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电筒。
背景技术:2.目前市场部分的手电筒,在使用时,若是需要将其固定在另一件上面的方式,除了挂绳样式的,磁吸样式的,还有就是挂钩式的,但是挂绳样式和磁吸样式对于在户外使用,想要放在帐篷的杆子上,或者放在背包的扣子上,放在皮带扣子上,或者稍微粗一点树枝上等,挂绳和磁铁在这些特殊场合就不太适用,而挂钩式手电筒可克服上述问题,该挂钩式手电筒包括挂钩、底座与手电筒本体,底座连接在手电筒本体的远离光源的端部,挂钩的一端与底座转动连接,另一端与底座卡接配合,当挂钩与底座卡接的部分与底座分离时,挂钩与底座之间的容纳空间出现缺口,当被挂物体穿过缺口后,挂钩的另一端与底座卡接配合后,缺口消失即可实现对手电筒的固定。
3.公告号为cn217329471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挂钩式手电筒,包括手电筒本体、底座和挂钩,挂钩的两端具有第一卡接部和第一转动部,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具有与第一卡接部相对应的第二卡接部、与第一转动部相对应的第二转动部,第一卡接部与第二卡接部卡扣连接,第一卡接部上设置有凹槽,第二卡接部上设置有与凹槽位置相对应的凸起,凸起和凹槽的设置限制了挂钩水平方向的转动。该专利中的挂钩式手电筒存在的不足是:在使用过程中,第一卡接部上的凹槽和第二卡接部上的卡环容易钩挂到衣物等,或者因其存在尖锐端部,容易划伤皮肤,且凸起和凹槽用于定位,在频繁多次使用后,凸起存在无法弹出的情况,导致凸起和凹槽无法用于定位。
4.因此,亟需一款不会因长期使用后出现无法定位从而使得在固定好手电筒后挂钩和底座之间出现缺口而脱落的情况、且不容易划伤皮肤的手电筒。
技术实现要素: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电筒,避免了因长期使用后出现无法定位从而使得在固定好手电筒后挂钩和底座之间出现缺口而脱落的情况,同时也不容易划伤皮肤。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7.一种手电筒,包括:
8.手电筒本体;
9.底座,所述底座连接在手电筒本体上;
10.挂钩,所述挂钩朝向底座一侧的至少部分与底座磁吸连接,当所述挂钩与底座磁吸连接时,所述挂钩与底座之间形成有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当所述挂钩的至少部分与底座分离时,所述挂钩与底座之间形成有具备缺口的容纳空间。
11.优选地,所述挂钩朝向底座一侧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一磁吸件和第一转动部,所述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具有与第一磁吸件相对应的相吸的第二磁吸件、与第一转动部相对应的第二转动部,所述第一转动部和第二转动部转动连接,当所述第一转动部相对于第二转
动部发生转动时,所述第一磁吸件和第二磁吸件分离并使所述挂钩与底座之间形成有缺口,当所述第一转动部相对于第二转动部转动至初始位置时,所述第一磁吸件与第二磁吸件连接后缺口消失。
12.优选地,所述第二转动部上设置有滑孔,所述第一转动部上连接有延伸杆,所述延伸杆滑动连接在滑孔内,所述延伸杆的端部具有用于限制所述延伸杆从所述滑孔内脱落的限位帽。
13.优选地,所述延伸杆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限位帽抵接、其另一端与滑孔的内顶壁抵接以使所述挂钩的延伸杆的一部分被拉出滑孔后产生使延伸杆复位的作用力。
14.优选地,所述第一磁吸件从所述挂钩的一端朝向所述底座凸出,所述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具有接收所述第一磁吸件凸出部分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二磁吸件容纳在所述底座的第一凹槽内;或者,
15.所述挂钩朝向所述底座的一端具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磁吸件容纳在所述挂钩的第二凹槽内,所述第二磁吸件从所述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向所述挂钩凸出时,所述第二凹槽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磁吸件的凸出部分。
16.优选地,当所述第一磁吸件从所述挂钩的一端朝向所述底座凸出时,所述第一磁吸件从所述挂钩的一端朝向所述底座的凸出部分为半球形或边缘呈圆滑过渡的柱体,当所述第二磁吸件从所述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向所述挂钩凸出,所述第二磁吸件从所述底座朝向挂钩的一侧向所述挂钩的凸出部分为半球形或边缘呈圆滑过渡的柱体。
17.优选地,所述底座可拆卸的连接在手电筒本体远离光源的端部,所述底座朝向手电筒本体的端部与所述手电筒朝向底座的端部的磁体磁吸连接。
18.优选地,所述底座朝向手电筒本体的端部具有第一限位部,所述手电筒本体朝向底座的端部具有第二限位部,当所述第一限位部伸入第二限位部从第一位置转动至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限位部与第二限位部相卡合并实现手电筒本体和底座的固定,当所述第一限位部从第二位置转动至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限位部与第二限位部分离。
19.优选地,所述第一限位部是从所述底座的底部向外伸出的弧形卡爪,所述第二限位部是形成在所述手电筒本体朝向底座的端部的弧形限位槽;或,所述第一限位部是形成在所述底座的底部的弧形限位槽,所述第二限位部是从在所述手电筒本体朝向底座的端部伸出的弧形卡爪。
20.优选地,所述底座朝向手电筒本体的端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第一限位部,所述手电筒本体朝向底座的端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第二限位部。
2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22.当挂钩的部分与底座分离时,挂钩与底座之间形成有具备缺口的容纳空间,被挂物体穿过缺口进入容纳空间后,将挂钩与底座磁吸连接,从而使得挂钩与底座之间形成有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而磁吸设置有效提高了挂钩与底座的连接强度,避免了因长期使用后出现无法定位从而使得在固定好手电筒后挂钩和底座之间出现缺口而脱落的情况,同时也不容易划伤皮肤。
附图说明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手电筒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一;
24.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手电筒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二;
25.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手电筒中挂钩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26.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手电筒中底座与手电筒本体连接处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27.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手电筒中底座与手电筒本体连接处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28.图中:1、手电筒本体;2、底座;3、挂钩;4、容纳空间;5、缺口;6、第一磁吸件;7、第一转动部;8、第二磁吸件;9、第二转动部;10、滑孔;11、延伸杆;12、限位帽;13、第一凹槽;14、弹簧;15、第一位置;16、第二位置;17、第一限位部;18、第二限位部。
具体实施方式
29.现在将参考附图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实施方式。然而,示例实施方式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方式;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使得本实用新型更全面和完整,并将示例实施方式的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结构,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
30.本实用新型中所描述的表达位置与方向的词,均是以附图为例进行的说明,但根据需要也可以做出改变,所做改变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3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电筒,包括手电筒本体1、底座2和挂钩3。
32.如图1至图5所示,底座2连接在手电筒本体1上,挂钩3朝向底座2 一侧的至少部分与底座2磁吸连接,当挂钩3与底座2磁吸连接时,挂钩3 与底座2之间形成有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4,当挂钩3的至少部分与底座2分离时,挂钩3与底座2之间形成有具备缺口5的容纳空间4,具体地说,当需要将手电筒挂在树枝、背包、帐篷支撑杆等物体上时,将挂钩3的部分与底座2分离,使得挂钩3与底座2之间形成具备缺口5的容纳空间4,当被挂物体穿过缺口5进入容纳空间4后,将挂钩3复位,使得挂钩3与底座2磁吸连接,从而使得缺口5消失,形成有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4,通过将挂钩3与底座2磁吸连接,相较于现有技术中的挂钩3不与底座2磁吸连接,只通过挂钩3与底座2的卡接配合来实现缺口5的消失,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卡接的区域容易出现磨损,从而容易使得挂钩3与底座2之间的缺口5轻易就出现,并且卡接的区域容易划伤皮肤,而通过采用本实施例的手电筒,将挂钩3的部分与底座2的部分磁吸连接,且当挂钩3与底座2磁吸连接后,挂钩3和底座2之间形成有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4,使得手电筒不易从被物体上脱落,同时,避免了因长期使用后出现挂钩3无法与底座2实现定位从而使得在固定好手电筒后挂钩和底座之间出现缺口而脱落的情况,同时挂钩3与底座2磁吸的一端均为平滑设计,不设置现有技术中的凹槽结构和卡环结构,也不容易划伤皮肤。
33.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挂钩3朝向底座2 一侧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一磁吸件6和第一转动部7,底座2朝向挂钩3的一侧具有与第一磁吸件6相对应的相吸的第二磁吸件8、与第一转动部7相对应的第二转动部9,第一转动部7和第二转动部9转动连接,当第一转动部7相对于第二转动部9发生转动时,第一磁吸件6和第二磁吸件8分离并使挂钩3 与底座2之间形成有缺口5,当第一转动部7相对于第二转动部9转动至初始位置(例如是第一磁吸件6和第二磁吸件8靠近的位置)时,第一磁吸件6 与第二磁吸件8连接后缺口5消失。
34.作为示例,当第一磁吸件6为磁铁时,第二磁吸件8为与磁铁相吸的铁块;或,当第
一磁吸件6为铁块时,第二磁吸件8为与磁铁相吸的磁铁;或,当第一磁吸件6为磁铁时,第二磁吸件8为与该磁铁相吸的另一磁铁,具体地说,在操作时,挂钩3可以以第一转动部7为轴进行转动,该转动角度可根据被挂物体的大小决定,随后第一磁吸件6与第二磁吸件8分离,容纳空间4出现缺口5,被挂物体(挂杆、拉绳或树枝)穿过缺口5后,即可再次操作挂钩3以第一转动部7为轴进行复位转动,使得第一磁吸件6与第二磁吸件8磁吸连接,缺口5消失,得到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4,此时即可完成对手电筒的固定。
35.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3所示,第二转动部9上设置有滑孔10,第一转动部7上连接有延伸杆11,延伸杆11滑动连接在滑孔10内,延伸杆11的端部具有用于限制延伸杆11从滑孔10内脱落的限位帽12,具体地说,挂钩3在以第一转动部7为轴进行转动时,还可以手握挂钩3朝向远离底座2的部分拉动,从而使得缺口5更大,能满足更大尺寸的被挂物体穿过缺口5进入到容纳空间4内,从而提高了该手电筒的使用场景与范围。
36.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3所示,延伸杆11套设有弹簧14,弹簧14的一端与限位帽12抵接、其另一端与滑孔10的内顶壁抵接以使挂钩3的延伸杆11的一部分被拉出滑孔10后产生使延伸杆11复位的作用力,具体地说,当拉动挂钩3远离底座2使得容纳空间4出现缺口5,此时弹簧14被压缩,随后将被挂物体穿过缺口5进入到容纳空间4内后,松开挂钩3,在弹簧14作用力的复位下,带动挂钩3移动至缺口5消失,形成闭环结构的容纳空间4,通过采用上述结构,使得使用者在使用时更加的便捷。
37.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第一磁吸件6从挂钩3的一端朝向底座2凸出,底座2朝向挂钩3的一侧具有接收第一磁吸件6凸出部分的第一凹槽13,第二磁吸件8容纳在底座2的第一凹槽13内;或者,下述结构并未在图中示出,挂钩3朝向底座2的一端具有第二凹槽,第一磁吸件6容纳在挂钩3的第二凹槽内,第二磁吸件8从底座2朝向挂钩3 的一侧向挂钩3凸出,第二凹槽用于接收第二磁吸件8的凸出部分,具体地说,当第一磁吸件6与第二磁吸件8磁吸连接时,通过采用上述结构,有效避免了挂钩3的转动而导致容纳空间4出现缺口5而脱落的情况,大大提高了稳定性。
38.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当第一磁吸件6从挂钩3 的一端朝向底座2凸出时,第一磁吸件6从挂钩3的一端朝向底座2的凸出部分为半球形或边缘呈圆滑过渡的柱体,当第二磁吸件8从底座2朝向挂钩3 的一侧向挂钩3凸出时,第二磁吸件8从底座2朝向挂钩3的一侧向挂钩3 的凸出部分为半球形或边缘呈圆滑过渡的柱体,当第一磁吸件6与第二磁吸件8磁吸连接时,通过采用上述结构,第一磁吸件6能够通过轻微的过盈作用滑入第一凹槽13,或者,第二磁吸件8能够通过轻微的过盈作用滑入第二凹槽,通过第一磁吸件6和第一凹槽13的配合或者第二磁吸件8和第二凹槽的配合,增强挂钩3和底座2之间的定位配合作用,凸出部分为半球形或边缘呈圆滑过渡的柱体时,方便凸出部分滑入或滑出第一凹槽13或第二凹槽。
39.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底座2可拆卸的连接在手电筒本体1 远离光源的端部,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的端部与手电筒朝向底座2的端部的磁体磁吸连接。作为示例,当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的磁体为磁铁时,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的端部具有与该磁铁磁吸连接的铁片;或,当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的磁体为铁片时,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 的端部具有与该铁片磁吸连接的磁铁,或,当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的磁体为磁铁时,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的端部具有与该磁铁磁吸连接的另一磁铁,通
过采用上述结构,可以给使用者提供更多选择,在需要使用挂钩3时,将底座2连接在手电筒本体1上,而不需要使用挂钩3时,将底座2拆下下来,从而方便进行携带,同时,使用者可快速将底座2和手电筒本体1分离,满足了紧急情况的应用场景,适用范围更广,且使用起来也更为方便。
40.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4和图5所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底座2与手电筒本体1的固定效果,避免在固定好手电筒本体1后底座2与手电筒本体1分离从而造成手电筒本体1发生损坏,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 的端部具有第一限位部17,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具有第二限位部 18,当第一限位部17伸入第二限位部18从第一位置15转动至第二位置16 时,第一限位部17与第二限位部18相卡合并实现手电筒本体1和底座2的固定,当第一限位部17从第二位置16转动至第一位置15时,第一限位部17 与第二限位部18分离,第一限位部17是从底座2的底部向外伸出的弧形卡爪,第二限位部18是形成在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的弧形限位槽;或,如图5所示,第一限位部17是形成在底座2的底部的弧形限位槽,第二限位部18是从在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伸出的弧形卡爪,本实施例中优选第一限位部17是弧形卡爪,第二限位部18是弧形限位槽,而当第一限位部17伸入第二限位部18并从第一位置15转动至第二位置16时,第一限位部17与第二限位部18相卡合并实现手电筒本体1和底座2的固定,当第一限位部17从第二位置16转动至第一位置15时,第一限位部17与第二限位部18分离,操作十分方便。
41.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实施方式,如图4和图5所示,为了提高底座2 与手电筒本体1的固定效果,避免在使用时底座2与手电筒本体1发生脱落从而造成损坏的情况,底座2朝向手电筒本体1的端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第一限位部17,手电筒本体1朝向底座2的端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第二限位部18。
42.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在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所有的这些改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