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5092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特别是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



背景技术:

在锻造技术领域,锻造圆形毛坯时,需要将毛坯不停地转动,使锻压机的冲击力均匀作用在毛坯上,保证锻造的毛坯尽可能接近圆形并且内部组织均匀。如果采用普通砧子,需要借助其他装置将毛坯进行转动,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锻造的毛坯形状以及材料强度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在现有装置中,很多回转台都是将把手放置在回转台侧面,由于锤炼的时候会产生振荡,长时间扶着把手,可能会引起手指发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包括基台,所述基台为圆柱体,所述基台上半部分为实体,且下半部分为中空结构,所述基台实体部分中心部加工有穿插孔,所述穿插孔内插装有旋转轴,所述基台外上表面中心部设有一圈滑槽,所述一圈滑槽内设有多个滚珠,所述滑槽上配装有回转台,所述回转台外下表面中部与旋转轴上端面固定连接,所述旋转轴下端部套装有第一圆锥齿轮,所述基台侧表面且位于第一圆锥齿轮相对一侧加工有轴承放置孔,所述轴承放置孔内固定嵌装有轴承,所述轴承内圈插装有主动轴,所述主动轴位于基台外侧一端面连接摇杆,且另一端面连接有第二圆锥齿轮。

所述基台外侧表面上端且位于回转台下方设有刻度线。

所述回转台外侧表面四个向象限点处设有基准箭头。

所述摇杆上套装有减震套。

所述回转台位于炼锤正下方。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新型锻压回转台,本装置在回转台下方设计了一些机械传动,间接的将回转力放置到摇杆上,同时在传动的过程中,链锤的冲力也会得到一定的消耗。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锻压回转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锻压回转台的外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锻压回转台的局部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锻压回转台的局部放大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滑珠的套装示意图;

图中,1、基台;2、旋转轴;3、滑槽;4、回转台;5、第一圆锥齿轮;6、轴承;7、主动轴;8、第二圆锥齿轮;9、刻度线;10、基准箭头;11、减震套;12、摇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5所示,一种具有减震功能的全方位转动平台,包括基台(1),所述基台(1)为圆柱体,所述基台上半部分为实体,且下半部分为中空结构,所述基台(1)实体部分中心部加工有穿插孔,所述穿插孔内插装有旋转轴(2),所述基台(1)外上表面中心部设有一圈滑槽(3),所述一圈滑槽(3)内设有多个滚珠,所述滑槽(3)上配装有回转台(4),所述回转台(4)外下表面中部与旋转轴(2)上端面固定连接,所述旋转轴(2)下端部套装有第一圆锥齿轮(5),所述基台(1)侧表面且位于第一圆锥齿轮(5)相对一侧加工有轴承放置孔,所述轴承放置孔内固定嵌装有轴承(6),所述轴承(6)内圈插装有主动轴(7),所述主动轴(7)位于基台(1)外侧一端面连接摇杆(12),且另一端面连接有第二圆锥齿轮(8);所述基台(1)外侧表面上端且位于回转台下方设有刻度线(9);所述回转台(4)外侧表面四个向象限点处设有基准箭头(10);所述摇杆(12)上套装有减震套(11);所述回转台(4)位于炼锤正下方。

本实施方案的特点为,基台为圆柱体,基台上半部分为实体,且下半部分为中空结构,基台实体部分中心部加工有穿插孔,穿插孔内插装有旋转轴,基台外上表面中心部设有一圈滑槽,一圈滑槽内设有多个滚珠,滑槽上配装有回转台,回转台外下表面中部与旋转轴上端面固定连接,旋转轴下端部套装有第一圆锥齿轮,基台侧表面且位于第一圆锥齿轮相对一侧加工有轴承放置孔,轴承放置孔内固定嵌装有轴承,轴承内圈插装有主动轴,主动轴位于基台外侧一端面连接摇杆,且另一端面连接有第二圆锥齿轮,本装置在回转台下方设计了一些机械传动,间接的将回转力放置到摇杆上,同时在传动的过程中,链锤的冲力也会得到一定的消耗。

在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转动摇杆,使得主轴转动,进而使得主轴上的第二圆锥齿轮转动,通过第二圆锥齿轮与第一圆锥齿轮相啮合,使得第一圆锥齿轮转动,带动旋转轴转动,使得与旋转轴上端面固定连接的回转台转动,通过滑珠与下方的连接件配装,减少回转台转动时的阻力,通过摇杆上套装的减震套,锻造时减少对手的震动,防止长时间工作后手麻木,同时在回转台四个象限点上设置箭头,在基台外侧表面设置刻度线,可以帮助操作工人,及时的观察冲压还是否遵循一定的规律,通过上述工作原理,达到了提升产品质量,防止工人工作受伤的目的,操作简单,实用方便。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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