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106678发布日期:2022-11-09 04:39阅读:27来源:国知局
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


背景技术:

2.应急灯是应急照明用的灯具的总称,为了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应急灯的供电方式分为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两种,又分为手提应急灯、消防应急灯、节能应急灯、供应应急灯等多种类型。
3.壁挂式灯具在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灯具内部的灯源发生故障,导致灯具无法进行使用。在对灯源出现故障之后,需要将灯具进行整体拆卸下来,导致对灯具维护起来十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应急照明灯的维护不便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包括:
7.预设安装座,所述预设安装座呈方框状,所述预设安装座卡接于所述安装面板内,所述预设安装座的内部设置有多个锁紧孔;
8.连接件,所述连接件设置在所述安装面板一侧,所述连接件呈套环状,所述连接件上设置有多个定位孔,所述定位孔与所述锁紧孔一一对应,所述定位孔与所述锁紧孔可拆卸相连;
9.多个卡扣,多个所述卡扣沿所述连接件的周向设置,所述卡扣以所述连接件的轴心环形阵列排布;
10.灯体,所述灯体设置在所述连接件远离所述安装面板的一端上,所述灯体的截面呈圆盘状,所述灯体与所述连接件层叠设置,所述灯体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槽与所述卡扣卡接。
11.可选的,多个所述定位孔通过加劲板内接于所述连接件的内圈中;
12.多个所述卡扣沿所述连接件的周向设置在连接件的侧边上;
13.其中,所述卡扣与所述定位孔在所述连接件的内圈上平行设置。
14.可选的,所述卡槽与所述卡扣通过锁紧件相连;
15.所述锁紧孔为螺纹孔,或所述锁紧孔和所述定位孔均为螺纹孔。
16.可选的,所述安装面板的内部设置有走线孔,所述预设安装座在方框状四周上设置有多个预留孔;
17.所述预设安装座在预留孔内处外接有走线管,所述走线管沿所述走线孔的走向设置在所述安装面板内。
18.可选的,所述灯体上还设有:
19.灯罩,所述灯罩呈圆弧套状态,所述灯罩套设在灯体的灯源处,所述灯罩靠近灯体一端开口垂直连接于所述灯体,另一端开口呈倾斜设置。
20.可选的,所述灯罩的外部为不透光结构,所述灯罩的内部为反光结构。
21.可选的,所述反光结构为反光板。
2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23.本实用新型在实施例中将灯体通过自身上卡槽卡接在连接件上的卡扣上,实现让灯体与连接件的可拆卸相连,便于在灯体损坏后将灯体从连接件上取下进行维修。同时通过连接件与预设安装座进行可拆卸相连,便于维修人员对灯体的线路进行排查,以便于实现对灯体整体进行维护工作。即有效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应急照明灯的维护不便的缺点。
附图说明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结构安装示意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连接件结构安装示意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连接件结构安装示意图(爆炸视图);
27.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结构安装示意图(爆炸视图);
28.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中灯体结构示意图。
29.图中标记如下所示:
30.1、安装面板;11、走线孔;111、走线管;12、预设安装座;121、预留孔;122、锁紧孔;
31.2、灯体;21、灯罩;22、灯源;23、连接件;231、卡扣;232、定位孔;234、锁紧件。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3.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5.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36.实施例一
37.参照图1-5,一种易于维护的壁挂式照明灯,所述照明灯通过将灯体2结构整体与预设件可拆卸相连,在灯体2发生故障时,只需要将灯体2与预设件分离,即可完成对灯体2的拆卸工作。即便于后续在灯体2发生故障时,将灯体2进行取出更换、维修。也即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应急照明灯的维护不便的缺点。
38.具体的,所述照明灯包括:预设安装座12、灯体2、连接件23。所述预设安装座12设置在安装面板1内,所述预设安装座12呈方框状,所述预设安装座12卡接于所述安装面板1内,所述预设安装座12的内部设置有锁紧孔122,所述预设安装座12通过自身预设在安装面板1上,以便于后续灯体2进行安装连接。所述连接件23设置在所述安装面板1一侧,所述连接件23呈套环状,所述连接件23上设置有定位孔232,所述定位孔232与所述锁紧孔122一一对应,所述定位孔232与所述锁紧孔122通过锁紧件234可拆卸相连。所述连接件23上设置有多个卡扣231,多个所述卡扣231沿所述连接件23的轴心环形阵列排布。所述灯体2设置在所述连接件23远离所述安装面板1的一端上,所述灯体2的截面呈圆盘状,所述灯体2与所述连接件23层叠设置,所述灯体2上设置有卡槽(图中未视出),所述卡槽与所述卡扣231相适配卡接。即所述灯体2通过所述卡槽卡接在卡扣231上,实现将灯体2与连接件23进行安装。在本实施例中,将灯体2通过自身上卡槽卡接在连接件23上的卡扣231上,实现让灯体2与连接件23的可拆卸相连,便于在灯体2损坏后将灯体2从连接件23上取下进行维修。同时通过连接件23与预设安装座12进行可拆卸相连,便于维修人员对灯体2的线路进行排查,以便于实现对灯体2整体进行维护工作。即有效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应急照明灯的维护不便的缺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安装面板1可以为墙壁或门板等安装结构。
39.在本实施例中,为了减少所述定位孔232和所述卡扣231两者之间的影响,所述定位孔232通过加劲板(图中未标出)内接于连接件23的内圈中,所述卡扣231沿所述连接件23的周向设置连接件23的侧边上,以便于所述连接件23通过卡扣231与所述灯体2相连。所述卡扣231与所述定位孔232轴线重叠但不平行。即所述卡扣231与所述定位孔232的架设位置在连接件23的内部不重叠,有效的减少所述卡扣231与定位孔232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
4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锁紧件234可以为锁紧螺丝,即所述锁紧孔122为螺纹孔,或锁紧孔122和定位孔232均为螺纹孔。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将锁紧件234穿过定位孔232与所述锁紧孔122螺纹连接,便于所述连接件23进行定位安装。
41.参照图1、图2,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灯具用的线体在预设安装座12和安装面板1内进行走线排布。所述安装面板1的内部设置有走线孔11,所述预设安装座12在方框状四周上设置有多个预留孔121,所述预留孔121用于线体走线排布。所述预设安装座12在预留
孔121内处外接有走线管111,所述走线管111用于容纳安放线体。所述走线管111沿所述走线孔11的走向设置在所述安装面板1内。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预设安装座12的四周上设置有预留孔121,便于灯体2电线排布。同时设置走线管111,便于对灯体2电线进行安装管理。
42.参照图5,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保证所述照明灯在楼梯走道等狭小空间内的灯源22发生散光现象(如:照明视野不清楚),所述灯体2在灯源22位置设置有灯罩21,所述灯罩21呈圆弧套状态,所述灯罩21靠近灯体2一端开口垂直连接于所述灯体2,另一端开口呈倾斜设置。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将灯罩21的状态设置成圆弧套状,且利用灯罩21的倾斜开口一端对灯源22进行聚光处理,一方面保证灯源22在特定的楼梯过道等地方便于进行安装;另一方面保证灯源22的照射起聚光作用,避免照明视野过弱的情况出现。
43.在一种可行的实施例中,所述灯罩21的外部为不透光结构,所述灯罩21的内部为反光结构,以便于实现利用灯罩21对灯源22进行聚光工作。优选的,所述灯罩21的内部结构可为反光板结构。
4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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