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5090阅读:753来源:国知局
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铆冲头,尤其涉及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属于机械加工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铆接是一种常用的机械连接方式,实际加工装配过程中,由于铆接冲头设计不合理造成铆接不牢靠、松动、强度降低等问题。常见的铆接冲头为通用冲头,冲头的顶锥角一般是120°。

现有技术中,很多铆接体的端盖内孔孔口倒角为90°, 使用通用铆接冲头铆接时,轴孔壁在冲头的作用下沿着冲头锥面延展开来,由于冲头的顶锥角小于端盖孔内侧倒角,轴孔壁在铆接时首先与端盖倒角的外侧沿边接触,随着冲铆力的加大,孔壁在沿边出发生变形,且厚度边薄,而此时除了在倒角外侧沿边附件轴孔壁与端盖内孔有接触之外,其余部分均虚出,或者结合力很小。这就造成了铆接结合力不足,且由于孔边沿处应力集中,造成铆接强度急剧下降,无法承受较大的扭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所述特定铆接机构包括轴和端盖,所述轴的端部具有铆接孔,所述端盖上设有用于铆接翻边的铆接内孔,所述铆接内孔的孔口为90°倒角孔口,

所述压铆冲头具有顶锥,所述顶锥的顶锥角为90°,所述顶锥的锥端具有用于导向的凸台,并且所述凸台与所述顶锥之间具有圆弧过渡段。

优选地,所述铆接孔内具有与所述凸台外径相匹配的孔槽室。

优选地,所述凸台的轴向厚度小于所述孔槽室的轴向深度。

优选地,所述轴上设有用于保障轴垂直度的隔挡。

优选地,所述轴为黄铜轴,所述端盖为钢制端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

1. 冲头带有用于导向的凸台,便于铆接时的定位;

2. 冲头的导向凸台与顶锥之间的圆弧过渡端能使铆接材料均匀延展、翻铆;

3. 冲头能显著提高铆接的结合力,有效提高铆接的铆接强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特定铆接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压铆冲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压铆冲头顶锥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压铆冲头进行铆冲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以使其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应用于特定铆接机构的压铆冲头,如图1所示,特定铆接机构包括轴1和端盖2,更细化地,轴1为黄铜轴,端盖2为钢制端盖。轴1的端部具有铆接孔3,端盖2上设有用于铆接翻边的铆接内孔4,铆接内孔4的孔口为90°倒角孔口。本案所涉及的压铆冲头5即为上述特定铆接机构的特用工具,其如图2和图3所示,具有顶锥6,顶锥的顶锥角为90°,顶锥6的锥端具有用于导向的凸台7,并且凸台7与顶锥6之间具有圆弧过渡段8。

更细化地描述,铆接孔2内具有与凸台7外径相匹配的孔槽室9。凸台7的轴向厚度小于孔槽室9的轴向深度。

为了保障轴铆接后的稳定性,轴1上设有用于保障轴垂直度的隔挡10。隔挡与端盖相抵接,防止轴产生偏移。

具体的铆接过程及原理:如图4所示,铆接时,首先将压铆冲头的凸台推进轴的铆接孔内,凸台与铆接孔内的孔槽室滑动配合,起导向作用。随着铆接的进行,轴的铆接孔壁沿着压铆冲头的顶锥锥面延展,由于压铆冲头的锥角与端盖的倒角一致,轴的铆接孔壁是均匀且等间隙地靠近端盖的孔倒角面。铆接完成后。轴的铆接孔壁完全贴合在端盖孔倒角面上,结合紧密,能承受较大的扭矩作用。此外,由于冲头的凸台与顶锥之间具有圆弧过渡段,使得铆接时轴的铆接孔壁是均匀地被翻铆在端盖上的,没有尖边的作用,铆接后的孔壁厚度均匀,避免了由于应力集中引起的铆接强度的下降。

以下是本案压铆冲头与传统压铆冲头的对比试验:

铆接冲击开裂试验,轴为铅黄铜HPb59 GB/T4423-2007;端盖为纯铁DT4 GB/T905-1994。

试验结果如下:

铆接结合力试验,轴为铅黄铜HPb59 GB/T4423-2007;端盖为纯铁DT4 GB/T905-1994。

固定端盖,在轴上施加轴向的扭矩,铆接冲击力定为600N,各铆接5件,逐步施加扭矩,直到出现相对转动,记录能承受的最大扭矩,试验结果如下:

注:零件铆接工艺要求,铆接完成,100%进行扭矩试验,要求在0.8Nm的扭矩下不发生相对转动。

上述试验数据表明了本案相较于传统压铆冲头的优势所在。

通过以上描述可以发现,本实用新型的冲头带有用于导向的凸台,便于铆接时的定位;冲头的导向凸台与顶锥之间的圆弧过渡端能使铆接材料均匀延展、翻铆;冲头能显著提高铆接的结合力,有效提高铆接的铆接强度。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充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描述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在结构、方法或功能等方面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变换而形成的所有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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