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668611发布日期:2023-03-29 13:44阅读:69来源:国知局
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塔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


背景技术:

2.移动灯塔是满足部队、铁路、电力、公安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种大型施工作业、矿山作业、维护抢修、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等工作现场对大面积、高亮度的照明需要,移动灯塔都必须适应在各种恶劣务件下工正常工作。
3.现有的自主发电移动式灯塔通常由支撑轮、车身、控制器、灯杆以及照明灯设备组成,车身内部装有燃油发电机可为照明灯提供电力能源,灯杆可进行伸缩,使用时启动移动灯塔设备开启照明灯并通过控制器控制灯杆伸缩到合适位置即可。
4.现有的移动灯塔一般只适用于在地段良好的路面使用,当需要在道路不平整的路段使用时,由于作业区多石、泥沙等诸多不良因素容易导致路面高低不平,使得现有移动灯塔在使用过程中将十分的麻烦,整体稳定性不高,实用性低。
5.灯塔升起时,若仅以车轮作为支撑,由于车轮与地面接触面积小,随着灯塔上升得越高,其稳定性就越低。在油田、沼泽地等特殊地形以车轮作为支撑的灯塔亦不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以解决现有灯塔升起时,由于支撑轮与地面接触面积小,而带来的灯塔稳定性低的技术缺陷。
7.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包括:
8.底座,其为船型,包括相对称的前封段和后封段、以及与前封段和后封段衔接的左封段和右封段,左封段和右封段之间还设有相对称的支撑段,左封段、右封段、以及支撑段的底部均为承载面;
9.底座上设有灯塔底架,该灯塔底架位于支撑段上方;
10.灯塔,其设置在灯塔底架前端;
11.太阳能板组件,其设置在灯塔底架后端;
12.扩张型支撑机构,其设置有多组,且多组所述扩张型支撑机构分别安装在灯塔底架相对的侧壁上。
13.其中,扩张型支撑机构包括矩形套管,矩形套管固定安装于灯塔底架的侧壁上,矩形套管内插接安装有矩形插杆,矩形插杆远离矩形套管的一端安装有伸缩脚组件。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矩形套管和矩形插杆之间安装有定位件。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定位件为定位螺栓,定位螺栓螺纹安装于矩形套管上,矩形插杆上开设有与定位螺栓相匹配的孔洞,在所述定位螺栓旋紧时,定位螺栓的螺杆能够螺纹安装于孔洞内。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伸缩脚组件包括圆套管,圆套管的上部固定安装有连接套筒,连接套筒远离圆套管的一端与矩形插杆远离矩形套管的一端固定连接;
17.圆套管的下部插接安装有圆支杆;
18.圆支杆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支撑脚;
19.圆套管上安装有驱动组件。
2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方案,驱动组件包括减速机,减速机固定安装于圆套管的顶端,减速机上转动安装有z型手柄。
2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减速机为蜗轮蜗杆减速机;
22.圆支杆的内壁上具有能够与蜗杆相匹配的内螺纹,减速机的蜗杆一端延伸至圆支杆内,且能够与圆支杆的内螺纹相配合;
23.z型手柄的一端贯穿于减速机的外壁,并与减速机的蜗轮固定连接。
24.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5.1、以船型底座为承载面,在不利于车轮承载的多石、泥沙、油田、沼泽地等特殊地形船型底座具有强稳定性,保障太阳能灯塔的实用型。
26.2、扩张型支撑机构向外扩张伸缩,并支撑地面,提高太阳能灯塔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从而使太阳能灯塔的稳定性能够更好。
27.3、定位件使矩形套管和矩形插杆在调节后实现定位固定;定位件为定位螺栓,定位螺栓螺纹安装于矩形套管上,矩形插杆上开设有与定位螺栓相匹配的孔洞,在定位螺栓旋紧时,定位螺栓的螺杆能够螺纹安装于孔洞内,从而优化了定位件定位的优选形式。
28.4、调节驱动组件使圆支杆在圆套管内向上或者向下移动,从而达到调节伸缩脚组件的高度的作用;通过正向或者反向转动z型手柄,驱动减速机内零部件的运转,从而使圆支杆能够在圆套管上进行上下移动;减速机为蜗轮蜗杆减速机;圆支杆的内壁上具有能够与蜗杆相匹配的内螺纹,减速机的蜗杆一端延伸至圆支杆内,且能够与圆支杆的内螺纹相配合;z型手柄的一端贯穿于减速机的外壁,并与减速机的蜗轮固定连接,从而实现了减速机驱动圆支杆在圆套管上运动的优选形式。
附图说明
2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个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一;
3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二
3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底座的结构示意图一;
33.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底座的结构示意图二;
34.图5为图2中的a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35.附图标记:
36.1-底座、101-前封段、102-后封段、103-左封段、104-右封段、105-支撑段;
37.2-扩张型支撑机构;201-矩形套管;202-矩形插杆;203-伸缩脚组件;2031-圆套管;2032-圆支杆;2033-支撑脚;2034-连接套筒;204-驱动组件;2041-减速机;2042-z型手柄;205-定位螺栓;
38.3-灯塔。
具体实施方式
3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40.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制。
41.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具体含义。
42.实施例一:
43.参见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船型底座的太阳能灯塔,包括:
44.底座1,其为船型,包括相对称的前封段101和后封段102、以及与前封段101和后封段102衔接的左封段103和右封段104,所述左封段103和右封段104之间还设有相对称的支撑段105,所述左封段103、右封段104、以及支撑段105的底部均为承载面。
45.底座1上设有灯塔底架10,该灯塔底架10位于支撑段105上方;
46.灯塔3,其设置在灯塔底架10前端;
47.扩张型支撑机构2,其设置有多组,且多组扩张型支撑机构2分别安装在灯塔底架10相对的侧壁上。
4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将扩张型支撑机构2向外扩张,提高底座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从而使灯塔3的稳定性能够更好。
49.实施例二:参见附图1-5所示,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
50.扩张型支撑机构2包括矩形套管201,矩形套管201固定安装于底座1的侧壁上,矩形套管201内插接安装有矩形插杆202,矩形插杆202远离矩形套管201的一端安装有伸缩脚组件203。
51.矩形套管201和矩形插杆202之间安装有定位件。通过定位件,能够使矩形套管201和矩形插杆202在调节后实现定位固定。
52.定位件为定位螺栓205,定位螺栓205螺纹安装于矩形套管201上,矩形插杆202上开设有与定位螺栓205相匹配的孔洞,在定位螺栓205旋紧时,定位螺栓205的螺杆能够螺纹安装于孔洞内,从而优化定位件定位的优选形式。
53.伸缩脚组件203包括圆套管2031,圆套管2031的上部固定安装有连接套筒2034,连接套筒2034远离圆套管2031的一端与矩形插杆202远离矩形套管201的一端固定连接;
54.圆套管2031的下部插接安装有圆支杆2032;
55.圆支杆2032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支撑脚2033;
56.圆套管2031上安装有驱动组件204。
57.调节驱动组件204使圆支杆2032在圆套管2031内向上或者向下移动,从而达到调节伸缩脚组件203的高度的作用。
58.驱动组件204包括减速机2041,减速机2041固定安装于圆套管2031的顶端,减速机2041上转动安装有z型手柄2042,通过正向或者反向转动z型手柄2042,能够驱动减速机2041内零部件的运转,从而使圆支杆2032能够在圆套管2031上进行上下移动。
59.减速机2041为蜗轮蜗杆减速机;圆支杆2032的内壁上具有能够与蜗杆相匹配的内螺纹,减速机2041的蜗杆一端延伸至圆支杆2032内,且能够与圆支杆2032的内螺纹相配合。
60.z型手柄2042的一端贯穿于减速机2041的外壁,并与减速机2041的蜗轮固定连接,从而实现减速机2041驱动圆支杆2032在圆套管2031上运动的优选形式。
61.上述实施例之间技术特征均可以相互组合、替换、搭配使用。
6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将扩张型支撑机构2向外扩张,在呈船型的底座1本身接触面积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底座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从而使灯塔3的稳定性能够更好。
63.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创造的基本原理,上述仅为本发明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创造,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的描述只是说明本发明创造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范围的前提下,凡在本发明创造的精神和范围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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