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82165发布日期:2018-06-02 04:00阅读:3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属于数控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数控设备是采用计算机实现数字程序控制的技术。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521131248.8的一种数控设备的刀头机构,包括用于固定刀具的刀具安装座,刀具安装座内部设置有一右端开口的空腔,空腔中设置有一对用于压紧刀具的压紧块,刀具安装座的右端面上固定有盖板,盖板外侧设置有用于带动压紧块移动的推板,推板与压紧块通过连接件连接,刀具安装座的左端面上设置有第一盲孔,第一盲孔的内底部上设置有第二盲孔,第二盲孔中固定有电机,第一盲孔中嵌设有密封盘,电机的传动轴固定连接有搅动盘;在更换刀具时,无需拆装紧固件,极大地提高了刀具更换的效率,降低了刀具的更换难度,当电机带动搅动盘转动时,能够将冷却液洒布出去,从而能够实现对刀具及机械部件各个部位的均匀冷却,提高冷却效果。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动力较不足,无法提供较有力的动力,降低了数控设备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以解决现有的数控设备动力较不足,无法提供较有力的动力,降低了数控设备的工作效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其结构包括观察窗、防护门、滑动器、底箱、电机、散气板、车床、传动装置、开关、数控箱、转轴、固定座、灯具,所述防护门与车床相连接,所述滑动器设在车床内,所述底箱固定连接车床,所述散气板与底箱相连接,所述传动装置设在车床内,所述传动装置由底座、传动杆、法兰、驱动器、传动机、外壳、接线口组成,所述底座固定连接车床,所述传动杆与法兰相连接,所述法兰设在驱动器上,所述驱动器固定连接外壳,所述外壳设有传动机,所述外壳通过驱动器与底座相连接,所述接线口设在外壳上,所述数控箱固定连接车床,所述转轴设在车床内,所述固定座与滑动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观察窗固定连接防护门。

进一步地,所述底箱设有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车床通过底箱固定连接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车床通过底箱固定连接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车床设有灯具。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设有传动装置,动力较不足,可提供较有力的动力,提高了数控设备的工作效率,操作简单,运转稳定,使动能充分的利用。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传动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观察窗-1、防护门-2、滑动器-3、底箱-4、电机-5、散气板-6、车床-7、传动装置-8、底座-801、传动杆-802、法兰-803、驱动器-804、传动机-805、外壳-806、接线口-807、开关-9、数控箱-10、转轴-11、固定座-12、灯具-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数控设备中的传动机构,其结构包括观察窗1、防护门2、滑动器3、底箱4、电机5、散气板6、车床7、传动装置8、开关9、数控箱10、转轴11、固定座12、灯具13,所述防护门2与车床7相连接,所述滑动器3设在车床7内,所述底箱4固定连接车床7,所述散气板6与底箱4相连接,所述传动装置8设在车床7内,所述传动装置8由底座801、传动杆802、法兰803、驱动器804、传动机805、外壳806、接线口807组成,所述底座801固定连接车床7,所述传动杆802与法兰803相连接,所述法兰803设在驱动器804上,所述驱动器804固定连接外壳806,所述外壳806设有传动机805,所述外壳806通过驱动器804与底座801相连接,所述接线口807设在外壳806上,所述数控箱10固定连接车床7,所述转轴11设在车床7内,所述固定座12与滑动器3相连接。所述观察窗1固定连接防护门2。所述底箱4设有电机5。所述车床7通过底箱4固定连接电机5。所述车床7通过底箱4固定连接电机5。所述车床7设有灯具13。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传动装置8安装在车床7内,开启开关9使电机5运转,通过电线传递到传动机805上,驱动器804带动传动杆802运转,使得转轴11的动力较足,提高了数控设备的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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