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3235阅读:440来源:国知局
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凸轮轴的加工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凸轮轴的制造方法有多种多样,有钢管内胀法、内部液压法、热套法、粉末冶金法、滚花连接法和压装法等。无论哪种方法制造出来的凸轮轴,都需要经过精加工来实现每个凸轮轴的加工要求,比如在凸轮轴的端面加工中心孔。因此,在加工这些中心孔时,通常是将凸轮轴通过工装安装在机床上进行加工。现有技术中,多数企业采用卧式加工中心对凸轮轴的中心孔进行加工。但是,由于卧式机床占地面积大,需要配置较大厂房空间,因此,空间利用率不高,同时生产成本高。因此,针对一些长度尺寸较短的凸轮轴来说,通过采用立式加工的方式。通常,凸轮轴立式放置时,需要对凸轮轴进行定位夹持,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在凸轮轴上下两端夹持的结构来进行定位和夹持。但是,它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上下两端的夹持在凸轮轴的整体长度上可能造成两个夹持点的偏差,这样一来,凸轮轴与工作台面的垂直度产生偏差,导致两端中心孔加工时会产生倾斜,因此,加工精度无法得到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通过预定位来保证凸轮轴的轴线与工作台面垂直度的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它包括底板、立板、定位底座和定位块;其中,所述的立板竖直设置,其底部与水平放置的底板固定连接;定位底座的下端连接在底板上,定位块连接在定位底座上,定位块的上端面为定位基准面;竖直放置的凸轮轴下端的端面或者台阶面与定位基准面抵紧定位。

凸轮轴端部的台阶面与定位块的定位基准面抵紧时,所述的定位底座和定位块均设有U形容置孔,凸轮轴的端部位于定位底座和定位块的U形容置孔内,并且凸轮轴端部的台阶面与定位基准面的上端面抵紧。

所述的定位块的U形容置孔侧壁由连为一体的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组成,第一侧壁与U形容置孔的孔底连接并与定位块的边缘侧壁平行,第二侧壁为位于U形容置孔的孔口处的倾斜侧壁并与第一侧壁形成一个夹角,U形容置孔孔口处的第二侧壁形成扩口。

所述的第一侧壁与第二侧壁的夹角为10°。

凸轮轴端部的端面与定位块的定位基准面抵紧时,所述的定位底座和定位块均为实心体。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

1)根据实际加工的凸轮轴的不同,配套设置了不同的端部定位装置,以适应排气凸轮轴和进气凸轮轴的端部中心孔加工,因此,本工装的适用范围更广;

2)当凸轮轴端部的台阶面定位时,定位底座和定位块上设有U形容置孔,这样,凸轮轴直接从U形容置孔中插入,并通过台阶面与定位块上的定位基准面贴合就可以实现端部定位,操作非常方便,定位精准;

3)将定位块上的U形容置孔的孔口处设置成扩口状,使凸轮轴更加方便插入;

4)当凸轮轴端部的端面定位时,只需将凸轮轴端面直接抵靠到定位块上的定位基准面上即可。

附图说明

图1是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凸轮轴;2、立板;3、底板;4、定位底座;5、定位块;6、定位基准面;7、U形容置孔;8、第一侧壁;9、第二侧壁;α、夹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由图1~图5所示的本实用新型凸轮轴立式加工工装的端部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可知,它包括底板3、立板2、定位底座4和定位块5。其中,所述的立板2竖直设置,其底部与水平放置的底板3固定连接。定位底座4的下端连接在底板3上,定位块5连接在定位底座4上,定位块5的上端面为定位基准面6。竖直放置的凸轮轴1下端的端面或者台阶面与定位基准面6抵紧定位。

凸轮轴1端部的台阶面与定位块5的定位基准面6抵紧时,所述的定位底座4和定位块5均设有U形容置孔7,凸轮轴1的端部位于定位底座4和定位块5的U形容置孔7内,并且凸轮轴1端部的台阶面与定位基准面6的上端面抵紧。

所述的定位块5的U形容置孔7侧壁由连为一体的第一侧壁8和第二侧壁9组成,第一侧壁8与U形容置孔7的孔底连接并与定位块5的边缘侧壁平行,第二侧壁9为位于U形容置孔7的孔口处的倾斜侧壁并与第一侧壁8形成一个夹角α,U形容置孔7孔口处的第二侧壁9形成扩口。

所述的第一侧壁8与第二侧壁9的夹角α为10°。

凸轮轴1端部的端面与定位块5的定位基准面6抵紧时,所述的定位底座4和定位块5均为实心体。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示例,不能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对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做出的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都应属于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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