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装饰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用于建筑装修施工中薄壁焊接钢管的弯折的焊接钢管弯管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室内建筑装修中,埋设与地下的电线均需穿设钢管,由于很多钢管需要临时弯折加工,因此采用大型的、结构复杂的弯管设备非常麻烦。公开日为2016年8月10日,公开号为CN 105834261 A的中国专利文件公开了一种手动弯管器,包括固定夹体、活动夹柄、腰形连接件、短连接杆、长连接杆、紧固夹盘,所述固定夹体与活动夹柄之间通过腰形连接件进行连接,该手动弯管器通过在固定夹体和活动夹柄的相互作用下,能够对不同直径的管子进行弯折。但该弯管器造型复杂,成本高,且曲率半径固定,适用于小曲率小直径的管子弯折,不适用于一般的建筑装修场合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解决建筑装修场合临时性弯折焊接钢管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且使用方便的焊接钢管弯管器。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具体方案是,一种焊接钢管弯管器,用于建筑装修施工中薄壁焊接钢管的弯折,所述的弯管器包括一个横截面为圆形的套筒和力臂,力臂的一端与套筒的外壁固定联接,套筒内形成有容纳焊接钢管穿过的中心孔,所述的套筒与力臂均为硬质钢管,力臂在套筒的一侧倾斜设置,力臂轴线与套筒轴线之间的锐角夹角为55度至65度。本实用新型由一段套筒及倾斜固定在套筒外壁上的力臂构成,套筒用于套设在需要弯折的管子上,通过转动力臂使管子形成弯折结构,硬质钢管一般采用强度较高的合金钢管或其他经热处理后具有较高强度的钢管,可以保证弯管器长期使用而自身不变形,确保弯管器的使用寿命;而倾斜设置的力臂可以使弯折时更方便省力,本实用新型的弯管器制作简单,成本低携带方便,适用于建筑装修场合临时性的管子弯折,解决了建筑装修场合临时性弯折焊接钢管的问题。
作为优选,套筒与力臂的连接处设有加强板,所述加强板为两块,分别设置在力臂的两侧,加强板的中心平面在力臂轴线及套筒轴线所在的平面上。加强板可以大大提高力臂与套筒之间的联接强度,避免力臂从套筒上脱落或力臂转动挤压套筒使套筒变形。
作为优选,力臂的后端部套设有防滑套,防滑套上设有网状防滑凸条。防滑套可以避免手与力臂之间出现滑动,提高弯管器的使用效率。
作为优选,套筒的两端口均设有纵切面呈圆弧形的外翻边,其中套筒一端的外翻边曲率半径大于套筒另一端的外翻边曲率半径。套筒的两端口的外翻边可以避免弯管时管子的受力处应力过于集中而使管子外表受损或折断,而套筒两端的外翻边曲率半径不等可以适应不同的管子弯折半径。
作为优选,力臂的末端设有纵切面呈圆弧形的外翻边。由于力臂也是钢管制作,因此力臂的末端部也可以用来弯折或固定管子,设置外翻边的作用与套筒的外翻边作用相同。
作为优选,套筒的长度为80mm至100mm,套筒的中心孔内径为25mm至35mm。
作为优选,力臂与套筒之间焊接联接,力臂的内径与套筒的中心孔内径相同,力臂的长度为600mm至80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它有效地解决了建筑装修场合临时性弯折焊接钢管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制作简单、成本低、携带使用方便,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一种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的一种结构剖视图。
图中:1.套筒,2.力臂,3.中心孔,4.加强板,5.防滑套,6.防滑凸条,7.外翻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实施例1中,一种焊接钢管弯管器,用于建筑装修施工中薄壁焊接钢管的弯折,所述的弯管器包括一个横截面为圆形的套筒1和力臂2,力臂的一端与套筒的外壁焊接固定,套筒内形成有容纳焊接钢管穿过的中心孔3,套筒的长度为80mm,套筒的中心孔内径为25mm。所述的套筒与力臂均为硬质合金钢管45Cr,力臂在套筒的一侧倾斜设置,力臂的内径与套筒的中心孔内径相同,力臂的长度为600mm,力臂轴线与套筒轴线之间的锐角夹角为60度。
实施例2
实施例2的套筒与力臂的连接处设有加强板4(见图2),所述加强板为两块,分别设置在力臂的两侧,加强板与套筒及力臂之间通过焊接固定,加强板的中心平面在力臂轴线及套筒轴线所在的平面上,实施例2的套筒长度为100mm,套筒的中心孔内径为35mm,力臂的长度为800mm,其余和实施例1相同。
实施例3
实施例3的力臂的后端部套设有防滑套5,防滑套上设有网状防滑凸条6(见图3),其余和实施例1或实施例2相同。
实施例4
实施例4的套筒的两端口均设有纵切面呈圆弧形的外翻边7(见图4),其中套筒一端的外翻边曲率半径大于套筒另一端的外翻边曲率半径,力臂的末端也设有纵切面呈圆弧形的外翻边,其余和实施例1或实施例2或实施例3相同。
除上述实施例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所公开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或技术数据可以进行重新选择及组合,从而构成新的实施例,这些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进行创造性劳动即可实现的,因此这些本实用新型没有详细描述的实施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