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9836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卧式切削机,特别是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切割机其在切削轮毂过程中往往对需要对其边角进行多角度切削,目前的切削机由于大多为立式切割机,其刀组在机床运动往往受限,对于轮毂切割往往难以达到要求,并且由于切割刀具过于单一,现在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切削刀具往往切削强度以及切削准确性不佳。

为此,本公司开发了一款卧式切削机,然而卧式切削机不同于立式切削机,其刀轴部分不仅会因切削强度和切削时间影响,而发生偏斜,同时重力也尤为明显,为此,需提供一种可靠、稳定的同轴结构,以克服这一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刀头、刀头连接块、第一连接轴、第二连接轴和连接轴固定块,所述刀头固定设置于刀头连接块一端,所述刀头连接块的一端设有第一连接锥,所述第一连接轴包括第一连接端和第二连接端,所述第一连接端呈圆台形,其端部设有第一连接孔,所述第二连接端呈圆柱形,其端部设有第一连接块,所述第二连接轴包括第三连接端、转轴和传动端,所述传动端上固定设有第一皮带轮;

所述第一连接锥的一端呈圆台形,另一端呈圆锥形,所述第一连接孔的一端呈圆柱形,另一端呈圆锥形,第一连接锥与第一连接孔相互对应,过盈配合,实现刀头连接块与第一连接轴的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块的截面呈T形,包括第一法兰和第一导向块,所述第三连接端的截面呈T形,包括第二法兰和第一导向孔,所述第一法兰和第二法兰大小相同,并通过螺栓连接,所述第一导向块和第一导向孔间隙配合,实现第一连接轴和第二连接轴的连接;

所述连接轴固定块呈中空的长方体,其两端分别使用第一轴孔和第二轴孔,所述第一轴孔内固定设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二轴孔内设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的内壁与转轴过盈配合,实现第二连接轴与连接轴固定块的转动连接,转轴水平设置;

所述第一轴孔的一侧设有储油槽,所述储油槽呈圆环形,并与第二连接轴间隙配合;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轴孔一侧设有密封套,所述密封套内设有密封圈,第二连接轴穿过密封套,并与密封套内的密封圈紧密贴合;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内填充有润滑油。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包括刀头、刀头连接块、第一连接轴、第二连接轴和连接轴固定块,刀头连接块与第一连接轴过盈配合相连,第一连接轴和第二连接轴通过法拉相连,并通过导向块保证轴向稳定,第二连接轴与连接轴固定块转动连接,并设置储油槽和密封圈,保证第二连接轴顺畅转动,并避免污物进入连接轴固定块内,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刀头转动轴向稳定,结构紧密,不易松脱,长期使用,轴向变动不大,降低了维护周期,同时,转轴处不易被污物影响,润滑度高,故障率小。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示意图。

图2本发明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的一种卧式切削机中刀同轴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刀头1、刀头连接块2、第一连接轴3、第二连接轴4和连接轴固定块5,所述刀头1固定设置于刀头连接块2块一端,所述刀头连接块2块的一端设有第一连接锥6,所述第一连接轴3包括第一连接端7和第二连接端8,所述第一连接端7呈圆台形,其端部设有第一连接孔9,所述第二连接端8呈圆柱形,其端部设有第一连接块10,所述第二连接轴4包括第三连接端11、转轴12和传动端13,所述传动端13上固定设有第一皮带轮14;

所述第一连接锥6的一端呈圆台形,另一端呈圆锥形,所述第一连接孔9的一端呈圆柱形,另一端呈圆锥形,第一连接锥6与第一连接孔9相互对应,过盈配合,实现刀头连接块2块与第一连接轴3的连接,所述第一连接块10的截面呈T形,包括第一法兰15和第一导向块16,所述第三连接端11的截面呈T形,包括第二法兰17和第一导向孔18,所述第一法兰15和第二法兰17大小相同,并通过螺栓连接,所述第一导向块16和第一导向孔18间隙配合,实现第一连接轴3和第二连接轴4的连接;

所述连接轴固定块5呈中空的长方体,其两端分别使用第一轴孔19和第二轴孔20,所述第一轴孔19内固定设有第一轴承21,所述第二轴孔20内设有第二轴承22,所述第一轴承21和第二轴承22的内壁与转轴12过盈配合,实现第二连接轴4与连接轴固定块5的转动连接,转轴12水平设置;

所述第一轴孔19的一侧设有储油槽23,所述储油槽23呈圆环形,并与第二连接轴4间隙配合;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轴孔20一侧设有密封套24,所述密封套24内设有密封圈25,第二连接轴4穿过密封套24,并与密封套24内的密封圈25紧密贴合;

进一步的,所述储油槽23内填充有润滑油。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