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多角度摆放的工作灯。
背景技术:2.工作灯相比于普通的手电筒,具有亮度高和照明时间长等特点,可在停电应急、户外露营和夜市摆摊等情况下使用。
3.对于手持式工作灯,大多是握持在使用者手上的情况比较多,但是有时使用者双手需要作业,就需要将工作灯放置在地面或桌面等地方,现有的工作灯一般只能朝固定的方向摆放,所以灯头也只能朝向固定方位,当需要按其他角度摆放时,需要借助其他的东西做支撑。其照明角度比较单一,使用不方便。且在使用过程中,工作灯上的提手很容易被甩出去。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出一种可多角度摆放,且摆放稳定性高的工作灯。
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出一种可多角度摆放的工作灯,包括:
6.主体,所述主体的一端设有灯头,另一端设有置放部,且所述主体上铰接有一提手,所述提手可收折于所述主体上,或沿所述主体向外展开;
7.工作灯具有卧式摆放状态、立式摆放状态和倾斜摆放状态,当工作灯处于所述卧式摆放状态时,所述提手收折于所述主体上,且所述灯头和/或提手将工作灯支撑;当工作灯处于所述立式摆放状态时,所述置放部将工作灯支撑;当工作灯处于所述倾斜摆放状态时,所述提手展开在所述主体上,所述置放部和提手将工作灯支撑。
8.进一步地,所述提手包括握持臂以及呈间隔设置的第一铰接臂和第二铰接臂,所述第一铰接臂和第二铰接臂两者的一端均铰接在所述主体上,所述握持臂连接两者的另一端。
9.进一步地,所述握持臂的顶部设有第一置放平面。
10.进一步地,所述握持臂呈弧形臂设置,所述握持臂的顶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一加强筋,所述握持臂的底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二加强筋,所述第一置放平面处于所述第一加强筋上;所述第一铰接臂和第二铰接臂两者的中部连接有一连接臂;
11.当所述提手收折于所述主体上时,所述握持臂与所述主体之间具有间隙。
12.进一步地,所述主体向其两侧均设有一铰接柱,所述第一铰接臂和第二铰接臂分别与一所述铰接柱铰接。
13.进一步地,所述主体上沿所述铰接柱的周向凸伸一套筒,且所述套筒与所述铰接柱呈同轴设置,所述套筒的内壁沿其周向设有多个卡位槽;
14.所述第一铰接臂和/或第二铰接臂上设有一卡位件,所述卡位件可转动地套设在
所述铰接柱上,且卡位件的外周凸出有若干卡位凸起,所述卡位凸起活动地卡接在所述卡位槽中。
15.进一步地,所述卡位件的外周向外延伸出第一安装臂和第二安装臂,所述第一安装臂和第二安装臂呈旋转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安装臂和第二安装臂上均设有所述卡位凸起;
16.所述卡位凸起上具有第一弧面,所述卡位槽具有第二弧面,所述第一弧面贴于所述第二弧面上。
17.进一步地,所述主体远离所述灯头的一端设有一尾座,所述置放部为沿所述尾座的周圈向远离所述主体的一端凸伸出的一圈凸缘,且所述凸缘远离所述主体的一端设有第二置放平面。
18.进一步地,所述凸缘上设有多个长条缺口,且所述长条缺口贯穿所述第二置放平面。
19.进一步地,所述主体沿远离所述提手的一侧设有一手柄,所述灯头中设有若干光源,所述手柄上设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源开启或关闭的控制开关。
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1.本实用新型中,在主体的尾端设置了置放部,在主体上铰接了一提手,工作灯具有三种状态可以摆放,当将提手收折于主体上,通过灯头和/或提手将工作灯支撑起,使得工作灯处于卧式摆放状态;当将置放部朝下,将整个工作灯支撑起,使得工作灯处于立式摆放状态;当将提手展开于主体上,通过提手和置放部协同作用,将工作灯支撑起来,使得工作处于倾斜式摆放状态,多种摆放状态可切换,使得工作灯具有多种照明角度可调,且不需要将灯头设置成相对于主体角度可调的方式来实现。在置放部的尾端设置了第二置放平面,且在第二置放平面上开设了长条缺口,在立式摆放工作灯时,有利于提高其结构稳定性;提手上的第一置放平面,在卧式摆放工作灯时,有利于提高其结构稳定性。
22.本实用新型中,在提手的第一铰接臂和/或第二铰接臂上设置了卡位件,在将提手收折于主体上时,卡位件上的卡位凸起和卡槽相配合,保证提手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被甩出;且在将提手从主体上展开时,在调节提手相对于主体的转动角度时,卡位凸起与卡槽相配合可使得提手处于固定的角度,可使得工作灯在按倾斜摆放状态下,其倾斜的角度在一定范围内可调,结构稳定性高,且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灯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为图1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25.图3为工作灯卧式摆放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6.图4为工作灯立式摆放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7.图5为工作灯倾斜摆放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8.图6为整体去除提手和卡位件后的结构示意图;
29.图7为提手和卡位件的爆炸图;
30.图8为提手的结构示意图。
31.图中:
32.1、主体;10、铰接柱;11、套筒;110、卡位槽;12、手柄;13、控制开关;
33.2、灯头;
34.3、尾座;30、置放部;301、第二置放平面;302、长条缺口;
35.4、提手;40、握持臂;401、第一加强筋;402、第二加强筋;403、第一置放平面;41、第一铰接臂;42、第二铰接臂;43、连接臂;
36.5、卡位件;51、第一安装臂;52、第二安装臂;512、卡位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37.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38.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9.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1.另外,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42.如图1-图5所示,一种可多角度摆放的工作灯,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的一端设有灯头2,另一端设有置放部30,且所述主体1上铰接有一提手4,所述提手4可收折于所述主体1上,或沿所述主体1向外展开;当将提手4展开时,可用手提起提手4,进而将整个工作灯提起,当不需要手提提手4时,可将提手4收折于主体1上,减小提手4占用的空间。工作灯具有卧式摆放状态、立式摆放状态和倾斜摆放状态,当工作灯处于所述卧式摆放状态(如图3)时,所述提手4收折于所述主体1上,且所述灯头2和/或提手4将工作灯支撑,即在卧式摆放状态下,可以是灯头2或者提手4单独将整个工作灯支撑,也可以是灯头2和提手4协同将整个工作灯支撑,此时灯头2发出的光横向射出;当工作灯处于所述立式摆放状态(如图4)时,所述置放部30将工作灯支撑,此时灯头2发出的光竖向射出;当工作灯处于所述倾斜摆放状态(如图5)时,所述提手4展开在所述主体1上,所述置放部30和提手4将工作灯支撑,此时灯头2发出的光沿倾斜方向射出。具体地,所述主体1沿远离所述提手4的一侧设有一手柄12,所述灯头2中设有若干光源,所述手柄12上设有用于控制所述光源开启或关闭的控制开关13,在握持状态下使用工作灯时,可以手握手柄12,控制工作灯的照明方向。所述主体1远离所述灯头2的一端设有一尾座3,所述置放部30为沿所述尾座3的周圈向远离所述主体1的一
端凸伸出的一圈凸缘,且所述凸缘远离所述主体1的一端设有第二置放平面301,所述凸缘上设有多个长条缺口302,且所述长条缺口302贯穿所述第二置放平面301,凸缘处于尾座3的周向外沿,支撑的稳定性更好,且长条缺口可减小接触面,防止由于凸缘上的第二置放平面301不平,导致其立式摆放状态下的结构稳定性差。
43.如图7和图8所示,所述提手4包括握持臂40以及呈间隔设置的第一铰接臂41和第二铰接臂42,所述第一铰接臂41和第二铰接臂42两者的一端均铰接在所述主体1上,所述握持臂40连接两者的另一端。在所述握持臂40的顶部设有第一置放平面403,在工作灯处于卧式摆放状态下,第一置放平面403可保证工作灯摆放的结构稳定性。且所述握持臂40呈弧形臂设置,所述握持臂40的顶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一加强筋401,所述握持臂40的底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二加强筋402,所述第一置放平面403处于所述第一加强筋401上,由于提手4在提起工作灯时,需要承担整个工作灯的重量,且在卧式或者倾斜摆放状态时,工作灯也压在提手4上,均要求提手4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第一加强筋401和第二加强筋402可保证握持臂40的结构强度;所述第一铰接臂41和第二铰接臂42两者的中部连接有一连接臂43,连接臂43可增强提手4的整体强度,使其不易发生形变;当所述提手4收折于所述主体1上时,所述握持臂40与所述主体1之间具有间隙,该间隙的存在可方便将提手4从主体1上展开。
44.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在主体1的尾端设置了置放部30,在主体1上铰接了一提手4,工作灯具有三种状态可以摆放,当将提手4收折于主体1上,通过灯头2和/或提手4将工作灯支撑起,使得工作灯处于卧式摆放状态;当将置放部30朝下,将整个工作灯支撑起,使得工作灯处于立式摆放状态;当将提手4展开于主体1上,通过提手4和置放部30协同作用,将工作灯支撑起来,使得工作处于倾斜式摆放状态,多种摆放状态可切换,使得工作灯具有多种照明角度可调,且不需要将灯头2设置成相对于主体1角度可调的方式来实现。在置放部30的尾端设置了第二置放平面301,且在第二置放平面301上开设了长条缺口302,在立式摆放工作灯时,有利于提高其结构稳定性;提手4上的第一置放平面403,在卧式摆放工作灯时,有利于提高其结构稳定性。
45.如图5-图7所示,所述主体1向其两侧均设有一铰接柱10,所述第一铰接臂和第二铰接臂42分别与一所述铰接柱10铰接。且所述主体1上沿所述铰接柱10的周向凸伸一套筒11,且所述套筒11与所述铰接柱10呈同轴设置,方便转动提手4,所述套筒11的内壁沿其周向设有多个卡位槽110;所述第一铰接,41和/或第二铰接臂42上设有一卡位件5,即可以在单个的第一铰接臂41或第二铰接臂42上设置卡位件5,也可以在第一铰接臂41和第二铰接臂42各设置一个卡位件5,保证卡位件5能将提手4固定在调整后的位置上。所述卡位件5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铰接柱10上,且卡位件5的外周凸出有若干卡位凸起512,所述卡位凸起512活动地卡接在所述卡位槽110中。具体地,所述卡位件5的外周向外延伸出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所述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呈旋转对称设置,所述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上均设有所述卡位凸起512,延伸出的第一安装臂51和延伸出的第二安装臂52在转动提手4时,套筒11会通过挤压卡位凸起512,挤压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是的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两者弹性形变,且两者从卡位件5上延伸出,形成悬臂梁结构,使得在未转动提手4时,卡位凸起512和卡位槽110能卡合稳固;在转动提手4时,套筒11容易迫使第一安装臂51和第二安装臂52变形,使得卡位凸起512从卡位槽110中脱离出
来,卡向其他的卡位槽110中。所述卡位凸起512上具有第一弧面,所述卡位槽110具有第二弧面,所述第一弧面贴于所述第二弧面上,第一弧面和第二弧面相配,使得卡位凸起512在多个卡位槽110之间切换方便。
46.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提手4的第一铰接臂41和/或第二铰接臂42上设置了卡位件5,在将提手4收折于主体1上时,卡位件5上的卡位凸起512和卡槽相配合,保证提手4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被甩出;且在将提手4从主体1上展开时,在调节提手4相对于主体1的转动角度时,卡位凸起512与卡槽相配合可使得提手4处于固定的角度,可使得工作灯在按倾斜摆放状态下,其倾斜的角度在一定范围内可调,结构稳定性高,且使用方便。
47.本方案中,本工作灯具有多种摆放状态,且多种摆放状态下的稳定性高,可实现灯具照明角度的多角度调节。
48.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