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上且形成有收容槽的放料区、与所述收容槽对接的且呈斜面设置的排料区、位于所述排料区尾部的控料装置、与所述排料区对接的导向承接板以及与所述导向承接板对接的承载装置,所述排料区包括位于一端的端部限位装置、位于另一端的端部调整装置、位于所述端部限位装置与所述端部调整装置之间的且平行设置的若干排料装置、位于所述排料装置末端的且前后设置的第一感应器与第二感应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限位装置包括第一挡板、垂直于所述第一挡板设置的且与所述收容槽底部对接的第一支板以及平行于所述第一支板设置的且位于所述第一支板上方一定距离的第二支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端部调整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机架上的第一支撑板、活动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撑板上的螺旋杆、设置在所述螺旋杆一端且带动所述螺旋杆一起旋转的手轮以及与所述螺旋杆配合传动的第二挡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板包括
第一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伸入所述收容槽内;
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排料区内,所述连接部上固定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挡板垂直设置的第三支板、位于所述第三支板上方一定距离的第四支板、位于所述第三支板与所述第四支板之间的第三感应器;
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伸出所述排料区,所述第二延伸部上固定设置有第一气缸、受所述第一气缸驱动的定位块。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料区上端设置有垂直于所述第一延伸部的标尺。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板上表面设置有第一凸台,所述第三支板上表面设置有第二凸台。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上设置有套设在所述螺旋杆上的锁止块。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料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机架上的第二支撑板、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撑板上且前后布置的第二气缸与第三气缸、受所述第二气缸驱动进行上下运动的第一档杆以及受所述第三气缸驱动进行上下运动的第二档杆。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机架上的承载板、位于所述承载板旁的第四感应器,所述承载板包括与所述导向承接板对接的斜面、上表面高于所述斜面表面的阻挡部以及位于所述斜面与所述阻挡部之间的凹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管道自动上料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控制箱,所述控制箱与所述第一气缸、所述第二气缸、所述第三气缸、所述第一感应器、所述第二感应器、所述第三感应器以及所述第四感应器电连通;
报警器,所述报警器与所述控制箱电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