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148689发布日期:2022-03-05 09:12阅读: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


背景技术:

2.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光污染这一概念慢慢被人们所了解,现有的灯不仅仅具有照明的功能,还需要附带美化城市的功能。广场灯具就是一种主要用于广场照明的景观灯,白天可点缀城市风景,夜晚既能提供必要的照明,增加居民安全感,又能突显城市亮点,这种景观灯的设计无需太大的照明度,要求功能光线柔和,但目前的广场灯具的功率较大,容易形成强眩光,对人的视力会造成不良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广场灯具容易形成强眩光的问题。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包括灯体、半透光板、以及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的灯顶、反射板、平座、斗拱、斜撑和底座;
5.所述反射板水平设置于所述灯顶的下端,所述反射板和所述平座之间通过立柱连接,所述立柱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立柱分别设置于所述平座的多个顶点处,多个所述立柱之间形成供光通过的空间;
6.所述平座的中心处设置有通孔,所述斗拱安装于所述平座的下端,所述斗拱的中心处设置有灯座孔;
7.所述斜撑和所述立柱一一对应,所述斜撑的上端连接于所述斗拱的下端,所述斜撑的下端连接于所述底座的上表面;所述斜撑的下端倾斜向外设置,所述斜撑位于与其对应的所述立柱的下端;
8.所述半透光板倾斜设置于相邻的两个所述斜撑之间,所述半透光板的上端连接于所述斗拱,所述半透光板的下端连接于所述底座,所述半透光板的两侧分别连接于其两侧的所述斜撑上;
9.所述灯体设置于所述灯座孔内,所述灯体发出的光一部分照射至所述反射板进行反射,所述灯体发出的光另一部分照射至所述半透光板。
1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灯顶为四角锥形结构,所述灯顶的顶部设置有正脊,所述正脊的长度为所述灯顶宽度的1/4~1/3。
1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反射板的下表面设置有漫反射层,所述灯体发出的光照射至所述反射板形成漫反射。
1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平座、所述斗拱和所述底座的截面均为矩形结构,所述斜撑和所述立柱的数量均为四个。
1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水平设置在两个相邻的所述斜撑之间的加强肋,所述加强肋连接于所述半透光板的侧壁。
1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底座为壳体结构,所述底座的侧壁可拆卸安装;
15.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电缆孔和安装孔,所述电缆孔设置于所述底座的中心,所述安装孔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安装孔均布于所述电缆孔的周向。
1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半透光板的材质为汉白玉;所述漫反射层为涂抹于所述反射板下表面的仿石涂料。
1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灯体通过灯架连接于所述斗拱,所述灯体的电缆线沿所述斜撑布置并穿过所述电缆孔。
1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灯顶、所述反射板、所述平座、所述斗拱、所述斜撑和所述底座均采用铝合金材料。
1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底座的高度为382mm,所述斜撑的高度为1749mm,所述平座和所述斗拱的高度和为331mm,所述立柱的高度为320mm,所述灯顶在竖直方向上的投影为矩形,所述矩形的边长为1520mm。
20.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2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博物院广场灯具,该灯具将灯体设置于斗拱的中心处,在该灯具使用时,人们看不见灯体,但灯体发出的光经反射板反射后、以及穿过半透光板后可进行照明,形成照明用的光的光线柔和、不刺眼,不会形成强眩光,进而避免了灯体直射人眼导致人不舒适的问题。
22.反射板的下表面设置有漫反射层,通过设置漫反射层,能够将灯体发出的光无规则地向各个方向反射,因此增大了照明空间,并进一步避免了眩光现象。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是本技术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博物院广场灯具的立体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博物院广场灯具拆除半透光板的结构示意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博物院广场灯具拆除半透光板的结构示意图。
27.附图标记:1-灯体;2-半透光板;3-灯顶;4-反射板;5-平座;6-斗拱;7-斜撑;8-底座;9-立柱;10-正脊;11-加强肋;12-安装孔;13-电缆孔。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
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具体含义。
30.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博物院广场灯具,包括灯体1、半透光板2、以及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的灯顶3、反射板4、平座5、斗拱6、斜撑7和底座8。
31.所述反射板4水平设置于所述灯顶3的下端,所述反射板4和所述平座5之间通过立柱9连接,所述立柱9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立柱9分别设置于所述平座5的多个顶点处,多个所述立柱9之间形成供光通过的空间。
32.所述平座5的中心处设置有通孔,所述斗拱6安装于所述平座5的下端,所述斗拱6的中心处设置有灯座孔。
33.所述斜撑7和所述立柱9一一对应,所述斜撑7的上端连接于所述斗拱6的下端,所述斜撑7的下端连接于所述底座8的上表面。所述斜撑7的下端倾斜向外设置,所述斜撑7位于与其对应的所述立柱9的下端。
34.所述半透光板2倾斜设置于相邻的两个所述斜撑7之间,所述半透光板2的上端连接于所述斗拱6,所述半透光板2的下端连接于所述底座8,所述半透光板2的两侧分别连接于其两侧的所述斜撑7上。
35.所述灯体1设置于所述灯座孔内,所述灯体1发出的光一部分照射至所述反射板4进行反射,所述灯体1发出的光另一部分照射至所述半透光板2。
36.需要说明的是,斜撑7和所述立柱9根据平座5和斗拱6的结构一一对应设置,形成了对称结构,既美观又具有较好的结构强度。半透光板2和其两侧的斜撑7位于同一平面内,半透光板2可拆卸安装。
37.将灯体1设置于斗拱6的中心处,在该灯具使用时,人们看不见灯体1,但灯体1发出的光经反射板4反射后、以及穿过半透光板2后可进行照明,形成照明用的光的光线柔和、不刺眼,不会形成强眩光,进而避免了灯体1直射人眼导致人不舒适的问题。
38.本实施例中,所述灯顶3为四角锥形结构,所述灯顶3的顶部设置有正脊10,所述正脊10的长度为所述灯顶3宽度的1/4~1/3。
39.需要说明的是,灯顶3、平座5、斗拱6、斜撑7和底座8形成了传统建筑造型,同时采用了现代加工建造工艺,既美观又具有较强的结构强度,因此实用性强,便于推广使用。
40.本实施例中,所述反射板4的下表面设置有漫反射层,所述灯体1发出的光照射至所述反射板4形成漫反射。
41.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设置漫反射层,能够将灯体1发出的光无规则地向各个方向反射,因此增大了照明空间,并进一步避免了眩光现象。
42.本实施例中,所述平座5、所述斗拱6和所述底座8的截面均为矩形结构,所述斜撑7和所述立柱9的数量均为四个。
43.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平座5、所述斗拱6、所述底座8、斜撑7和所述立柱9组合形成的
灯具的结构简单、大方,适用于广场照明用。
44.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水平设置在两个相邻的所述斜撑7之间的加强肋11,所述加强肋11连接于所述半透光板2的侧壁。
45.需要说明的是,加强肋11能够进一步固定半透光板2,避免半透光板2松动。
46.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8为壳体结构,所述底座8的侧壁可拆卸安装。
47.所述底座8的底部设置有电缆孔13和安装孔12,所述电缆孔13设置于所述底座8的中心,所述安装孔12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安装孔12均布于所述电缆孔13的周向。
48.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灯具安装时,将混凝土基础上的预埋件插入所述安装孔12,然后拆卸底座8的侧壁,将螺母安装于预埋件端部的螺纹段后,恢复底座8侧壁的安装,即可实现灯具的固定安装。
49.本实施例中,所述半透光板2的材质为汉白玉。所述漫反射层为涂抹于所述反射板4下表面的仿石涂料。
50.需要说明的是,汉白玉的半透光板2,结构形式简单、美观,符合传统建筑造型需求。仿石涂料能够实现漫反射功能,并且符合该灯具的结构及配色。
51.本实施例中,所述灯体1通过灯架连接于所述斗拱6,所述灯体1的电缆线沿所述斜撑7布置并穿过所述电缆孔13。
52.需要说明的是,灯体1通过灯架连接于所述斗拱6,实现了见光不见灯的结构形式,电缆线的隐蔽布置进一步提高了该灯具的美观性。
53.本实施例中,所述灯顶3、所述反射板4、所述平座5、所述斗拱6、所述斜撑7和所述底座8均采用铝合金材料。
54.需要说明的是,铝合金材料重量轻,强度高,同时还便于进行表面处理。
55.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8的高度为382mm,所述斜撑7的高度为1749mm,所述平座5和所述斗拱6的高度和为331mm,所述立柱9的高度为320mm,所述灯顶3在竖直方向上的投影为矩形,所述矩形的边长为1520mm。因此,该灯具整体高度为3200mm。
56.该灯具整体高度还可为3600mm或2770mm,灯具整体高度调整后,所述底座8、所述斜撑7、所述平座5和所述斗拱6等结构等比例变化。
57.本实施例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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