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实施例中,光源根据具体应用也可以被布置在光导管的两个端面处,或者甚至光源可以通过光导管的其他位置将光耦合进入光导管内。
[003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第一切割步骤将通过在光导管20的一侧表面上切割形成。
[0037]如图3所示,基于所期望的光导管20的出光位置,在光导管20的一侧表面上切割出不同角度的预定切割平面22,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所能够理解的,该预定切割平面将构成后面所要描述的锯齿结构的基底面22,其中至少一个基底面22相对于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的倾斜角度Θ (结合参见后面的图5)大于零,以及至少两个基底面相对于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的倾斜角度Θ有所不同。
[0038]仍然如图3可见的,当光源10仅被布置在光导管20的一侧端面时,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相对于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的倾斜角度Θ可以随着距光源10的距离增加而增加。
[0039]进一步地,上述多个基底面22还可以沿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等距离、均匀布置,以及多个基底面22可以沿所述光导管22的纵向延伸方向X成直线布置。
[0040]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上述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在光导管20上的倾斜角度Θ、位置和彼此的间隔距离可以有所不同。
[0041]例如,根据具体应用的具体出光要求,上述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在光导管20上的设计位置可以对应于所要求的出光点而不必等间隔、均匀布置,而且倾斜角度Θ可以根据基底面相对于光源的位置和/或出光强度的要求进行任意调整,从而可以使得在基底面22上所形成的锯齿结构21 (后面进一步讨论)能够按照预定出光要求(例如出光强度)将光从光导管22的另一侧耦合输出。
[0042]此外,上述多个基底面22在光导管20的一侧上可以不必成直线布置,譬如可以成曲线或其他图案布置。
[0043]图4示出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的光导管的锯齿结构的第二切割步骤示意。
[0044]如图4所示,该第二步骤包括在上述第一步骤所形成的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上进一步切割形成多个锯齿结构,从而产生多组锯齿结构21。
[0045]为了更加清楚地展示上述第二切割步骤。图5中示出了多组锯齿结构21中的一组锯齿结构21的放大示意图。
[0046]结合图4和5可见,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相对于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的倾斜角度为Θ。上述第二步骤即在倾斜的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上进一步形成多组锯齿结构21。
[0047]上述多组锯齿结构的每组锯齿结构21中的每个锯齿相对于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底面22的锯齿切割角为α,每个锯齿的深度为Η。
[004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每组锯齿结构21中的锯齿的数目、每个锯齿的切割角α和深度Η均可以根据预定的出光要求而进行调整,从而使得从每组锯齿结构21的出光强度或亮度保持一致。
[0049]以上已经详细描述了本公开的新型锯齿结构21,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公开的锯齿结构的结构简单、易于加工。其与图2潜在的锯齿结构设计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平面22的存在,由于预定切割平面或基平面22相对于光导管20的纵向延伸方向X具有倾斜角度Θ,这使得本公开的每组锯齿结构21内的锯齿数目可以相对地有所增加,以及锯齿的深度Η可以相对地更小,这有利地促进了每组锯齿结构的设计和加工。
[0050]进一步地,通过利用本公开的锯齿结构,本公开的光导管可以更为有利地控制每组锯齿结构的出光强度或亮度,从而实现强度或亮度基本上一致的“多点式”出光。
[0051]另外,根据本公开的光导管还可以应用于照明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照明领域,例如可以应用于汽车的日行灯、示宽灯、转向灯、刹车灯等等。
[0052]虽然已经在附图和前述描述中详细说明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这些说明和描述应被认为是说明性的或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公开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践所请求保护的发明中,通过研究附图、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可以理解并且实践所公开的实施例的其它变体。
[0053]在权利要求中,词语“包括”并不排除其它元件,并且不定冠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多个。单个元件或其它单元可以满足在权利要求中阐述的多个项目的功能。仅在互不相同的实施例或从属权利要求中记载某些特征的仅有事实,并不意味着不能有利地使用这些特征的组合。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申请的保护范围涵盖在各个实施例或从属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各个特征任何可能组合。
[0054]在权利要求中的任何参考标记不应被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光导管(20),其沿纵向延伸方向(X)延伸,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组锯齿结构(21),其位于所述光导管(20)的一侧并且沿所述光导管的所述纵向延伸方向(X)彼此相隔预定距离布置,以用于将所述光导管内的光从所述光导管内耦合输出; 其中,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中的至少一组锯齿结构的锯齿基底面(22)相对于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的倾斜角度(Θ)大于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中的任意两组锯齿结构的锯齿基底面(22)相对于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的倾斜角度不同。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当光源(10)被布置于所述光导管(20)的一侧端面时,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的锯齿基底面(22)相对于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的倾斜角度(Θ)随着距所述光源(10)的距离增加而增加。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沿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等距离布置。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沿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均匀布置。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沿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成直线布置。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组锯齿结构(21)的每组锯齿结构被设计成使得从所述每组锯齿结构耦合输出的光的强度相同。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导管,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10)包括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裸片。9.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导管。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设备,所述照明设备包括汽车车灯。
【专利摘要】本公开涉及一种光导管和相应的照明设备,该光导管沿纵向延伸方向延伸,包括:多组锯齿结构,其位于所述光导管的一侧并且沿所述光导管的所述纵向延伸方向彼此相隔预定距离布置,以用于将所述光导管内的光从所述光导管内耦合输出;其中,所述多组锯齿结构中的至少一组锯齿结构的锯齿基底面相对于所述光导管的纵向延伸方向的倾斜角度大于零。
【IPC分类】F21W101/02, F21V8/00
【公开号】CN205048378
【申请号】CN201520465015
【发明人】曹异域
【申请人】亮锐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