、以及可对调节位置的固定座9,所述外壳1内临近顶端固定设置有导向杆7,其导向杆7上可移动设置有移动框8,所述移动框8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支杆,且支杆与固定座9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座9上开设安装槽12,在安装槽12的其中一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弹簧15,所述弹簧15的一端与第二安装座13之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安装座13上还安装有接口14,所述外壳1的内壁上固定安装有第一安装座10,所述第一安装座10与第二安装座13上的接口14可对uv灯11进行安装。
19.如图1所示,所述外壳1的顶部位于两端均固定设置有一个定位块2,在两个定位块2之间固定连接有固定杆3。
20.如图1所示,所述固定杆3上可移动设置有两个移动块4,其移动块4的两端固定设置有固定边5,所述移动块4上开设一个螺孔6,在固定杆3上开设多个等间距的螺孔6,其螺孔6的重合处采用螺栓固定。
21.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移动块4可在固定杆3上移动,在螺孔6的重合处采用螺栓固定,对移动块4移动后进行固定作用。
22.如图2所示,所述移动框8上还采用旋紧螺帽进行旋紧固定。
23.如图3所示,所述安装槽12的另外两个侧壁上均开设滑槽16,所述第二安装座13的两端固定设置有滑块17,所述滑块17可在滑槽16中滑动。
2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使用时,首先,将两个移动块4在固定杆3上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在螺孔6的重合处采用螺栓固定,然后,将移动块4上的固定边5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对uv灯11进行安装时,首先,根据uv灯11的长度大小,将移动框8在导向杆7上移动,移动到合适的位置后,采用旋紧螺帽对移动框8进行旋紧固定,uv灯11的一端安装在固定座9上的第二安装座13上,对第二安装座13施加一个作用力,在弹簧15的作用下,第二安装座13可向一侧移动,将uv灯11的另一端安装在第一安装座10上,对uv灯11完成安装,在第二安装座13上设置有可对uv灯11进行导电的导电片。
2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
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26.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