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孔装置,具体是涉及一种五面打孔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打孔机都是单面打孔机,在对一些产品实施多面打孔时就需要一个面一个面的打孔,耗费时间,根据产品需要,需要对产品的五个面进行打孔,现在市场上的打孔机大多是对两个面、三个面或四个面同时通孔,没有对产品五个面同时打孔的装置,且现在的多面打孔装置不易清理,在夹装产品时不够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五面打孔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传统打孔装置费时费力、不便于清理和夹装不稳定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五面打孔装置,包括:机床、滑轨、滚珠丝杠、打孔机、防尘罩、气缸、支撑板、机门、存料斗,所述的机床的左右面、上下面和后面设有相同的打孔装置,所述的打孔装置包括:滑轨、滚珠丝杠、打孔机,所述的机床的右平面安装一个滑轨,所述的滑轨上安装一个滚珠丝杠,所述的滚珠丝杠的滚珠螺母上安装一个打孔机,所述的机床下面的打孔装置的滑轨上安装一个防尘罩,所述的机床的左右面的对应位置分别安装一个气缸,所述的气缸的活塞杆上安装一个支撑板,所述的机床下平面安装两个支撑板,所述的机床的前平面安装一个机门,所述的机床的底面安装一个存料斗,所述的存料斗与机床内部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的打孔机滑动安装在滑轨内,所述的机床的左右面、上下面的打孔装置在同一平面。
进一步的:所述的打孔机钻头穿过防尘罩。
进一步的:所述的四个支撑板所在的平面与机床的左右面、上下面的打孔装置所在的平面在同一平面。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撑板是卡槽型。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五面打孔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省时省力;
2、便于清理;
3、夹装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五面打孔装置的剖视图。
其中:1-机床;2-滑轨;3-滚珠丝杠;4-打孔机;5-防尘罩;6-气缸;7-支撑板;8-机门;9-存料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五面打孔装置,包括:机床1、滑轨2、滚珠丝杠3、打孔机4、防尘罩5、气缸6、支撑板7、机门8、存料斗9,所述的机床1的左右面、上下面和后面设有相同的打孔装置,所述的打孔装置包括:滑轨2、滚珠丝杠3、打孔机4,所述的机床1的右平面安装一个滑轨2,所述的滑轨2上安装一个滚珠丝杠3,所述的滚珠丝杠3的滚珠螺母上安装一个打孔机4,所述的机床1下面的打孔装置的滑轨上安装一个防尘罩5,所述的机床1的左右面的对应位置分别安装一个气缸6,所述的气缸6的活塞杆上安装一个支撑板7,所述的机床1下平面安装两个支撑板7,所述的机床1的前平面安装一个机门8,所述的机床1的底面安装一个存料斗9,所述的存料斗9与机床1内部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的打孔机4滑动安装在滑轨2内,所述的机床1的左右面、上下面的打孔装置在同一平面。
进一步的:所述的打孔机4钻头穿过防尘罩5。
进一步的:所述的四个支撑板7所在的平面与机床1的左右面、上下面的打孔装置所在的平面在同一平面。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撑板7是卡槽型。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在使用的过程中,打开机门8,将产品放在支撑板7内,关闭机门8,启动装置,气缸6启动推动支撑板将产品夹装稳当,滚珠丝杠3和打孔机4启动,打孔机4对产品进行五面打孔,在打孔的过程中产生的尘埃落入存料斗9中。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