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制造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钻内孔台式机床。
背景技术:
现有的台式钻孔机床通常由底座、立柱、横臂和钻孔设备组成,立柱的下端连接在底座上,横臂水平连接在立柱上,且横臂的一端连接在立柱上,另一端与钻孔设备相连,由电机通过皮带传动,但是常规加工孔都属于外部加工通孔或盲孔,对小孔径内侧孔没有合适的加工设备进行加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钻内孔台式机床,以解决上述背景中出现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钻内孔台式机床,包括盖板、钻床主轴、第一齿轮、同步带、箱体、第一垫圈、弹性夹头、轴承、第二齿轮、第二垫圈、压紧套和转套,所述盖板底部左侧设置有钻床主轴,所述钻床主轴下侧设置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右侧连接有同步带,所述同步带下侧设置有箱体,所述盖板底部右侧设置有第一垫圈,所述第一垫圈下侧设置有弹性夹头,所述弹性夹头下侧设置有轴承,所述轴承下侧设置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下侧设置有第二垫圈,所述箱体底部右侧设置有压紧套,所述压紧套下侧设置有转套。
优选的,所述盖板四个角均设置有螺栓孔,盖板通过四个螺栓孔与箱体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钻床主轴与第一齿轮固定连接,且钻床主轴与钻床动力装置固定连接,钻床动力装置带动钻床主轴转动,钻床主轴带动第一齿轮转动,同时第一齿轮通过同步带带动第二齿轮转动。
优选的,所述同步带与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凹凸卡接。
优选的,所述箱体内设置有钻床动力装置。
优选的,所述弹性夹头顶部通过螺纹与轴承固定连接,且弹性夹头底端设置有夹头。
优选的,所述第二齿轮中心设置有中心孔,所述中心孔为锥形,且中心孔内设置有弹性夹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钻内孔台式机床通过传动齿轮、同步带和弹性夹头将普通的台式钻床改造成钻内侧孔钻床,扩大了机床的应用范围,并且解决了小孔径内钻侧孔的加工问题,可以实现小孔内侧孔的批量生产加工,且效率非常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盖板,2、钻床主轴,3、第一齿轮,4、同步带,5、箱体,6、第一垫圈,7、弹性夹头,8、轴承,9、第二齿轮,10、第二垫圈,11、压紧套,12、转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钻内孔台式机床,包括盖板1、钻床主轴2、第一齿轮3、同步带4、箱体5、第一垫圈6、弹性夹头7、轴承8、第二齿轮9、第二垫圈10、压紧套11和转套12,盖板1四个角均设置有螺栓孔,盖板1通过四个螺栓孔与箱体5固定连接,盖板1底部左侧设置有钻床主轴2,钻床主轴2与第一齿轮3固定连接,且钻床主轴2与钻床动力装置固定连接,钻床动力装置带动钻床主轴2转动,钻床主轴2带动第一齿轮3转动,同时第一齿轮3通过同步带4带动第二齿轮9转动,钻床主轴2下侧设置有第一齿轮3,第一齿轮3右侧连接有同步带4,同步带4与第一齿轮3和第二齿轮9凹凸卡接,同步带4下侧设置有箱体5,箱体5内设置有钻床动力装置,盖板1底部右侧设置有第一垫圈6,第一垫圈6下侧设置有弹性夹头7,弹性夹头7顶部通过螺纹与轴承8固定连接,且弹性夹头7底端设置有夹头,弹性夹头7下侧设置有轴承8,轴承8下侧设置有第二齿轮9,第二齿轮9中心设置有中心孔,中心孔为锥形,且中心孔内设置有弹性夹头7,第二齿轮9下侧设置有第二垫圈10,箱体5底部右侧设置有压紧套11,压紧套11下侧设置有转套12。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钻内孔台式机床时,先把该机床进行组装,盖板1四个角均设置有螺栓孔,盖板1通过四个螺栓孔与箱体5固定连接,盖板1底部左侧设置有钻床主轴2,钻床主轴2与第一齿轮3固定连接,且钻床主轴2与钻床动力装置固定连接,钻床动力装置带动钻床主轴2转动,钻床主轴2带动第一齿轮3转动,同时第一齿轮3通过同步带4带动第二齿轮9转动,钻床主轴2下侧设置有第一齿轮3,第一齿轮3右侧连接有同步带4,同步带4与第一齿轮3和第二齿轮9凹凸卡接,第一垫圈6下侧设置有弹性夹头7,弹性夹头7顶部通过螺纹与轴承8固定连接,且弹性夹头7底端设置有夹头,当加工内侧孔时将钻头安装在合适的弹性夹头7内部,收紧弹性夹头7,将加工的工件伸入到钻头部位,开动台式钻床进行工件的加工,加工完成后,把加工件从弹性夹头7上取出,再把新的加工件安在弹性夹头7上,这样就可以继续加工下一件产品了。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